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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政办[2019]10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18]65号)要求,省政府决定将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更名为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