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约之“彩礼”返还法理分析

来源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allskyy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受传统婚姻习俗影响,彩礼在我国农村婚姻中依然大量存在,近年来“高彩礼”呈蔓延之势。对于彩礼纠纷,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在《解释二》第十条作了笼统的规定。要做到正确认识和把握此类案件,仍有很多问题需要明析。这无论对婚姻法的完善,还是对于基层案件的正确裁判来讲,无疑都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通过对目前彩礼案件的争议焦点以及针对争议焦点改进的必要性等方面探讨彩礼返还问题在司法实践上的各种情况,并通过对案例判决的解析而引发思考,提出相应的建议。本文共分三个部分:
  关键词:彩礼;返还;法理分析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们思想观念也逐渐开放,“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已经不是结婚的必备条件。但由于我国社会的乡土性,“礼俗”观念深入人心,人们仍普遍把订立婚约作为结婚的前置程序。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订婚前后给付的彩礼数额越来越高,少则数千元,多则数万元。种类也越来越多,由以前单一的给付金钱,到现在除了金钱以外的金银珠宝、珍贵玉器等。与此同时,一旦婚姻缔结不成功,由此引发的彩礼纠纷案件也越来越多。本文从生活中的真实案例出发对彩礼类案件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析。
  一、彩礼案件争议焦点总结:对诉讼主体未予明确
  本案是发生在河南民权县的一例因男子死亡,因婚约无法履行,男方父亲向法院提起请求女方返还订婚彩礼之诉的彩礼纠纷案件,在本案中乔保民生前经济并不独立,其给付给郭红河的彩礼基本系乔家共同财产支出,不仅涉及乔保民的个人利益,同时也涉及原告的合法权益,民权县法院确认乔文治符合本案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判决原告胜诉。
  在乔文治诉郭俊贞、郭红河返还婚约财产一案中,我们可以看出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为:本案当事人乔保民之父乔文治是否可作为原告起诉郭俊针和郭红河父女要求返还彩礼?
  二、对彩礼案件争议焦点改进的必要性
  虽然我国法律对彩礼方面的规定并不多,但基于中国社会的礼俗性,彩礼习俗已经根深蒂度,近几年因为返还彩礼纠纷引起的案件也越来越多,制定好彩礼类案件审理的基本规则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家庭的和睦以及基层法院审判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尊重风俗习惯
  风俗习惯是渗透在一个民族乃至一种文化骨子里的东西,虽然近年来,彩礼纠纷案件越来越多,但是人们在嫁娶时依然会按照当地的风俗习惯给付彩礼,这是对传统文化极大的尊重和继承。法律只有有了适用的土壤才有意义,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的风俗习惯不同,对彩礼案件审理标准也不同。法律根据不同地方的风俗习惯完善本地区此类案件的审理规则,既尊重了当地的风俗习惯,同时也减轻了法官审理彩礼类案件的负担,最大可能的给当事人双方一个公平的裁判。
  (二)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在中国古代对女性有“三从四德”、“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的要求,这说明在封建社会妇女的社会地位很低,尤其在婚姻中,妇女几乎没有话语权。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思想观念的逐渐开放,女性逐渐走入学校,读书认字,走上工作岗位,赚钱养家,社会地位相比古代有所提高。但是家暴事件的频频传出,很多妇女被丈夫打的遍体鳞伤,却不敢反抗。夫妻双方离婚,孩子一般会跟随母亲生活,此时有效解决彩礼纠纷,可以最大程度的保护女性的合法权益,而且可以在更大的层面上给离异家庭未成年人一个好的生活环境,确保他们健康成长。
  三、對彩礼案件争议焦点改进意见:明确彩礼案件的诉讼主体
  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彩礼的给付数额越来越高,作为赠与方的男方,给付彩礼已经不单单是男方个人的赠与,大多情况下都是家庭的共同财产,尤其在我国农村,很多家庭用大半辈子的积蓄只为给女方给付彩礼。而作为受赠方的女方,父母辛辛苦苦抚养女儿“女儿出嫁以后吃的、用的、穿的都是女儿的”,所以彩礼不仅仅涉及个人问题,而且还涉及整个家庭。笔者通过分析总结中国裁判网的诸多案例得出以下关于彩礼案件的诉讼主体:第一种是若彩礼的赠与人和受赠人是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双方,则其为彩礼诉讼的当事人,若一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由其父母或同胞的兄弟姐妹代为参加诉讼;第二种是若彩礼的赠与人或受赠人并非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即在婚约订立后婚姻关系缔结前,当事人父母可与婚约一方当事人做共同原告或共同被告;第三种是若婚姻关系缔结前,赠与方因意外事件、不可抗力、疾病等原因死亡,婚姻缔结未成功,则赠与方法定继承人可作为原告起诉受赠方或受赠方的父母。
  四、结语
  彩礼作为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重要规定已经存在了几千年之久,它经历了由民间习俗到国家法律再到民俗习惯的历史过程,是中国婚姻制度变迁的历史见证,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在现代法律体系构架内如何界定以民间习俗形式存在的彩礼的性质以及如何制定其返还规则,一直是彩礼问题争论的焦点,各种学说和观点汇集。虽然把彩礼看作赠与渐成通说,但是目的赠与还是附条件赠与仍存分歧。法律规定应立足于现实国情,用于解决实际纠纷,并随着社会现实的变化做出相应的调整。彩礼给付现象不会因为法律规定的回避而消失,尊重风俗习惯和文化传承,从解决实际问题和纠纷出发明确彩礼性质及其在部门法中的地位,最终完善彩法律,才能解决彩礼纠纷的法律适用问题。
  参考文献:
  [1]史尚.亲属法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138.
  [2]王泽鉴.民法总则[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
  [3]王利明.民法总则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
  [4]熊进光婚约法律问题研究〔J〕河北法学2003年06期.
  [5]“江西农村‘闪婚’调查:快速结婚离婚全因钱”,人民网.
  作者简介:
  趙金莹(1992~),女,汉族,陕西咸阳市人,学生,法律硕士,单位:西北政法大学,研究方向:民商法学。
其他文献
在以海上人命救护作业为主的事业单位中,救助作业船舶是实施救护作业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而作为投入资金巨大,使用价值突,组成部件精密且庞杂的大型固定资产,救助作业船舶管理成
摘 要:“发冢”罪是中国古代一种重要的犯罪。在中国古代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发冢”罪从简单到繁琐,得到了完善的发展。“发冢”罪的规定和发展也体现了中国古代社会中存在的“事死如生”、等级秩序等思想观念。  关键词:发冢;事死如生;等级观念  一、中国古代“发冢”罪的发展演变  在中国古代社会对“发冢”罪内容的规定经历由简到繁,同时对违法犯罪者的处罚越来越严重的过程。  在《吕氏春秋卷十·孟冬纪·节丧》
目的:探析B超检查应用于老年白内障诊断和预后评估中的价值和意义。方法:选择我院2013年1月~2014年1月期间收治的60例老年白内障患者,术前患者均行B超检查,术后采用B超和接触式A超
目的:探究针对抑郁症病患采取阿戈美拉汀医治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方法:选取2018年7月-2019年7月入院医治的60例抑郁症病患为研究对象,结合不同药物分成观察组、对照组,各30例.
目的:探讨临床中检验ABO血型的质量控制方法,提高血型检验的准确性。方法:选取我院2013年5月~2015年8月期间检验的526名学生为研究对象,对研究对象同时使用玻片法与试管法进行血型
目的:分析临床护理路径应用于消化性溃疡病人中,对其健康知识掌握率、住院时间的影响。方法:将该院收治的消化性溃疡病人,随机分为给予常规护理方案的对照组,和在给予临床护理路径
微课是网络时代的新型学习资源,高质量的微课程不但能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学习需求,提高课堂教学效率,而且能有效地提高教师的专业发展能力。本文分析了微课的概念和特点,总结了开发
我部在2016年12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16] 22号,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自发布以来,受到广泛关注,为便于理解,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rn一、关于待
期刊
目的:观察静脉曲张治疗阶段,静脉腔内激光闭合术联合大隐静脉高位结扎术、主干上段抽剥术治疗方案的应用及其价值.方法:本文共计60例研究对象,于我院2016年2月-2017年2月接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