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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婚姻是人类社会最常见的一种制度。在西欧中世纪,基督教决定着人们的社会生活,世俗婚姻必然也会受到教会婚姻思想的影响。本文试图从教会婚姻思想的发展演变和其对世俗婚姻的控制以及它的影响来论述中世纪教会的婚姻思想。
关键词:中世纪 世俗 基督教会 婚姻思想
婚姻作为人类社会最普遍的现象,在不同的地区和文明有着不同的婚姻制度和习俗。在中世纪的西欧,教会的婚姻思想对人们的婚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中世纪教会的婚姻观不是在教会建立时业已形成的,它是在教会历史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完善的,并且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它经历了三个重要的转变,即禁欲主义、婚姻目的论和婚姻圣事论。基督教会的婚姻思想不仅对中世纪的世俗社会产生了重大影响,也对现代婚姻产生了重大影响。
早期基督教会的婚姻观充满了禁欲色彩。它否定普通人类社会所有的欢乐和享受,认为基督徒只有压制圣体对舒适的渴望和否定对世俗欢乐的追求,才可能拯救自己的灵魂,反对性欲、崇尚独身是禁欲生活的重要表现。如圣保罗把性看作是宗教犯罪的主要原因,是基督徒生活的经常性障碍。奥古斯丁认为,性欲在人类邪恶中最肮脏、最不洁净、最能表明人对上帝意旨的不遵从,它能彻底摧毁理性和自由意志,是人所驾驭不了的最基本、最普遍的邪恶。禁欲主义导致了对婚姻的排斥,但是如果没有婚姻的话,人类就不能延续。所以早期教父们所要解决的问题是独身与婚姻孰轻孰重,并且要试图调和其中的矛盾。教会不愿违背其教理的基础——禁欲原则,面对这个难题,教会选择了一条中间路线,既没有完全拒绝婚姻,也没有把婚姻看作与贞洁一样甚至高于贞洁,坚持贞洁高于婚姻,同时也肯定婚姻的存在价值。奥古斯丁的名著《论婚姻的价值》是基督教会第一部系统论述婚姻价值和职能的著作,它奠定了教会婚姻理论的基础。奥古斯丁在论述了婚姻制度与原罪带来的性邪恶之间的区别后,指出了以生育为目的的婚姻和以性欲为目的的婚姻存在的差异,并且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婚姻的三项好处:首先,婚姻是上帝为生育的目的而设立的制度,不仅是指人类个体的繁衍,而且指为生育的目的而设立的制度,不仅是指人类个体的繁衍,而且指为天国填充基督成员,因此婚姻具有荣耀的地位,在这个意义上,基督徒夫妇结婚生孩子的意图比那些不虔诚者贞洁的保持更有价值。其次,用婚姻的合法形式可以避免人们做出如私通等不合法的事情来。第三,由于婚姻是上帝设立的,具有神圣不可解除性,即使是不能生育的婚姻也不能违背这一原则。一旦婚姻协约建立起来,它就成为一种圣事,只有死亡才能终止婚姻,因此婚姻具有圣事纽带的作用。虽然奥古斯丁提出了婚姻的三项好处,但是他并不认为婚姻比起禁欲生活来具有更高的地位,他认为婚姻只是人类繁衍生息的一种形式而已。在他的心目中,摒弃性欲,过着保持贞洁的独身生活仍然应该是基督徒的最佳选择。
罗马帝国灭亡之后,基督教会为了适应新的日耳曼人的习惯,其婚姻观逐渐走向务实,开始用具体的制度措施去规范这些基督王国的新成员。日耳曼人崇尚生育之神,在他们看来,不结婚是不可思议的,而“性”是婚姻的本质。在这种思想的环境下,教会不得不改变其原有的婚姻观念,在强调没有严肃的目的不能进行性行为的基础上,更加致力于对性行为的伦理化说教,力图使婚姻中的性行为道德化,避免婚外性犯罪。教会对婚姻的规范从8世纪中叶帮助加洛林王朝的统治者制定具体的婚姻规则就开始了,这一过程持续到教会成为社会婚姻事务的唯一裁决机构。在这一过程中,教会不再把保持贞洁作为一种普遍的美德向多数人要求,而是承认婚姻在世俗社会是合理而正常的行为,但是教会必须是这一制度的规范者和执行者。 教会为婚姻正了名,但是这并不是从根本上脱离早期的教会禁欲思想,而是为了适应时代的需要。
到12世纪时,教会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世俗婚姻的控制,开始把婚姻作为一种圣事。因为家庭是构成人类社会和基督教会最基本的社会细胞,它处于宗教、社会和政治生活的交叉点上,把婚姻抬高为圣事既可以提高教会的威望,也可以通过婚姻来干涉政治生活。实际上,在11世纪时,有关婚姻的圣事性论述就初露端倪。伊万斯在他的作品中称:婚姻是从人类初始时就被神圣不可侵犯地设立起来,是一种自然的制度。编纂于13世纪中叶的西班牙历史上最重要的法典《法律七部书》将婚姻提高到了相当重要的位置。法典宣称:婚姻是七项圣礼中最重要的圣礼,它是由上帝确切无误的话语建立起来的。它保证了世界上的人口,防止了通奸,使和平和友谊持续,亲属生活在和谐中。在这个基础上,教会人士详述了婚姻的圣事性:在婚姻中,结婚的两人既是圣礼的接受者,也是圣礼的主持者。
教会把婚姻抬高为圣事,是对婚姻态度的又一次转变。至此,教会的婚姻观完成了它的改变,由排斥到不情愿地接受,再到正常的认可,最后到高度的赞美。中世纪基督教在婚姻观念上的变化,反映了基督教的入俗性,表现了基督教会在强大世俗社会的习俗和观念前的一种调和,适应了社会的发展变化。
总之,基督教会婚姻思想的形成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而且在中世纪复杂的政治环境的影响下,教会对世俗婚姻的控制也不是一帆风顺的。教会的婚姻思想对中世纪的西欧社会以及近现代社会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参考文献
①薄洁萍《上帝作证——中世纪基督教文化中的婚姻》.上海学林出版社,2005年。
关键词:中世纪 世俗 基督教会 婚姻思想
婚姻作为人类社会最普遍的现象,在不同的地区和文明有着不同的婚姻制度和习俗。在中世纪的西欧,教会的婚姻思想对人们的婚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中世纪教会的婚姻观不是在教会建立时业已形成的,它是在教会历史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完善的,并且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它经历了三个重要的转变,即禁欲主义、婚姻目的论和婚姻圣事论。基督教会的婚姻思想不仅对中世纪的世俗社会产生了重大影响,也对现代婚姻产生了重大影响。
早期基督教会的婚姻观充满了禁欲色彩。它否定普通人类社会所有的欢乐和享受,认为基督徒只有压制圣体对舒适的渴望和否定对世俗欢乐的追求,才可能拯救自己的灵魂,反对性欲、崇尚独身是禁欲生活的重要表现。如圣保罗把性看作是宗教犯罪的主要原因,是基督徒生活的经常性障碍。奥古斯丁认为,性欲在人类邪恶中最肮脏、最不洁净、最能表明人对上帝意旨的不遵从,它能彻底摧毁理性和自由意志,是人所驾驭不了的最基本、最普遍的邪恶。禁欲主义导致了对婚姻的排斥,但是如果没有婚姻的话,人类就不能延续。所以早期教父们所要解决的问题是独身与婚姻孰轻孰重,并且要试图调和其中的矛盾。教会不愿违背其教理的基础——禁欲原则,面对这个难题,教会选择了一条中间路线,既没有完全拒绝婚姻,也没有把婚姻看作与贞洁一样甚至高于贞洁,坚持贞洁高于婚姻,同时也肯定婚姻的存在价值。奥古斯丁的名著《论婚姻的价值》是基督教会第一部系统论述婚姻价值和职能的著作,它奠定了教会婚姻理论的基础。奥古斯丁在论述了婚姻制度与原罪带来的性邪恶之间的区别后,指出了以生育为目的的婚姻和以性欲为目的的婚姻存在的差异,并且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婚姻的三项好处:首先,婚姻是上帝为生育的目的而设立的制度,不仅是指人类个体的繁衍,而且指为生育的目的而设立的制度,不仅是指人类个体的繁衍,而且指为天国填充基督成员,因此婚姻具有荣耀的地位,在这个意义上,基督徒夫妇结婚生孩子的意图比那些不虔诚者贞洁的保持更有价值。其次,用婚姻的合法形式可以避免人们做出如私通等不合法的事情来。第三,由于婚姻是上帝设立的,具有神圣不可解除性,即使是不能生育的婚姻也不能违背这一原则。一旦婚姻协约建立起来,它就成为一种圣事,只有死亡才能终止婚姻,因此婚姻具有圣事纽带的作用。虽然奥古斯丁提出了婚姻的三项好处,但是他并不认为婚姻比起禁欲生活来具有更高的地位,他认为婚姻只是人类繁衍生息的一种形式而已。在他的心目中,摒弃性欲,过着保持贞洁的独身生活仍然应该是基督徒的最佳选择。
罗马帝国灭亡之后,基督教会为了适应新的日耳曼人的习惯,其婚姻观逐渐走向务实,开始用具体的制度措施去规范这些基督王国的新成员。日耳曼人崇尚生育之神,在他们看来,不结婚是不可思议的,而“性”是婚姻的本质。在这种思想的环境下,教会不得不改变其原有的婚姻观念,在强调没有严肃的目的不能进行性行为的基础上,更加致力于对性行为的伦理化说教,力图使婚姻中的性行为道德化,避免婚外性犯罪。教会对婚姻的规范从8世纪中叶帮助加洛林王朝的统治者制定具体的婚姻规则就开始了,这一过程持续到教会成为社会婚姻事务的唯一裁决机构。在这一过程中,教会不再把保持贞洁作为一种普遍的美德向多数人要求,而是承认婚姻在世俗社会是合理而正常的行为,但是教会必须是这一制度的规范者和执行者。 教会为婚姻正了名,但是这并不是从根本上脱离早期的教会禁欲思想,而是为了适应时代的需要。
到12世纪时,教会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世俗婚姻的控制,开始把婚姻作为一种圣事。因为家庭是构成人类社会和基督教会最基本的社会细胞,它处于宗教、社会和政治生活的交叉点上,把婚姻抬高为圣事既可以提高教会的威望,也可以通过婚姻来干涉政治生活。实际上,在11世纪时,有关婚姻的圣事性论述就初露端倪。伊万斯在他的作品中称:婚姻是从人类初始时就被神圣不可侵犯地设立起来,是一种自然的制度。编纂于13世纪中叶的西班牙历史上最重要的法典《法律七部书》将婚姻提高到了相当重要的位置。法典宣称:婚姻是七项圣礼中最重要的圣礼,它是由上帝确切无误的话语建立起来的。它保证了世界上的人口,防止了通奸,使和平和友谊持续,亲属生活在和谐中。在这个基础上,教会人士详述了婚姻的圣事性:在婚姻中,结婚的两人既是圣礼的接受者,也是圣礼的主持者。
教会把婚姻抬高为圣事,是对婚姻态度的又一次转变。至此,教会的婚姻观完成了它的改变,由排斥到不情愿地接受,再到正常的认可,最后到高度的赞美。中世纪基督教在婚姻观念上的变化,反映了基督教的入俗性,表现了基督教会在强大世俗社会的习俗和观念前的一种调和,适应了社会的发展变化。
总之,基督教会婚姻思想的形成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而且在中世纪复杂的政治环境的影响下,教会对世俗婚姻的控制也不是一帆风顺的。教会的婚姻思想对中世纪的西欧社会以及近现代社会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参考文献
①薄洁萍《上帝作证——中世纪基督教文化中的婚姻》.上海学林出版社,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