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隐性超期羁押是超期羁押的一种,与显性超期羁押相对应,是指采用违反法律的手段,规避刑事诉讼法律的办案期限,以形式上的不超期掩盖实质上的超期羁押,包括无期羁押型、借期羁押型和自决、自批、自审型三种类型.其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解决隐性超期羁押的具体措施有:1、转变执法人员的执法观念,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2、修改刑事诉讼法,建章立制;3、加强对执法人员道德操守和业务素质的教育和培养,提高他们执法为民的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