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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企业并购是企业进行扩张的一种方式,能够帮助企业在最短时间内、以最小的成本实现壮大和成长,随着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企业并购已经逐渐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本文分析了企业间并购融资的方式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策略。
关键词:企业 并购融资 方法
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这一背景下,企业为了提高自身竞争力,开始实施并购,并将其作为实现自身发展的重要途径。近几年,我国继续深化企业内部改革,优化产业结构,企业并购逐渐成为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手段,并购融资作为并购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开始受到人们重视。如何丰富并购融资方法,规范并购操作,是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及企业共同需要思考的问题。
一、企业间并购融资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1.企业间并购融资的现状。
1.1负债融资。
1.1.1银行贷款融资。并购过程以及并购后的整合、协同都存在很多影响因素,这些因素往往都是不确定的,因此并购交易的风险很高。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最重要的原则就是低风险,因此,在为并购交易提供贷款时,银行要对企业的信誉度做出严格考察,如果企业的信誉度不符合银行要求,就无法从银行获得用于并购的贷款。所以在我国,只有那些信誉度较好、经营相对规范的大型企业才能通过银行贷款融资来实现并购交易。另外,我国对银行贷款融资具体用途有明确规定,不允许将贷款用于股权性投资,不允许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在这种法律背景下,企业很难在银行中获取用于并购的短期贷款。企业为了摆脱这种限制,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将企业自身的流动资金作为并购交易资金,然后再去向银行申请贷款,用来补充流动资金,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间接融资,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并不发达,导致这种方式成为企业获得并购资金的主要方式。社会经济的发展加大了企业间的并购需求,因此,企业需要国家在政策上给予更多支持来拓宽融资渠道,使企业可以直接从银行获取并购专项贷款。
1.1.2發行从属债券。我国法律严格限制企业通过发行从属债券的方式融资,法律条款对发行利率、发行主体以及发行额度进行明确规定,这就使企业发行从属债券受到很大限制,大多数企业都无法通过这种方式筹集并购资金来实现并购。从实际操作上来说,我国债券市场上鲜有企业债券,即使有也是个别业绩较好、经营规范的大型国企所发,到目前为止,没有企业通过发行从属债券而成功筹集到并购资金。
1.1.3新型负债融资。金融行业的发展衍生出了一些新型的负债融资方式,其中一种为杠杆收购。从实际操作上来看,我国并没有哪些企业实现真正的杠杆收购,一方面因为我国法律为了防止以小吃大现象的出现,对企业的投资率做出了限制,另一方面因为我国资产市场不发达,缺乏融资工具,也没有健全的融资体系,这些因素都导致这种新型负债融资方式受到限制。还有一种为卖方融资,在兼并亏损的国有企业时一般使用这种方式。为了减小财务负担,并购企业一般会享受税收优惠的政策,而且可以对银行贷款停息挂账,但是,2002我国颁布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对以上行为进行命令禁止,也就是说,企业在进行并购交易时,不允许进行卖方融资。
1.2股权融资。
1.2.1发行的新股融资。当前,我国的企业筹集并购资金最重要的方式就是股权融资,当然,法律对这种融资方式也有一定限制,对于配股以及增发新股的资格、规模都有明确规定,而且审查及批复流程都比较复杂,因此这种融资方式依旧无法满足企业对于并购资金的需求。
1.2.2换股收购融资。这种融资方式在西方国家应用的较为广泛,换股收购不需要现金支付,节省了后续融资的费用,对于企业的资金规模没有限制。从我国目前的法律环境来看,仍旧严格限制库存本公司股票以及股份回购,我国很多企业回购股票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换股来筹集并购资金,而是为了减资或者是与其他企业(持本企业股票)合并。实际操作中,为了实现换股并购,企业都会向目标企业增发特定股票,这些股票不能马上上市流通,需要封闭一段时间。
2.企业间的并购融资存在的问题。为了使加速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我国不断改进对产业结构做出调整,这种形式下,并购融资市场需求越来越大,但是我国资本产业起步较晚,融资渠道较窄,方式单一,对融资风险的评估和控制不到位,已经不能满足并购融资市场的发展。
2.1企业间并购融资方式单一。在资产市场比较发达的西方国家,并购融资方式比较丰富,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及需要选择合适的并购渠道。而我国并购融资方式却相对单一,从形式上来说,虽然融资渠道较多,但是一落实到具体操作上,就会发现限制因素非常多,企业可以实际使用的并购融资方式非常有限,发行股票以及银行贷款融资是最主要的方式,且即使是这两种方式也会有很多限制条件。融资工具匮乏,融资方式单一,导致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受到限制:一方面,单一的融资方式使企业在筹集并购资金的过程失去灵活性,企业无法对融资成本进行合理调控,商业银行调整利率以及股票的发行情况直接决定了融资成本的高低,如果银行的利率升高或者是股票发行不利,企业融资成本就会刚性上涨,这是企业自身无法决定的。另一方面,单一的融资方式使企业无法有效规避融资风险。
2.2企业间并购融资操作不规范。与一般企业融资不同的是,并购融资对企业的各方面影响都比较大,除了影响财务状况以外,还会直接影响企业的权益价值。因此,企业在进行并购融资之前,一般都会对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判断各种融资方式有可能会对企业财务状况造成哪些影响,根据这些判断来对融资过程进行合理规划,尽量减小并购融资对本企业财务的影响。但实际操作中,众多企业在并购融资的过程中仅仅重视规模,没有进行财务分析,没有认识到融资中存在的潜在风险,不规范操作现象比较严重。由于我国法律对并购融资的限制较为严格,而企业对并购融资的需求却越来也大,在严重的供求矛盾下,一些企业就利用法律的空白,钻法律的空子,走灰色区域,通过不正当途径来筹集并购资金,有些企业甚至直接违规操作,这些企业严重扰乱了我国资本市场的秩序。此外,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也存在了一定问题,股票的定价机制不统一,二级证券市场上流通股的价格要远远高于非流通股,一些企业就利用这种价格差套利,同时,我国进一步深化对国有企业的改革,一些企业就借此机会进行虚假重组,打着并购重组的幌子来套国有企业的资产。 二、企业间并购融资存在问题的解决策略
1.建立健全融资法律法规。
1.1完善换股并购相关规定。国家应该完善换股并购的相关规定,出台关于换股并购的相关法律,在法律上对于这种融资方式给予支持。法律中要对换股并购的具体操作细则进行明确的规定,不仅仅要明确定向增发的具体条款,而且还要规定会计的处理方法,同时对相关信息披露进行规定,使企业在进行换股并购这种方式筹集并购资金的过程中有法可依,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规范操作。完善相关法律,降低换股并购的门槛,使企业能够通过正当途径实现并购融资,有利于规范并购行为,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1.2放松银行贷款。前面说到,商业银行为了降低贷款风险,保证安全性,通常会对申请并购资金的企业进行严格审查,再加上法律对于贷款融资的具体用途有明确规定,因此我国大多数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都无法通过银行贷款的这种方式获得并购资金。在众多资本市场还比较发达的西方国家,银行贷款是企业进行并购融资的重要方式,为了满足企业并购市场的需求,各国家应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并放松对并购贷款的限制,鼓励投资银行扩大贷款服务范围,尽量降低并购贷款服务门槛,如果企业负债比例合理,财务状况较好,且企业有一定发展前景,国家要允许银行为企业提供用于并购的资金,促进企业实现良性发展。
2.为企业间并购融资提供市场与环境。
2.1改变资本市场机构,提高市场并购效率。要不断优化资本市场的机构,可以对证券的发行制度进行改革,向注册制转变,以此提高市场并购效率。传统的证券保荐制中,如果保荐人不能承担责任,就会导致市场效率低,但是注册制就会大大改善这种情况。首先,这种机制能够帮助资本市场形成定价机制,因为相关的监管机构对证券发行没有实质条件的限制,也不会对证券价值做出预先判断,市场供求情况直接决定了证券的出售价格。其次,这种机制有利于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在市场压力下,中介机构需要通过提高自身的信誉度来提升自身竞争力,从而促进中介机构之间的良性竞争。最后,实行注册制以后,所有企业都有权利发行证券,减少了一些冗余的程序,证券监管部门只需要核实发行证券企业的信息,保证其真实完整,发行效率大大提高。
2.2发展金融创新。
2.2.1设立并购基金。基金属于一种证券形式,我国基金业务起步较晚,没有专门针对并购的专项基金。为了丰富并购融资的途径,在共同基金的基础上延伸出了企业并购基金。企业并购基金具备共同基金的共性,同时又因为自身的特点具有一定特性,虽然其风险较高,但是筹资快、收益高。我国资本市场应该探索新的融资方式,积极设立企业并购基金,一方面,可以根据市场上的实际情况试办并购基金,对其进行可行性分析,并设计好具体的操作方案。在选择基金发起人时要考虑综合因素,对于有并购动机的企业要优先考虑,政府相关部门可以拿出一部分资金作为启动资金,促进并购基金的发起。另外一方面,完善与并购基金相关的配套服务,对其进行风险管理与控制。由于并购基金的用途明显,因此在遵守基金业基本准则的前提下可适当放宽条件,如可提高基金收益率,也可以对其进行税务优惠,或者给予其配套基金。对于风险管理和控制方面,要对组建基金的机构及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将并购基金风险控制到最低。在选择投向企业时,要尽量要对其进行严格审查,不能过于分散或者过于集中,保证达到企业并购目的的同时,又有效抵御产业联动带来的风险。
2.2.2支持商业银行开展并购业务。受到法律环境以及银行自身对贷款风险考虑的限制,我国商业银行不能为企业提供专门针对并购的贷款,为了拓宽融资渠道,除了在法律上减小对并购融资的限制以外,商业银行自身也要适当降低门槛,对企业开展并购贷款业务。与一般的商业贷款相比,商业银行要对并购贷款进行更加严格的监控,即使放宽限制,也不能忽视其中的潜在风险。首先,商业银行要确定并购贷款的对象,贷款对象必须具备贷款的一般条件,不能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并购贷款为企业资本运营提供支持,因此风险较高,所以商业银行在为企业提供服务时一定要兼顾效益与安全性。其次,要确定担保方式,商业银行通过设立担保和抵押来保证信贷资产的安全,可以选择比较好的企业作为担保方,也可以用企业资产作为抵押。最后要确定偿还方式,商业银行要根据并购企业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偿还方式,考虑并购后企业的经营状况,合理设置偿还期限。可以采取初期少、后期多的还贷方式,即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又提升了回收贷款的可靠性。
3.完善银行管理机制,促进并购融资开展。
3.1扩大投资银行规模。投资银行在企业并购中相当于财务顾问的角色,作为企业并购的媒介促进并购交易的实现。由于我国融资市场规模有限,因此大多数企业的并购资金都是通过间接融资方式筹集的,投资银行的规模较小,没有成为直接融资市场的主力。对此,我国应该扩大投资银行的规模,增强其市场竞争力,发挥其媒介作用,为企业提供全面的并购融资服务。根据投资银行的实际状况,应该重点解决以下问题:首先是资金不足的问题,投资银行属于股份有限公司或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国家允许其在资本市场上筹集和扩张资金(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并允许投资银行参与到各类融资体系中,以此扩大其规模,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其次是要大力培养并购人才,企业并购过程非常复杂,其中涉及到了很多专业知识,如果参与并购过程的工作人员能力不足,就很有可能出现问题。目前,我国严重缺乏并购领域的专业人才,大多数并购市场上的工作人员都是曾经的证券发行人员,其思维模式受到严重束缚,操作手法也有待规范。为了满足并购市场的需求,应该着手加强对专业人才的培养,以此提高投资银行的竞争力。最后是要加強风险管理,我国资本市场体系尚不完善,投资银行开展并购业务往往要面临较大风险,因此,投资银行在扩大范围过程中要加强对风险的管理和控制,建立健全约束机制,对并购过程进行规范管理。
3.2完善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机制。首先是要加强商业银行对信贷风险的识别能力以及评估能力。不断丰富信用分析方法,对于贷款生成阶段存在的风险进行有效识别,如果采用5C分析法分析风险因素,一定要综合考虑当前社会整体经济状况以及行业内部环境。同时,要积极开发信用等级系统对企业信息进行有效区别,尤其要仔细核对会计信息,使银行能够对信贷风险做出准确判断并定性描述。然后,要增强信贷人员的综合能力,现在大多数商业银行中的信贷人员都能熟练掌握操作流程,但是对于并购融资的相关知识却了解不多,不能准确掌握并购业务的具体流程,对并购业务总存在的风险认识不足,增加了银行的风险。因此,银行要对信贷人员进行并购业务的专项培训,提升信贷员的综合水平,不仅要使其熟悉并购业务流程,还要能够对并购业务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以此适应资本市场的发展。最后,要对银行内部的收入分配制度进行改革,将岗位的责与利统一起来,推行员工等级制度,将员工收入与业绩直接挂钩,以此激励员工学习和开发新业务,为并购融资一类的新兴业务提供更完善的服务。
三、结语
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尚不成熟,与并购融资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导致企业间并购融资方式单一,且操作不规范,这些情况已经严重制约了我国并购产业的发展。因此,国家应建立健全并购融资法律法规,为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提供法律支持,为企业并购提供市场及环境,同时完善投资银行的管理机制,促进并购融资业务的开展。
参考文献:
[1]高玮茁.上市公司并购的纳税筹划研究[D].东北石油大学,2013.
[2]冯苗苗.财务视角下的银亿控股反向并购案例研究[D].山东大学,2014.
[3]杨国瑜.J银行并购贷款业务管理问题研究[D].云南大学,2014.
[4]胡丹.XX公司跨国并购融资策略研究[D].湘潭大学,2014.
[5]李志铭.杠杆收购在我国农业企业海外并购的应用[D].暨南大学,2014.
[6]高方露,李会云. 经济结构战略调整期企业并购融资绩效[J]. 财经科学,2014,01:90-97.
[7]秦军.基于并购角度的我国金融混业经营研究[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6,04:26-30+35.
作者简介:李千慧(1993—),女,汉族,辽宁省辽阳市人,渤海大学金融与商贸学院2012级金融学本科生,研究方向为金融学。
关键词:企业 并购融资 方法
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这一背景下,企业为了提高自身竞争力,开始实施并购,并将其作为实现自身发展的重要途径。近几年,我国继续深化企业内部改革,优化产业结构,企业并购逐渐成为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手段,并购融资作为并购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开始受到人们重视。如何丰富并购融资方法,规范并购操作,是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及企业共同需要思考的问题。
一、企业间并购融资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1.企业间并购融资的现状。
1.1负债融资。
1.1.1银行贷款融资。并购过程以及并购后的整合、协同都存在很多影响因素,这些因素往往都是不确定的,因此并购交易的风险很高。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最重要的原则就是低风险,因此,在为并购交易提供贷款时,银行要对企业的信誉度做出严格考察,如果企业的信誉度不符合银行要求,就无法从银行获得用于并购的贷款。所以在我国,只有那些信誉度较好、经营相对规范的大型企业才能通过银行贷款融资来实现并购交易。另外,我国对银行贷款融资具体用途有明确规定,不允许将贷款用于股权性投资,不允许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在这种法律背景下,企业很难在银行中获取用于并购的短期贷款。企业为了摆脱这种限制,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将企业自身的流动资金作为并购交易资金,然后再去向银行申请贷款,用来补充流动资金,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间接融资,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并不发达,导致这种方式成为企业获得并购资金的主要方式。社会经济的发展加大了企业间的并购需求,因此,企业需要国家在政策上给予更多支持来拓宽融资渠道,使企业可以直接从银行获取并购专项贷款。
1.1.2發行从属债券。我国法律严格限制企业通过发行从属债券的方式融资,法律条款对发行利率、发行主体以及发行额度进行明确规定,这就使企业发行从属债券受到很大限制,大多数企业都无法通过这种方式筹集并购资金来实现并购。从实际操作上来说,我国债券市场上鲜有企业债券,即使有也是个别业绩较好、经营规范的大型国企所发,到目前为止,没有企业通过发行从属债券而成功筹集到并购资金。
1.1.3新型负债融资。金融行业的发展衍生出了一些新型的负债融资方式,其中一种为杠杆收购。从实际操作上来看,我国并没有哪些企业实现真正的杠杆收购,一方面因为我国法律为了防止以小吃大现象的出现,对企业的投资率做出了限制,另一方面因为我国资产市场不发达,缺乏融资工具,也没有健全的融资体系,这些因素都导致这种新型负债融资方式受到限制。还有一种为卖方融资,在兼并亏损的国有企业时一般使用这种方式。为了减小财务负担,并购企业一般会享受税收优惠的政策,而且可以对银行贷款停息挂账,但是,2002我国颁布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对以上行为进行命令禁止,也就是说,企业在进行并购交易时,不允许进行卖方融资。
1.2股权融资。
1.2.1发行的新股融资。当前,我国的企业筹集并购资金最重要的方式就是股权融资,当然,法律对这种融资方式也有一定限制,对于配股以及增发新股的资格、规模都有明确规定,而且审查及批复流程都比较复杂,因此这种融资方式依旧无法满足企业对于并购资金的需求。
1.2.2换股收购融资。这种融资方式在西方国家应用的较为广泛,换股收购不需要现金支付,节省了后续融资的费用,对于企业的资金规模没有限制。从我国目前的法律环境来看,仍旧严格限制库存本公司股票以及股份回购,我国很多企业回购股票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换股来筹集并购资金,而是为了减资或者是与其他企业(持本企业股票)合并。实际操作中,为了实现换股并购,企业都会向目标企业增发特定股票,这些股票不能马上上市流通,需要封闭一段时间。
2.企业间的并购融资存在的问题。为了使加速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我国不断改进对产业结构做出调整,这种形式下,并购融资市场需求越来越大,但是我国资本产业起步较晚,融资渠道较窄,方式单一,对融资风险的评估和控制不到位,已经不能满足并购融资市场的发展。
2.1企业间并购融资方式单一。在资产市场比较发达的西方国家,并购融资方式比较丰富,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及需要选择合适的并购渠道。而我国并购融资方式却相对单一,从形式上来说,虽然融资渠道较多,但是一落实到具体操作上,就会发现限制因素非常多,企业可以实际使用的并购融资方式非常有限,发行股票以及银行贷款融资是最主要的方式,且即使是这两种方式也会有很多限制条件。融资工具匮乏,融资方式单一,导致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受到限制:一方面,单一的融资方式使企业在筹集并购资金的过程失去灵活性,企业无法对融资成本进行合理调控,商业银行调整利率以及股票的发行情况直接决定了融资成本的高低,如果银行的利率升高或者是股票发行不利,企业融资成本就会刚性上涨,这是企业自身无法决定的。另一方面,单一的融资方式使企业无法有效规避融资风险。
2.2企业间并购融资操作不规范。与一般企业融资不同的是,并购融资对企业的各方面影响都比较大,除了影响财务状况以外,还会直接影响企业的权益价值。因此,企业在进行并购融资之前,一般都会对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判断各种融资方式有可能会对企业财务状况造成哪些影响,根据这些判断来对融资过程进行合理规划,尽量减小并购融资对本企业财务的影响。但实际操作中,众多企业在并购融资的过程中仅仅重视规模,没有进行财务分析,没有认识到融资中存在的潜在风险,不规范操作现象比较严重。由于我国法律对并购融资的限制较为严格,而企业对并购融资的需求却越来也大,在严重的供求矛盾下,一些企业就利用法律的空白,钻法律的空子,走灰色区域,通过不正当途径来筹集并购资金,有些企业甚至直接违规操作,这些企业严重扰乱了我国资本市场的秩序。此外,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也存在了一定问题,股票的定价机制不统一,二级证券市场上流通股的价格要远远高于非流通股,一些企业就利用这种价格差套利,同时,我国进一步深化对国有企业的改革,一些企业就借此机会进行虚假重组,打着并购重组的幌子来套国有企业的资产。 二、企业间并购融资存在问题的解决策略
1.建立健全融资法律法规。
1.1完善换股并购相关规定。国家应该完善换股并购的相关规定,出台关于换股并购的相关法律,在法律上对于这种融资方式给予支持。法律中要对换股并购的具体操作细则进行明确的规定,不仅仅要明确定向增发的具体条款,而且还要规定会计的处理方法,同时对相关信息披露进行规定,使企业在进行换股并购这种方式筹集并购资金的过程中有法可依,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规范操作。完善相关法律,降低换股并购的门槛,使企业能够通过正当途径实现并购融资,有利于规范并购行为,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1.2放松银行贷款。前面说到,商业银行为了降低贷款风险,保证安全性,通常会对申请并购资金的企业进行严格审查,再加上法律对于贷款融资的具体用途有明确规定,因此我国大多数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都无法通过银行贷款的这种方式获得并购资金。在众多资本市场还比较发达的西方国家,银行贷款是企业进行并购融资的重要方式,为了满足企业并购市场的需求,各国家应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并放松对并购贷款的限制,鼓励投资银行扩大贷款服务范围,尽量降低并购贷款服务门槛,如果企业负债比例合理,财务状况较好,且企业有一定发展前景,国家要允许银行为企业提供用于并购的资金,促进企业实现良性发展。
2.为企业间并购融资提供市场与环境。
2.1改变资本市场机构,提高市场并购效率。要不断优化资本市场的机构,可以对证券的发行制度进行改革,向注册制转变,以此提高市场并购效率。传统的证券保荐制中,如果保荐人不能承担责任,就会导致市场效率低,但是注册制就会大大改善这种情况。首先,这种机制能够帮助资本市场形成定价机制,因为相关的监管机构对证券发行没有实质条件的限制,也不会对证券价值做出预先判断,市场供求情况直接决定了证券的出售价格。其次,这种机制有利于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在市场压力下,中介机构需要通过提高自身的信誉度来提升自身竞争力,从而促进中介机构之间的良性竞争。最后,实行注册制以后,所有企业都有权利发行证券,减少了一些冗余的程序,证券监管部门只需要核实发行证券企业的信息,保证其真实完整,发行效率大大提高。
2.2发展金融创新。
2.2.1设立并购基金。基金属于一种证券形式,我国基金业务起步较晚,没有专门针对并购的专项基金。为了丰富并购融资的途径,在共同基金的基础上延伸出了企业并购基金。企业并购基金具备共同基金的共性,同时又因为自身的特点具有一定特性,虽然其风险较高,但是筹资快、收益高。我国资本市场应该探索新的融资方式,积极设立企业并购基金,一方面,可以根据市场上的实际情况试办并购基金,对其进行可行性分析,并设计好具体的操作方案。在选择基金发起人时要考虑综合因素,对于有并购动机的企业要优先考虑,政府相关部门可以拿出一部分资金作为启动资金,促进并购基金的发起。另外一方面,完善与并购基金相关的配套服务,对其进行风险管理与控制。由于并购基金的用途明显,因此在遵守基金业基本准则的前提下可适当放宽条件,如可提高基金收益率,也可以对其进行税务优惠,或者给予其配套基金。对于风险管理和控制方面,要对组建基金的机构及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将并购基金风险控制到最低。在选择投向企业时,要尽量要对其进行严格审查,不能过于分散或者过于集中,保证达到企业并购目的的同时,又有效抵御产业联动带来的风险。
2.2.2支持商业银行开展并购业务。受到法律环境以及银行自身对贷款风险考虑的限制,我国商业银行不能为企业提供专门针对并购的贷款,为了拓宽融资渠道,除了在法律上减小对并购融资的限制以外,商业银行自身也要适当降低门槛,对企业开展并购贷款业务。与一般的商业贷款相比,商业银行要对并购贷款进行更加严格的监控,即使放宽限制,也不能忽视其中的潜在风险。首先,商业银行要确定并购贷款的对象,贷款对象必须具备贷款的一般条件,不能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并购贷款为企业资本运营提供支持,因此风险较高,所以商业银行在为企业提供服务时一定要兼顾效益与安全性。其次,要确定担保方式,商业银行通过设立担保和抵押来保证信贷资产的安全,可以选择比较好的企业作为担保方,也可以用企业资产作为抵押。最后要确定偿还方式,商业银行要根据并购企业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偿还方式,考虑并购后企业的经营状况,合理设置偿还期限。可以采取初期少、后期多的还贷方式,即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又提升了回收贷款的可靠性。
3.完善银行管理机制,促进并购融资开展。
3.1扩大投资银行规模。投资银行在企业并购中相当于财务顾问的角色,作为企业并购的媒介促进并购交易的实现。由于我国融资市场规模有限,因此大多数企业的并购资金都是通过间接融资方式筹集的,投资银行的规模较小,没有成为直接融资市场的主力。对此,我国应该扩大投资银行的规模,增强其市场竞争力,发挥其媒介作用,为企业提供全面的并购融资服务。根据投资银行的实际状况,应该重点解决以下问题:首先是资金不足的问题,投资银行属于股份有限公司或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国家允许其在资本市场上筹集和扩张资金(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并允许投资银行参与到各类融资体系中,以此扩大其规模,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其次是要大力培养并购人才,企业并购过程非常复杂,其中涉及到了很多专业知识,如果参与并购过程的工作人员能力不足,就很有可能出现问题。目前,我国严重缺乏并购领域的专业人才,大多数并购市场上的工作人员都是曾经的证券发行人员,其思维模式受到严重束缚,操作手法也有待规范。为了满足并购市场的需求,应该着手加强对专业人才的培养,以此提高投资银行的竞争力。最后是要加強风险管理,我国资本市场体系尚不完善,投资银行开展并购业务往往要面临较大风险,因此,投资银行在扩大范围过程中要加强对风险的管理和控制,建立健全约束机制,对并购过程进行规范管理。
3.2完善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机制。首先是要加强商业银行对信贷风险的识别能力以及评估能力。不断丰富信用分析方法,对于贷款生成阶段存在的风险进行有效识别,如果采用5C分析法分析风险因素,一定要综合考虑当前社会整体经济状况以及行业内部环境。同时,要积极开发信用等级系统对企业信息进行有效区别,尤其要仔细核对会计信息,使银行能够对信贷风险做出准确判断并定性描述。然后,要增强信贷人员的综合能力,现在大多数商业银行中的信贷人员都能熟练掌握操作流程,但是对于并购融资的相关知识却了解不多,不能准确掌握并购业务的具体流程,对并购业务总存在的风险认识不足,增加了银行的风险。因此,银行要对信贷人员进行并购业务的专项培训,提升信贷员的综合水平,不仅要使其熟悉并购业务流程,还要能够对并购业务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以此适应资本市场的发展。最后,要对银行内部的收入分配制度进行改革,将岗位的责与利统一起来,推行员工等级制度,将员工收入与业绩直接挂钩,以此激励员工学习和开发新业务,为并购融资一类的新兴业务提供更完善的服务。
三、结语
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尚不成熟,与并购融资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导致企业间并购融资方式单一,且操作不规范,这些情况已经严重制约了我国并购产业的发展。因此,国家应建立健全并购融资法律法规,为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提供法律支持,为企业并购提供市场及环境,同时完善投资银行的管理机制,促进并购融资业务的开展。
参考文献:
[1]高玮茁.上市公司并购的纳税筹划研究[D].东北石油大学,2013.
[2]冯苗苗.财务视角下的银亿控股反向并购案例研究[D].山东大学,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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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高方露,李会云. 经济结构战略调整期企业并购融资绩效[J]. 财经科学,2014,01:90-97.
[7]秦军.基于并购角度的我国金融混业经营研究[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6,04:26-30+35.
作者简介:李千慧(1993—),女,汉族,辽宁省辽阳市人,渤海大学金融与商贸学院2012级金融学本科生,研究方向为金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