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急救车作为"和死神赛跑的工具",在世界各国都拥有优先通行的权利。在1982年,德国成为全球首个立法"给急救车让道"的国家。该法条隶属于德国《公路法》第11条第2款。具体内容包括:任何车辆听到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急救车的鸣笛声都必须让道,左车道的车往左靠,右车道的车往右靠,以空出一条"应急通道"。如果是三车道以上,不能平分向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