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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审刑院是中国历史上独一无二的一个司法机构。由于种种原因,学术界对其设立原因和机构性质存在着这样一种误解:审刑院设立的目的是分割中书司示职能,限制宰相权力。本文通过对大量宋代基本文献梳理解析而得出的结论是:(1)审刑院设立于淳化二年,设立目的是“慎刑”;(2)审刑院并非分中书刑房而设,北宋中央司法审判程序中并未排除宰相机构;(3)北宋宰相权力得到皇帝和群臣的支持并未因审刑院的设立而遭到削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