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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关联交易有着独特的表现领域——与代表社会资本的企业或企业集团的关联交易、与混业经营趋势下保险业、证券业的关联交易,在这两方面又分别表现为不同的危害(尽管关联交易本身是中性的)。我国目前银行业关联行为的监管制度及现状已不能完全满足金融体制急剧变革的需要,应从建立统一监管机构、完善关联交易监管立法等方面加强监管对策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