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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人权保护的角度比较分析社会保障法与民法保护人权的方法、内容、主体和法律责任的异同,旨在阐述社会保障法作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存在的必要性.社会保障法对人权的保护--特别是对生存权的保护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社会保障法应以宪法为指导,与民法等其他部门法相互配合、互为补充,更好地发挥其保护人权的特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