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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是听觉的艺术,音乐艺术的一切实践活动都依赖于听觉,音乐欣赏更是必须借助听觉而实现的艺术活动。许多人在聆听音乐时,会感觉到它的奇妙无比,同时似乎又觉得难以捉摸,这就和音乐听觉能力高低有关。如果我们具备一定的音乐听觉能力,就能在听觉中较为准确地感知、认识和理解音乐作品的内涵。可见,要领会音乐作品的真谛,具有良好的音乐听觉能力是极其重要的。
音乐的听觉有两种:“一种是外在听力,就是听到一个人演奏出的声音;另一种是内在的听力,就是想象着音乐应有的样子”。二者都是音乐欣赏心理活动的体现,也是音乐经验积累的结果。只要具备正常的听觉器官,人人都能具有一般的听觉能力。然而,一般声音听觉能力和音乐的听觉能力是两种不同的概念。前者是先天具备的,而后者则要经过有目的的训练才能具备。
从音乐欣赏的心理因素来看,欣赏是接受环节,它不是以表演或为获得某种具体成果为目的,而是聆听者结合自己的主观经验,通过内心听觉引起回忆、想象及联想等,丰富自己从欣赏音乐中获得的情感体验,这也是通过音乐听觉能力对音乐作品进行再创作的行为。根据人对音乐感知能力的认识规律,音乐听觉能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敏锐的音响感知能力
音响感知是指通过音乐欣赏者的听觉而获得的对音乐音响及结构形式完整的接受。在音乐欣赏的感知活动中,音响感知是整个音乐欣赏的前提和基础,音乐欣赏中一切感情体验与形象联系都以音响感知为基本,如果离开了对音乐音响及其结构形式的感知,就谈不上对音乐作品的进一步欣赏。音乐作品的实际音响是以节奏、旋律、和声等音乐诸要素相互参与、相互合作,经人为的艺术加工而形成的“声音工艺品”,我们的耳朵可以直接感觉到,但我们的耳朵必须是经过训练且能分辨音乐的耳朵,否则,就难以接受、理解这种音响外层的“工艺品”。具体说来,音乐音响的感知能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音乐音响的辨别能力。这是指对音乐的音高、节奏、力度、音色等基本要素的辨别能力,如果欣赏者具备了对这些音乐要素的辨别力,也就具备了音响感知的基础。《淮南子》中就曾记载,“六律具存而莫能听者,无师旷之耳也。”“师旷之耳”就是能辨别音响的耳朵。如果一个人2/4拍和3/4拍子都分不清,他就很难分辨出进行曲和圆舞曲的不同音响效果;如果欣赏者对各种乐器的音色缺乏辨别力,那就会影响他对于管弦乐作品的欣赏。因此,培养对音乐的辨别力,对音响感知具有首要意义。
2、对音乐音响的感受力。音乐音响的感受力包括旋律感、节奏感、多声部的音乐感以及对乐曲结构的整体感知等几个方面。其中旋律感主要是对不同旋律的特点进行感受,并由此达到对旋律美以及对其中蕴含的感情内容的体验。节奏感决定着音乐的表情性质和风格特征,要获得音乐的美感,就必须培养起良好的音乐节奏感。多声部音乐手法广泛应用于合唱、键盘音乐、管弦音乐领域,只有具备多声部音乐感,才能懂得各声部的组合和音乐的和声效果。对乐曲结构形式的整体认知是把音乐的各种要素合成至完整的乐曲的感知活动,实现完美的音乐感知。
3、对音乐的注意力和记忆力。音乐是时间的艺术,音乐的音响材料是在时间中展现并随着时间的运动转瞬即逝。注意力能始终保持对音乐的新鲜感,记忆力能使音乐留下深刻印象并使音乐的进行得以延伸。如果欣赏者在欣赏过程中没有对音乐的高度注意力和记忆力,就不可能得到对音乐的整体认知。
二、通过内心听觉体验音乐情感的能力
欣赏音乐在达到完美的音响感知的同时,也在借助于内心听觉而引起的情感体验。欣赏音乐的过程,就是感情体验的过程,它既是欣赏者对音乐的感情内涵进行体验的过程,同时也是欣赏者自己的感情和音乐中表现的感情相互交融、发生共鸣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良好的音乐听觉能力将会给欣赏者带来深刻的情感体验,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
第一,准确、深刻、细致地体验音乐作品的感情内涵。有了良好的音乐听觉能力,结合对旋律、和声、节奏、速度、力度、音色、曲式、体裁等音乐以及音乐以外的文字因素等表现手法的理解,可以正确理解音乐。前文说过,音乐是听觉艺术,良好的音乐听觉是正确欣赏音乐的基础,我们无法想象不能辨别音高、节奏、音色的人能从音乐中获得深刻的情感体验。
三、通过内心听觉进行想象和联想的能力
想象与联想是指在欣赏音乐作品时,伴随音响感知和情感体验过程而出现的有关生活形象和意境在内心听觉中的创造性再现。
音乐再现的一种方法是艺术性地模仿出生活中的各种音响所引起的联想。如朱践耳的作品《蜜蜂过江》,通过弦乐和木管轻盈、快速的十六分音符模拟出蜜蜂飞舞时发出的翁鸣声,使人感受到蜜蜂的造型,并从这和谐的音响中唤起对大自然、对生活形象和意境的联想。如果没有良好的内心听觉能力,模仿的音响在耳中可能只是纯粹的、自然的音响模仿,欣赏者不可能从中获得丰富的想象和联想,这样的欣赏无疑是低层次的。音乐再现的另一种方法是利用听觉与视觉的“联想”关系,即用声音来类比所看到的视觉形象。有良好的音乐听觉能力,能够通过内心听觉获得感觉的欣赏者,即使面对列宾的《伏尔加河上的纤夫》,没有任何实际的音响,他也能够利用自己的内心听觉,还原良好的音乐,获得新的情感体验。
当然,音乐形象的想象与联想是凭借音响感知与情感体验展开的,虽然它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和自由性,但不是任意和无据的进行。欣赏者不能脱离原有的形象和联想与音乐作品本身的形象是相依相伴、不即不离的辩证统一关系,凭空随着自己的内心听觉随意联想。
综上所述,听觉是学习音乐的载体,音乐的听觉能力是音乐欣赏准确性和深刻性的基础,任何一种音乐素质都离不开良好的听觉能力。听到音乐不等于理解音乐,我们必须运用成功的学习方法及先进的学习手段把由音乐听觉引起的音响感知、感情体验、想象联想与理解认识结合起来,融会贯通,逐步获得高水平的音乐听觉能力。
音乐的听觉有两种:“一种是外在听力,就是听到一个人演奏出的声音;另一种是内在的听力,就是想象着音乐应有的样子”。二者都是音乐欣赏心理活动的体现,也是音乐经验积累的结果。只要具备正常的听觉器官,人人都能具有一般的听觉能力。然而,一般声音听觉能力和音乐的听觉能力是两种不同的概念。前者是先天具备的,而后者则要经过有目的的训练才能具备。
从音乐欣赏的心理因素来看,欣赏是接受环节,它不是以表演或为获得某种具体成果为目的,而是聆听者结合自己的主观经验,通过内心听觉引起回忆、想象及联想等,丰富自己从欣赏音乐中获得的情感体验,这也是通过音乐听觉能力对音乐作品进行再创作的行为。根据人对音乐感知能力的认识规律,音乐听觉能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敏锐的音响感知能力
音响感知是指通过音乐欣赏者的听觉而获得的对音乐音响及结构形式完整的接受。在音乐欣赏的感知活动中,音响感知是整个音乐欣赏的前提和基础,音乐欣赏中一切感情体验与形象联系都以音响感知为基本,如果离开了对音乐音响及其结构形式的感知,就谈不上对音乐作品的进一步欣赏。音乐作品的实际音响是以节奏、旋律、和声等音乐诸要素相互参与、相互合作,经人为的艺术加工而形成的“声音工艺品”,我们的耳朵可以直接感觉到,但我们的耳朵必须是经过训练且能分辨音乐的耳朵,否则,就难以接受、理解这种音响外层的“工艺品”。具体说来,音乐音响的感知能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音乐音响的辨别能力。这是指对音乐的音高、节奏、力度、音色等基本要素的辨别能力,如果欣赏者具备了对这些音乐要素的辨别力,也就具备了音响感知的基础。《淮南子》中就曾记载,“六律具存而莫能听者,无师旷之耳也。”“师旷之耳”就是能辨别音响的耳朵。如果一个人2/4拍和3/4拍子都分不清,他就很难分辨出进行曲和圆舞曲的不同音响效果;如果欣赏者对各种乐器的音色缺乏辨别力,那就会影响他对于管弦乐作品的欣赏。因此,培养对音乐的辨别力,对音响感知具有首要意义。
2、对音乐音响的感受力。音乐音响的感受力包括旋律感、节奏感、多声部的音乐感以及对乐曲结构的整体感知等几个方面。其中旋律感主要是对不同旋律的特点进行感受,并由此达到对旋律美以及对其中蕴含的感情内容的体验。节奏感决定着音乐的表情性质和风格特征,要获得音乐的美感,就必须培养起良好的音乐节奏感。多声部音乐手法广泛应用于合唱、键盘音乐、管弦音乐领域,只有具备多声部音乐感,才能懂得各声部的组合和音乐的和声效果。对乐曲结构形式的整体认知是把音乐的各种要素合成至完整的乐曲的感知活动,实现完美的音乐感知。
3、对音乐的注意力和记忆力。音乐是时间的艺术,音乐的音响材料是在时间中展现并随着时间的运动转瞬即逝。注意力能始终保持对音乐的新鲜感,记忆力能使音乐留下深刻印象并使音乐的进行得以延伸。如果欣赏者在欣赏过程中没有对音乐的高度注意力和记忆力,就不可能得到对音乐的整体认知。
二、通过内心听觉体验音乐情感的能力
欣赏音乐在达到完美的音响感知的同时,也在借助于内心听觉而引起的情感体验。欣赏音乐的过程,就是感情体验的过程,它既是欣赏者对音乐的感情内涵进行体验的过程,同时也是欣赏者自己的感情和音乐中表现的感情相互交融、发生共鸣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良好的音乐听觉能力将会给欣赏者带来深刻的情感体验,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
第一,准确、深刻、细致地体验音乐作品的感情内涵。有了良好的音乐听觉能力,结合对旋律、和声、节奏、速度、力度、音色、曲式、体裁等音乐以及音乐以外的文字因素等表现手法的理解,可以正确理解音乐。前文说过,音乐是听觉艺术,良好的音乐听觉是正确欣赏音乐的基础,我们无法想象不能辨别音高、节奏、音色的人能从音乐中获得深刻的情感体验。
三、通过内心听觉进行想象和联想的能力
想象与联想是指在欣赏音乐作品时,伴随音响感知和情感体验过程而出现的有关生活形象和意境在内心听觉中的创造性再现。
音乐再现的一种方法是艺术性地模仿出生活中的各种音响所引起的联想。如朱践耳的作品《蜜蜂过江》,通过弦乐和木管轻盈、快速的十六分音符模拟出蜜蜂飞舞时发出的翁鸣声,使人感受到蜜蜂的造型,并从这和谐的音响中唤起对大自然、对生活形象和意境的联想。如果没有良好的内心听觉能力,模仿的音响在耳中可能只是纯粹的、自然的音响模仿,欣赏者不可能从中获得丰富的想象和联想,这样的欣赏无疑是低层次的。音乐再现的另一种方法是利用听觉与视觉的“联想”关系,即用声音来类比所看到的视觉形象。有良好的音乐听觉能力,能够通过内心听觉获得感觉的欣赏者,即使面对列宾的《伏尔加河上的纤夫》,没有任何实际的音响,他也能够利用自己的内心听觉,还原良好的音乐,获得新的情感体验。
当然,音乐形象的想象与联想是凭借音响感知与情感体验展开的,虽然它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和自由性,但不是任意和无据的进行。欣赏者不能脱离原有的形象和联想与音乐作品本身的形象是相依相伴、不即不离的辩证统一关系,凭空随着自己的内心听觉随意联想。
综上所述,听觉是学习音乐的载体,音乐的听觉能力是音乐欣赏准确性和深刻性的基础,任何一种音乐素质都离不开良好的听觉能力。听到音乐不等于理解音乐,我们必须运用成功的学习方法及先进的学习手段把由音乐听觉引起的音响感知、感情体验、想象联想与理解认识结合起来,融会贯通,逐步获得高水平的音乐听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