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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运输部颁布并于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管理规定》,关于船员服务的概念,是指代理船员办理申请培训、考试、申领证书(包括外国船员证书)等有关手续,代理船员用人单位管理船员事务,为船舶提供配员等相关活动。从事船员服务业务的相关单位,必须依据以上法规的要求,具备相应的条件,取得船员服务机构许可证之后,方能开展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