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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一直是人们心目中的纯洁净土,是人类获取知识、立身做人的圣洁之地。然而近年来,社会上的腐败之风已快速渗入到这个领域,教育这块净土不再干净,净土上长出“毒瘤”已经是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
的确,近年来教育领域屡曝腐败丑闻,特别是去年武汉大学创造了一项新的高校腐败纪录:龙小乐、陈昭方,同一所部属重点大学的两名校级领导,在同一时间落马,实属罕见!
一石激起千层浪。武汉大学的腐败窝案,将被社会诟病已久的教育腐败这个热门话题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象牙塔”里出蛀虫——高校腐败触目惊心
纵观教育领域的腐败,被誉为“象牙塔”的高等院校腐败最令人触目惊心。
据媒体披露,1990年以来,北京市海淀区内的32所院校,有一半染上了腐败病毒,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贪污贿赂案件有24件26人。陕西近三年已查处80多宗大学经济案,倒下7名厅级校官,其中在一年当中查办的高校腐败案件就有36起61人。同济大学原副校长吴世明因受贿罪被判刑十年;南京财经大学原副校长刘代宁被控受贿160多万元;湖北省除武汉大学之外,近年来还先后有五六所大学的主管官员因腐败落马,包括湖北大学原副校长李金和等。各地在近几年的行风评议中,高等院校的群众满意度排名总是倒数第一。高等院校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腐败“重灾区”。
招生搂钱花样百出。在高校招生中,出现了许多震惊社会的腐败案件,有的利用负责招生工作之便大肆收受贿赂,有的照顾各种关系违规录取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湖北美术学院原副院长李泽霖利用负责招生工作的便利条件,单独或伙同其妻非法收受19名考生家长所送的人民币22.3万元和41名考生家长所送的“好处费”13.38万元,被称为“吃黑院长”。上海交通大学教务处没设密码的招生“机动指标讨论材料”网上“泄露”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震动,撕开了高校招生黑幕的冰山一角。
“权学交易”愈演愈烈。有些高校利用“干部知识化”这一干部政策来大搞生财之道,他们瞅准了一些年轻领导干部渴望“硕士”、“博士”头衔这一心理,搞起了“权学交易”。只要是有职有权的干部入学“攻硕”、“攻博”大多不需经过统一考试,一般都是通过各校单独命题考试而被“单招”的,这些单独招收的学员又都归属于各个学校为他们专门设立的各种各样的研究生班。“学员们”既不按时来上课,也不潜心“研究”,结果是听课由秘书代劳,论文有别人“操刀”,答辩论文不过是走走过场。唯一属于自己的,就是拿到一纸“合法”文凭。
“只有不够资格的干部,没有完不成课程的学生”,几乎成了此类文凭获取过程中公开的秘密;“报名时车水马龙,授课时门可罗雀”,是这类干部证书班的典型景象,如果他们太忙,还可以委托别人来听课。“中国最大的博士群体在官场”的神话就这么制造出来了。
倒卖文凭“无本万利”。文凭是对一个人受教育程度的鉴定,也是一种资格——特别是在就业、干部提拔等方面是一块“敲门砖”。然而,也正因为文凭吃香,一些高校做起了倒卖文凭这个一纸值千金的无本万利生意。有的违规办学,有的倒卖文凭,以牟取暴利。广东省高教厅成人教育处原处长周之行,就利用分管全省高等成人教育电视大学招生办证的机会索贿受贿人民币56万元、贪污公款162万元。由于周的违法行为,导致了涉及全省15个县市的电大违规办学、违法批准发放电大文凭16740张。除周之行案外,广东省还有省社科院研究生院院长杨绍练非法倒卖成人教育研究生文凭案,检察机关从其家中搜出数百万元存款单和几十万元现金,并查出杨在广州购买的4处商品房,还包养了3个女人。某名牌大学的一所不具备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成教学院,为了招揽生源,向前来报名的学生许诺毕业后可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文凭,并凭借其是人学下设学院的便利,弄到了正式的公章和证书用纸,一批由学校炮制的假文凭,就这样发到了不知情的学生手中。
基建后勤黑幕重重。近年来,随着教育事业的迅猛发展,特别是高校扩招,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巨大,后勤服务规模也空前扩大,使行政、后勤管理、服务人员掌握了实在的权力和大量的资金。这也给了那些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的一份统计表明,学校职务犯罪基本都集中发生在基建部门、校办产业和后勤部门,这些部门出现的最多的是贪污、挪用公款和索贿受贿。武汉大学腐败案也是如此。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基建处原处长高小栋长期负责学校的基建工程,深谙“生财之道”。索贿受贿明目张胆,支付工程款雁过拔毛,挪用公款移花接木,从1994年至2000年,高共索贿受贿50.5万元,贪污公款97.2万元,挪用公款100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
“学术腐败”明目张胆。“学术腐败”的主要表现是肆无忌惮地拼凑、抄袭、剽窃和伪造学术成果,这已经成了学术界最大的公害。近年来经媒体公开披露的抄袭、剽窃案例主要有:北京大学社会学系著名教授、博士生导师王铭铭“抄袭事件”;复旦大学教授申小龙、华东理工大学教授胡黎明、合肥工业大学教授杨敬安也都因揭露抄袭他人著作、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而受到处理。
点评:
大学、高等院校在具有5000年文明史的中国人心目中,是令人景仰圣洁的“象牙塔”,以前被认为是“清水衙门”。但随着上世纪90年代起推行教育市场化后,大学迅猛扩张,各地大学大兴土木扩建校舍、发展新校区,建大学城成为潮流。因缺乏有效监督,基建、招生已成为大学腐败案最多发的领域,且不少都是窝案:不同级别的相关官员共同参与、集体犯罪。“象牙塔”里出蛀虫,“清水衙门”水不清,是人们不愿意看到的现实状况。
一些不法建筑商为承揽到大学的基建工程,紧盯主管基建的校级主管官员,不惜花重金行贿。据统计,目前落马的大学高官,七八成以上是因在基建工程招标时受贿所致。同时,由于大学变成市场主体,但监管体制没改变,集官、学、商于一身的大学官员,在教材等集中采购、招生、后勤服务等众多环节,也可轻而易举地找到中饱私囊的机会。武汉大学,一次两个校级领导同在基建工程中受贿落马,再一次敲响了高校反腐的警钟。
“社会净土”土不净——中小学腐败面广量大
相对于高等院校的腐败,中小学校的腐败,特别是一些重点中小学的腐败呈现出面广量大的特点。人们心目中的“社会净土”概念被颠覆殆尽。
一是反映在收费上的腐败。首先是收取高额的择校费。一些重点中小学校,由于手中掌握着优质教育资源,利用家长想让子女上重点学校读书的心理,不着边际地提高择校费的标准。动辄八万、十万、二十万。面对高得吓人的择校费,一些腰缠万贯的富人无所谓,而对广大平民百姓的子 女来说,对重点中小学只能是“望重点而兴叹”了!当前,名校校长、教育主管部门官员,购名车、住豪宅、出国旅游、超级消费的不在少数,钱从哪儿来,不言而喻。
其次是巧立名目擅自制定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如补课费、复读费、阅卷费、考务费、会考费等;违规编写、推销复习资料和参考资料,以及强行为学生征订报刊杂志;一些部门和单位通过学校搭车收费、摊派费用;代办性收费越来越多,强制学生接受有偿服务,如统一参加团体保险、购置校服等;代管费超范围支出;统一购买的练习本等价格偏高,甚至比市场零售价还高;以各种名目收取赞助费,如以“共建”为名,向学生家长收取跨学区助学费、捐助计算机费;小学技能知识培训班费、录音教材费等等。江苏省近几年共查出违规收费80多种,金额达8000多万元。山东省枣庄市2008年在对全市509所中小学进行的收费专项检查中,查出有乱收费行为的学校238所,违法所得金额911.95万元。北京市2008年光清退违规收取的赞助费一项就有7712.94万元。据有关部门估计,近10年来,中小学乱收费高达5600亿元。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指出:“现在的教育产业化实质上是教育商业化,教育商业化令人不安。”
二是反映在高考上的腐败。中学在高考中出现的腐败大案也屡屡发生,如湖南省隆回一中保送生舞弊案、湖南郴州嘉禾一中高考舞弊案、广东电白高考舞弊案。由高考舞弊案,还牵出了其中的贪污受贿案件。在查处电白高考舞弊案时,在一所中学里就发现涉案教师近10人,最后还挖出了电白县教育局长陈建明这一巨贪。经查,陈拥有银行存款512万多元,集资款2万元和造价近19万元的楼房一幢,财产总值达533万余元。
三是反映在教师身上的准腐败。中小学校长利用手中的权力寻租搞腐败,一些教师也利用提问、排座位、选学生干部等小权力来谋私。
按理说,教师在授课时该提问谁来回答问题是有公平标准的,但有的教师硬是多提问那些家长对其送礼的学生,家长没送礼的学生长期被冷落在一边。学生的座位排列,应该是高个子坐后排,矮个子坐前排,事实恰恰相反,送过礼的学生,高个子可以坐第一排,不送礼的矮个子就是让你坐最后面没商量。对学生的态度、给分及评判也是大相径庭。至于选学生干部,更是老师向家长索贿的好机会。报载,安徽淮北地区有所中学,初三毕业班的一名老师可谓别出心裁,学生干部名额满了后,便任命“班干助理”、“预备班干”。后来还是不能满足需求,便采取一周一轮换的办法来“轮流坐庄”,让全班45名学生每人过了把“官”瘾。当然,那名班主任老师也享受了45名家长的丰厚“贡品”。
还有一些中小学教师,包括重点幼儿园的老师,很善于“开发家长潜能”。新生入学后,老师们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千方百计摸清学生家长所从事的职业。家长如果是经商的,就通过学生来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来从中牟利,家长是建筑工人,就让其免费修房屋;家长是农民,就让其“代买”新鲜农副产品;家长是领导干部,就找你安排或调动子女亲属的工作……总而言之,三百六十行,行行都可以“开发”出为我所用的实惠。现在中小学生大多为独生子女,谁都不愿意自己的子女在学校受委屈,只有忍气吞声地向老师行贿。有个重点中学的老师在一次酒后吐真言:“党政干部受礼受贿是暗的,害怕东窗事发;我受贿是公开的,纪委书记、监察局长、反贪局长照样给我送礼,接受我的请托,为我办事”。
点评:
中小学腐败与高校腐败相比,既有共性,譬如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后勤部门的实权人物和工作人员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等。但也有它的特殊性,中小学面广量大,同普通百姓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他们的腐败更容易引起广大群众的义愤。
作为中小学教育的管理者和实施者,担负着育人的起步重任和为祖国培养接班人的初始使命,是打基础的工作。他们的腐败,影响更加恶劣,后果更加严重,它不仅会导致人们对教育系统的信任危机,更可怕的是会对教育这一神圣事业产生信仰失落。
如何铲除净土“毒瘤”——三帖良药可治本
教育腐败的蔓延势头,近年来是越来越严重,从查处的案件来看,其数量之多、金额之巨、情节之恶劣、涉案人员级别之高,都是前所未有的。应该说,教育腐败是顽症,但不是不治之症。教育这块净土上长出来的“毒瘤”,在党中央反腐败力度不断加大的前提下,有三帖良药可治本。
一是动真碰硬抓改革,创新教育体制。教育体制改革的滞后,是造成教育系统各个环节出现腐败现象的根本原因。过去不是没抓改革,但是没有动真碰硬,没有抓到要害处。因此,动真碰硬抓改革,创新教育体制,是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教育腐败的根本之举。
二是加强法治建设,强化监督机制。在教育行政管理领域日趋复杂、管理对象日趋多元、学校自主办学权力不断加大的情况下,只有按照法律的规定,建立和完善严密的监督和制约机制,才能从根本上促进和保证教育系统的清正廉洁。对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来说,关键是依法行政·对学校来说,关键是校务公开。教育行政部门要减少对学校直接、微观管理过程的干预,通过制定规章等立法手段确立教育活动的规则,通过执法和监督手段规范教育机关和学校的教育行为。学校要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制定校务公开的实施细则,明确校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增强办事透明度。
三是强化严格自律,建立严厉制裁机制。现在除了创新体制、强化监督,完善现行的学术激励制度和成果评价体系外,还必须强化知识分子的严格自律。在教育和师德自律上,制定出具体、可操作的“硬杠杠”来,也就是说要制定出严格的教育行为规范,明确惩罚、制裁措施。中小学的收费标准、教师公德、职业操守都要有明确的规定和惩罚细则。在这方面,北京大学修订了《北京大学教师学术纪律规范》,明确规定,对抄袭他人已经发表或未发表的作品,或者剽窃他人的学术观点、学术思想等违反学术纪律的行为,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解聘或开除等纪律处分。在人事录用、学术晋升、项目审批和考核评估之前,认真调查候选人遵守学术纪律的情况,对有违反学术纪律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清华大学也出台了《清华大学教师科研道德守则》,这部被称为“清华十戒”的“道德守则”,也把“不许剽窃、不许篡改、不许伪造科学论文和实验数据”的规定列为第一条。许多省市也出台了对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廉洁自律的规定,相信教育腐败这个顽症在不久的将来会被攻克,教育净土上生长出来的毒瘤一定会被铲除。
的确,近年来教育领域屡曝腐败丑闻,特别是去年武汉大学创造了一项新的高校腐败纪录:龙小乐、陈昭方,同一所部属重点大学的两名校级领导,在同一时间落马,实属罕见!
一石激起千层浪。武汉大学的腐败窝案,将被社会诟病已久的教育腐败这个热门话题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象牙塔”里出蛀虫——高校腐败触目惊心
纵观教育领域的腐败,被誉为“象牙塔”的高等院校腐败最令人触目惊心。
据媒体披露,1990年以来,北京市海淀区内的32所院校,有一半染上了腐败病毒,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贪污贿赂案件有24件26人。陕西近三年已查处80多宗大学经济案,倒下7名厅级校官,其中在一年当中查办的高校腐败案件就有36起61人。同济大学原副校长吴世明因受贿罪被判刑十年;南京财经大学原副校长刘代宁被控受贿160多万元;湖北省除武汉大学之外,近年来还先后有五六所大学的主管官员因腐败落马,包括湖北大学原副校长李金和等。各地在近几年的行风评议中,高等院校的群众满意度排名总是倒数第一。高等院校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腐败“重灾区”。
招生搂钱花样百出。在高校招生中,出现了许多震惊社会的腐败案件,有的利用负责招生工作之便大肆收受贿赂,有的照顾各种关系违规录取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湖北美术学院原副院长李泽霖利用负责招生工作的便利条件,单独或伙同其妻非法收受19名考生家长所送的人民币22.3万元和41名考生家长所送的“好处费”13.38万元,被称为“吃黑院长”。上海交通大学教务处没设密码的招生“机动指标讨论材料”网上“泄露”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震动,撕开了高校招生黑幕的冰山一角。
“权学交易”愈演愈烈。有些高校利用“干部知识化”这一干部政策来大搞生财之道,他们瞅准了一些年轻领导干部渴望“硕士”、“博士”头衔这一心理,搞起了“权学交易”。只要是有职有权的干部入学“攻硕”、“攻博”大多不需经过统一考试,一般都是通过各校单独命题考试而被“单招”的,这些单独招收的学员又都归属于各个学校为他们专门设立的各种各样的研究生班。“学员们”既不按时来上课,也不潜心“研究”,结果是听课由秘书代劳,论文有别人“操刀”,答辩论文不过是走走过场。唯一属于自己的,就是拿到一纸“合法”文凭。
“只有不够资格的干部,没有完不成课程的学生”,几乎成了此类文凭获取过程中公开的秘密;“报名时车水马龙,授课时门可罗雀”,是这类干部证书班的典型景象,如果他们太忙,还可以委托别人来听课。“中国最大的博士群体在官场”的神话就这么制造出来了。
倒卖文凭“无本万利”。文凭是对一个人受教育程度的鉴定,也是一种资格——特别是在就业、干部提拔等方面是一块“敲门砖”。然而,也正因为文凭吃香,一些高校做起了倒卖文凭这个一纸值千金的无本万利生意。有的违规办学,有的倒卖文凭,以牟取暴利。广东省高教厅成人教育处原处长周之行,就利用分管全省高等成人教育电视大学招生办证的机会索贿受贿人民币56万元、贪污公款162万元。由于周的违法行为,导致了涉及全省15个县市的电大违规办学、违法批准发放电大文凭16740张。除周之行案外,广东省还有省社科院研究生院院长杨绍练非法倒卖成人教育研究生文凭案,检察机关从其家中搜出数百万元存款单和几十万元现金,并查出杨在广州购买的4处商品房,还包养了3个女人。某名牌大学的一所不具备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成教学院,为了招揽生源,向前来报名的学生许诺毕业后可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文凭,并凭借其是人学下设学院的便利,弄到了正式的公章和证书用纸,一批由学校炮制的假文凭,就这样发到了不知情的学生手中。
基建后勤黑幕重重。近年来,随着教育事业的迅猛发展,特别是高校扩招,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巨大,后勤服务规模也空前扩大,使行政、后勤管理、服务人员掌握了实在的权力和大量的资金。这也给了那些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的一份统计表明,学校职务犯罪基本都集中发生在基建部门、校办产业和后勤部门,这些部门出现的最多的是贪污、挪用公款和索贿受贿。武汉大学腐败案也是如此。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基建处原处长高小栋长期负责学校的基建工程,深谙“生财之道”。索贿受贿明目张胆,支付工程款雁过拔毛,挪用公款移花接木,从1994年至2000年,高共索贿受贿50.5万元,贪污公款97.2万元,挪用公款100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
“学术腐败”明目张胆。“学术腐败”的主要表现是肆无忌惮地拼凑、抄袭、剽窃和伪造学术成果,这已经成了学术界最大的公害。近年来经媒体公开披露的抄袭、剽窃案例主要有:北京大学社会学系著名教授、博士生导师王铭铭“抄袭事件”;复旦大学教授申小龙、华东理工大学教授胡黎明、合肥工业大学教授杨敬安也都因揭露抄袭他人著作、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而受到处理。
点评:
大学、高等院校在具有5000年文明史的中国人心目中,是令人景仰圣洁的“象牙塔”,以前被认为是“清水衙门”。但随着上世纪90年代起推行教育市场化后,大学迅猛扩张,各地大学大兴土木扩建校舍、发展新校区,建大学城成为潮流。因缺乏有效监督,基建、招生已成为大学腐败案最多发的领域,且不少都是窝案:不同级别的相关官员共同参与、集体犯罪。“象牙塔”里出蛀虫,“清水衙门”水不清,是人们不愿意看到的现实状况。
一些不法建筑商为承揽到大学的基建工程,紧盯主管基建的校级主管官员,不惜花重金行贿。据统计,目前落马的大学高官,七八成以上是因在基建工程招标时受贿所致。同时,由于大学变成市场主体,但监管体制没改变,集官、学、商于一身的大学官员,在教材等集中采购、招生、后勤服务等众多环节,也可轻而易举地找到中饱私囊的机会。武汉大学,一次两个校级领导同在基建工程中受贿落马,再一次敲响了高校反腐的警钟。
“社会净土”土不净——中小学腐败面广量大
相对于高等院校的腐败,中小学校的腐败,特别是一些重点中小学的腐败呈现出面广量大的特点。人们心目中的“社会净土”概念被颠覆殆尽。
一是反映在收费上的腐败。首先是收取高额的择校费。一些重点中小学校,由于手中掌握着优质教育资源,利用家长想让子女上重点学校读书的心理,不着边际地提高择校费的标准。动辄八万、十万、二十万。面对高得吓人的择校费,一些腰缠万贯的富人无所谓,而对广大平民百姓的子 女来说,对重点中小学只能是“望重点而兴叹”了!当前,名校校长、教育主管部门官员,购名车、住豪宅、出国旅游、超级消费的不在少数,钱从哪儿来,不言而喻。
其次是巧立名目擅自制定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如补课费、复读费、阅卷费、考务费、会考费等;违规编写、推销复习资料和参考资料,以及强行为学生征订报刊杂志;一些部门和单位通过学校搭车收费、摊派费用;代办性收费越来越多,强制学生接受有偿服务,如统一参加团体保险、购置校服等;代管费超范围支出;统一购买的练习本等价格偏高,甚至比市场零售价还高;以各种名目收取赞助费,如以“共建”为名,向学生家长收取跨学区助学费、捐助计算机费;小学技能知识培训班费、录音教材费等等。江苏省近几年共查出违规收费80多种,金额达8000多万元。山东省枣庄市2008年在对全市509所中小学进行的收费专项检查中,查出有乱收费行为的学校238所,违法所得金额911.95万元。北京市2008年光清退违规收取的赞助费一项就有7712.94万元。据有关部门估计,近10年来,中小学乱收费高达5600亿元。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指出:“现在的教育产业化实质上是教育商业化,教育商业化令人不安。”
二是反映在高考上的腐败。中学在高考中出现的腐败大案也屡屡发生,如湖南省隆回一中保送生舞弊案、湖南郴州嘉禾一中高考舞弊案、广东电白高考舞弊案。由高考舞弊案,还牵出了其中的贪污受贿案件。在查处电白高考舞弊案时,在一所中学里就发现涉案教师近10人,最后还挖出了电白县教育局长陈建明这一巨贪。经查,陈拥有银行存款512万多元,集资款2万元和造价近19万元的楼房一幢,财产总值达533万余元。
三是反映在教师身上的准腐败。中小学校长利用手中的权力寻租搞腐败,一些教师也利用提问、排座位、选学生干部等小权力来谋私。
按理说,教师在授课时该提问谁来回答问题是有公平标准的,但有的教师硬是多提问那些家长对其送礼的学生,家长没送礼的学生长期被冷落在一边。学生的座位排列,应该是高个子坐后排,矮个子坐前排,事实恰恰相反,送过礼的学生,高个子可以坐第一排,不送礼的矮个子就是让你坐最后面没商量。对学生的态度、给分及评判也是大相径庭。至于选学生干部,更是老师向家长索贿的好机会。报载,安徽淮北地区有所中学,初三毕业班的一名老师可谓别出心裁,学生干部名额满了后,便任命“班干助理”、“预备班干”。后来还是不能满足需求,便采取一周一轮换的办法来“轮流坐庄”,让全班45名学生每人过了把“官”瘾。当然,那名班主任老师也享受了45名家长的丰厚“贡品”。
还有一些中小学教师,包括重点幼儿园的老师,很善于“开发家长潜能”。新生入学后,老师们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千方百计摸清学生家长所从事的职业。家长如果是经商的,就通过学生来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来从中牟利,家长是建筑工人,就让其免费修房屋;家长是农民,就让其“代买”新鲜农副产品;家长是领导干部,就找你安排或调动子女亲属的工作……总而言之,三百六十行,行行都可以“开发”出为我所用的实惠。现在中小学生大多为独生子女,谁都不愿意自己的子女在学校受委屈,只有忍气吞声地向老师行贿。有个重点中学的老师在一次酒后吐真言:“党政干部受礼受贿是暗的,害怕东窗事发;我受贿是公开的,纪委书记、监察局长、反贪局长照样给我送礼,接受我的请托,为我办事”。
点评:
中小学腐败与高校腐败相比,既有共性,譬如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后勤部门的实权人物和工作人员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等。但也有它的特殊性,中小学面广量大,同普通百姓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他们的腐败更容易引起广大群众的义愤。
作为中小学教育的管理者和实施者,担负着育人的起步重任和为祖国培养接班人的初始使命,是打基础的工作。他们的腐败,影响更加恶劣,后果更加严重,它不仅会导致人们对教育系统的信任危机,更可怕的是会对教育这一神圣事业产生信仰失落。
如何铲除净土“毒瘤”——三帖良药可治本
教育腐败的蔓延势头,近年来是越来越严重,从查处的案件来看,其数量之多、金额之巨、情节之恶劣、涉案人员级别之高,都是前所未有的。应该说,教育腐败是顽症,但不是不治之症。教育这块净土上长出来的“毒瘤”,在党中央反腐败力度不断加大的前提下,有三帖良药可治本。
一是动真碰硬抓改革,创新教育体制。教育体制改革的滞后,是造成教育系统各个环节出现腐败现象的根本原因。过去不是没抓改革,但是没有动真碰硬,没有抓到要害处。因此,动真碰硬抓改革,创新教育体制,是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教育腐败的根本之举。
二是加强法治建设,强化监督机制。在教育行政管理领域日趋复杂、管理对象日趋多元、学校自主办学权力不断加大的情况下,只有按照法律的规定,建立和完善严密的监督和制约机制,才能从根本上促进和保证教育系统的清正廉洁。对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来说,关键是依法行政·对学校来说,关键是校务公开。教育行政部门要减少对学校直接、微观管理过程的干预,通过制定规章等立法手段确立教育活动的规则,通过执法和监督手段规范教育机关和学校的教育行为。学校要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制定校务公开的实施细则,明确校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增强办事透明度。
三是强化严格自律,建立严厉制裁机制。现在除了创新体制、强化监督,完善现行的学术激励制度和成果评价体系外,还必须强化知识分子的严格自律。在教育和师德自律上,制定出具体、可操作的“硬杠杠”来,也就是说要制定出严格的教育行为规范,明确惩罚、制裁措施。中小学的收费标准、教师公德、职业操守都要有明确的规定和惩罚细则。在这方面,北京大学修订了《北京大学教师学术纪律规范》,明确规定,对抄袭他人已经发表或未发表的作品,或者剽窃他人的学术观点、学术思想等违反学术纪律的行为,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解聘或开除等纪律处分。在人事录用、学术晋升、项目审批和考核评估之前,认真调查候选人遵守学术纪律的情况,对有违反学术纪律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清华大学也出台了《清华大学教师科研道德守则》,这部被称为“清华十戒”的“道德守则”,也把“不许剽窃、不许篡改、不许伪造科学论文和实验数据”的规定列为第一条。许多省市也出台了对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廉洁自律的规定,相信教育腐败这个顽症在不久的将来会被攻克,教育净土上生长出来的毒瘤一定会被铲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