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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13日,安徽省池州市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安徽省六安市原副市长王伟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法院审理查明,王伟在担任安徽省舒城县县长、县委书记、县城区综合改造工程指挥部政委、六安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30人次财物,共计人民币50.1万元,美元1.1万元,购物卡计人民币5.9万元。
2006年3月20日,根据中纪委要求查报的函和安徽省纪委领导的指示,安徽省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对王伟的问题进行了核查。4月24日王伟被“双规”,在“双规”期间,王伟主动交代了他的违法违纪行为,积极退赃,并动员家庭成员讲清有关问题。2006年7月28日,池州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对王伟立案侦查,8月11日,王伟被依法逮捕。
2006年11月17日,池州市中院公开审理由池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伟受贿案件。起诉书指控王伟受贿30人次,其中有20次涉及干部职务升迁、任免以及工作调动,行贿者多为当时舒城县一些部门的主要领导。
在“双规”期间,王伟曾给安徽省纪委写了一份长达11页的悔过书,字里行间充满了悔恨,同时也反思了他腐败的一个原因:“在县一级党委、政府,县委书记在重大问题、重大项目、重要人事安排等方面拥有拍板权,这个权力太大了。这个相对集中的权力,如果把握得好,全部用在党的事业和为人民服务上来,是可以做成许多事情的;但如果把握得不好,用来为个人谋取私利,就会做出许多错事、坏事。我就是没有把握好,用这个权力做了不该做的事。” “虽然每年都开县委常委的民主生活会,但在监督与批评上,大家都是泛泛而谈,不着边际。直到问题积到一定程度,或有人向上级反映,引起上级重视,认真查处后,问题才揭露出来,但为时已晚。如果监督制约有力,我也许就不会犯这么严重的错误。”王伟在悔过书中和法庭上表示,他愿意作为一个反面教材,警醒像他这样的干部,千万不要重蹈他的覆辙。
编辑:盛汉卿
2006年3月20日,根据中纪委要求查报的函和安徽省纪委领导的指示,安徽省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对王伟的问题进行了核查。4月24日王伟被“双规”,在“双规”期间,王伟主动交代了他的违法违纪行为,积极退赃,并动员家庭成员讲清有关问题。2006年7月28日,池州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对王伟立案侦查,8月11日,王伟被依法逮捕。
2006年11月17日,池州市中院公开审理由池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伟受贿案件。起诉书指控王伟受贿30人次,其中有20次涉及干部职务升迁、任免以及工作调动,行贿者多为当时舒城县一些部门的主要领导。
在“双规”期间,王伟曾给安徽省纪委写了一份长达11页的悔过书,字里行间充满了悔恨,同时也反思了他腐败的一个原因:“在县一级党委、政府,县委书记在重大问题、重大项目、重要人事安排等方面拥有拍板权,这个权力太大了。这个相对集中的权力,如果把握得好,全部用在党的事业和为人民服务上来,是可以做成许多事情的;但如果把握得不好,用来为个人谋取私利,就会做出许多错事、坏事。我就是没有把握好,用这个权力做了不该做的事。” “虽然每年都开县委常委的民主生活会,但在监督与批评上,大家都是泛泛而谈,不着边际。直到问题积到一定程度,或有人向上级反映,引起上级重视,认真查处后,问题才揭露出来,但为时已晚。如果监督制约有力,我也许就不会犯这么严重的错误。”王伟在悔过书中和法庭上表示,他愿意作为一个反面教材,警醒像他这样的干部,千万不要重蹈他的覆辙。
编辑:盛汉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