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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大部制的视野和"行政三分"机制的思路来审视,城市政府行政审批机构(行政服务中心)的建立和发展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和权力分离、制约的途径上与大部制改革的内涵和方向是契合的。城市政府行政审批机构经历了内设机构模式、协调机构模式和准实权机构模式三种。通过理念重构、机制优化、流程再造和机构变革等方式,可以摆脱现有三种机构模式的共同困境,破解部门利益阻碍的难题,进而可以实现城市政府行政审批机构的实权机构模式的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