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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奉贤区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加快发展,各类生产要素的大量快速流动,特别是人、财、物的流动,在为奉贤发展带来机遇和活力的同时,也引发了矛盾纠纷,给区域和谐稳定带来挑战。
随着民主法制意识的提高,人民群众要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呼声也日益高涨。奉贤区人大常委会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出“知、调、督、评”四项维权工作机制,发挥人大联系群众、反映民意、解决矛盾的重要民主渠道的作用,积极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地区和谐稳定。
知:知法知情知政
知法、知情、知政是常委会和代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基本前提。奉贤区人大常委会将集中培训和分组学习相结合,多元化提升代表知法用法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区人大常委会还组织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走访、旁听案件庭审、参加区情通报会和“一府两院”相关活动,还搭建了人大常委会、代表、选民“三级双向互动”联系网络,为代表了解全区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更好地从区域实际出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搭建平台。
调:深入调查研究
调查研究既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内在需要,也是加强监督的重要途径——通过专题调研,可以提出有分量的意见和建议,以点带面,推动改进工作。为了增强调研的针对性,常委会根据不同议题采取走访、座谈、实地察看、问卷调查、旁听庭审等方式,开展多元化调研。调研中,注重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地调查了解真实情况,反映问题坚持有一是一、有二是二,既报喜又报忧,为形成符合客观实际的、反映群众呼声和利益的、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审议意见和调研报告奠定基础。
督:狠抓意见落实
衡量调查研究搞得好不好,关键要看调查研究的实效,看调研成果的运用,看能不能把问题解决好。
在实践中,奉贤区人大常委会逐步形成了维权审议意见跟踪督办的四項机制:按时反馈机制,对年内能完成的意见应及时落实,并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主动将研究处理意见书面反馈至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对年内不能完成的意见也应在反馈时一并说明原因。实地走访机制,常委会收到反馈报告后,还通过实地走访查看、听取有关单位及人大代表和群众意见等方式了解实际情况,并将落实不到位的方面向被监督单位反馈。阶段性工作跟进监督机制,常委会对属于阶段性工作的民生议题实行全过程跟进监督,促进审议意见的不断深化落实,如2009年听取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准备工作情况的汇报后,跟踪监督一直延伸到换届选举完成之后,有效促进了人民群众民主政治权利的实现和保障。重要议题跨年度跟踪监督机制,促使相关部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
评:建立评估机制
2011年,常委会进一步完善了人大审议意见的反馈落实程序,建立了评估机制。年底,常委会对全年监督议题的反馈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综合反馈的及时性、举措的针对性及落实的实效性等情况予以全面评估,形成评估报告,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通报给被监督单位。
人大常委会注重不断完善评估工作各个环节,努力做到全面、真实、有效。一是扩大参与评估的人员范围。如邀请工委委员、人大代表和社会各方代表人士、群众代表共同参与,实行“开门评”、“公开评”。二是由一次反馈完善为二次反馈。即,“一府两院”除对年内能完成的审议意见应及时落实,并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将研究处理意见书面反馈之外,还应在一定时间内对落实审议意见的进展情况进行第二次反馈。三是评估结果逐步纳入绩效考核指标。将常委会和代表对“一府两院”办理落实人大审议意见的评估结果纳入被监督单位的目标绩效考核,进一步提高反馈落实质量。
随着民主法制意识的提高,人民群众要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呼声也日益高涨。奉贤区人大常委会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出“知、调、督、评”四项维权工作机制,发挥人大联系群众、反映民意、解决矛盾的重要民主渠道的作用,积极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地区和谐稳定。
知:知法知情知政
知法、知情、知政是常委会和代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基本前提。奉贤区人大常委会将集中培训和分组学习相结合,多元化提升代表知法用法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区人大常委会还组织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走访、旁听案件庭审、参加区情通报会和“一府两院”相关活动,还搭建了人大常委会、代表、选民“三级双向互动”联系网络,为代表了解全区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更好地从区域实际出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搭建平台。
调:深入调查研究
调查研究既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内在需要,也是加强监督的重要途径——通过专题调研,可以提出有分量的意见和建议,以点带面,推动改进工作。为了增强调研的针对性,常委会根据不同议题采取走访、座谈、实地察看、问卷调查、旁听庭审等方式,开展多元化调研。调研中,注重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地调查了解真实情况,反映问题坚持有一是一、有二是二,既报喜又报忧,为形成符合客观实际的、反映群众呼声和利益的、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审议意见和调研报告奠定基础。
督:狠抓意见落实
衡量调查研究搞得好不好,关键要看调查研究的实效,看调研成果的运用,看能不能把问题解决好。
在实践中,奉贤区人大常委会逐步形成了维权审议意见跟踪督办的四項机制:按时反馈机制,对年内能完成的意见应及时落实,并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主动将研究处理意见书面反馈至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对年内不能完成的意见也应在反馈时一并说明原因。实地走访机制,常委会收到反馈报告后,还通过实地走访查看、听取有关单位及人大代表和群众意见等方式了解实际情况,并将落实不到位的方面向被监督单位反馈。阶段性工作跟进监督机制,常委会对属于阶段性工作的民生议题实行全过程跟进监督,促进审议意见的不断深化落实,如2009年听取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准备工作情况的汇报后,跟踪监督一直延伸到换届选举完成之后,有效促进了人民群众民主政治权利的实现和保障。重要议题跨年度跟踪监督机制,促使相关部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
评:建立评估机制
2011年,常委会进一步完善了人大审议意见的反馈落实程序,建立了评估机制。年底,常委会对全年监督议题的反馈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综合反馈的及时性、举措的针对性及落实的实效性等情况予以全面评估,形成评估报告,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通报给被监督单位。
人大常委会注重不断完善评估工作各个环节,努力做到全面、真实、有效。一是扩大参与评估的人员范围。如邀请工委委员、人大代表和社会各方代表人士、群众代表共同参与,实行“开门评”、“公开评”。二是由一次反馈完善为二次反馈。即,“一府两院”除对年内能完成的审议意见应及时落实,并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将研究处理意见书面反馈之外,还应在一定时间内对落实审议意见的进展情况进行第二次反馈。三是评估结果逐步纳入绩效考核指标。将常委会和代表对“一府两院”办理落实人大审议意见的评估结果纳入被监督单位的目标绩效考核,进一步提高反馈落实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