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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一个男作家的口水专栏,说男人最怕一种女人,那就是沾上了就要跟你天荒地老地久天长的。这种女人就跟狗皮膏药似的,贴上来的时候芳香扑鼻酥肉软骨的,等到要揭下来就没那么容易了,不说皮开肉绽也疼你个龇牙咧嘴。他这话虽说有道理,我的第一个反应则是很不浪漫的“干吗要撕开”?
一个女人要给说成不浪漫,我看也跟给男人打入冷宫差不多。宝姐姐哪点都不输林妹妹,只是不浪漫,所以宝二爷的天平就倾向了林妹妹。但是宝姐姐不浪漫也就不浪漫了,这种女人绝不会做狗皮膏药。林妹妹就完全有可能。所幸的是林妹妹碰上的是宝哥哥这样的大情圣,所以也没把自己弄到狗皮膏药那一步。要碰上琏二爷赦老爷之流,沦为狗皮膏药的一天也就在所难免。所以对那些比泥做的男人还要肮脏的男人,女人不妨做个不浪漫的女人,多问他几个实实在在的“为什么”,错把情狼当情郎的后果是,你把自己的芳香扑鼻送给了他,哪天这芳香扑鼻他闻腻味了,他就该说你是狗皮膏药了。
说完狗皮膏药,我就要说抹布了。这抹布的说法也是我从一个男作家的口水专栏里看来的,说一个女孩,经历了很多男人,没有一次能修成正果,她就像一块抹布一样,抹过一个个男人,然后把男女关系的污垢与不堪留给了自己。我知道的是,在男女关系上,男人更喜欢征服更追求数量,这已是不争的事实。这个事实就充分说明,男人比女人更热衷于做抹布。至于女人,我相信她们原本都有一颗做狗皮膏药的心,我把芬芳给你,你把天长地久给我,但是男人不要狗皮膏药,女人只好再找下家。所谓狗皮膏药贴多了,也就成了抹布了。
还有一种蜜蜂女人,她们只把男人当花采,当那好风儿吹。“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这种典型如演艺界如今最红火的那个女演员,从名导到豪门公子,每一次绯闻都给她如日中天的名声添一把高级柴火……蜜蜂女人固然不会粘住男人不放。也难怪,男人最怕的还是膏药女人。由此可见,男人宁可被女人当得花儿采,也不愿给狗皮膏药贴住撕不下来。所以女人自己要争气,要做小蜜蜂不要做狗皮膏。高等蜜蜂从男人那采名又采利,再不济的也采得精华素与戴比尔斯。吾有见男女分手男人为甩不掉的痴情女人而郁闷厌烦的,也未见男人有分手时候为收不回的戴比尔斯耿耿于怀的。由此可见,男人大方也犯贱。膏药女人的悲剧就在于她不知道这一点,而偏偏,她自己还是个大方又犯贱的女人。
少说YES,多说NO
文□千里光
一位朋友是个情圣,走到哪儿眼睛都盯着姿色女人。
其实他风流但并不倜傥,朋友聚会倘若要他埋单往往比登天还难,倒不一定比人家穷到哪里,他就是习惯了抠门,小器没商量。
其实他也没多少身体本钱,年近半百,头发很多,但是假的。牙齿也有几颗不是自己的,说话间常有漏风。有一回一个喷嚏将两颗假门牙打老远,老让我想起冯小刚导的《不见不散》的片尾:葛优和徐帆在飞机上亲嘴,葛优一激动就把假牙送徐帆嘴里了。
其实他也没多少学问,但他好为人师,特别好为女人师。他一开口我就出汗,因为他常读别字,把“跌宕起伏”说成“跌石起伏”,把“直言贾祸”说成“直言贾(jia)祸”,甚至把“皮开肉绽”说成“皮开肉定”什么的,真是急死老百姓。
就他这么个光有贼胆却没有贼钱、贼貌和贼文化的“情圣”,常挂嘴边念的“女人经”竟然是“女人嘛,关键不在怎么得到,而在于怎么撤退。”好像他追求女人都十拿九稳,又好像他常常苦于被女人爱得死去活来而难以摆脱。
他的“撤退学”让我听得有点不明就里:真要让一个女人死心塌地爱上有什么不好?换了我开心还来不及呢。因为男人要追求女人本来就不是件容易的事,就像我们看动物世界,哪一种雄性动物不为了争夺配偶权而拼个你死我活呢?作为一个男人虽说不一定要动刀动枪,但那种争斗也并不轻松,有时甚至比动物间的厮杀更加残酷,怎么又说要撤退呢?早知撤退又何必追求?
不久前,一位正在谈婚论嫁的朋友却告诉我,“情圣”所说绝对是经验之谈。这位朋友已经离过两次婚,眼下的女友却还没有婚史,干干净净的一个女孩子。因为干净所以认真,在和我这位朋友双双爱得上天入地、如痴如醉的时候,她不失时机地搬来远在东北的父母,让我这位朋友当着老人的面郑重其事地许下承诺:尽早明媒正娶。
态度是表明了,我那朋友的心态却有点变坏了。好像觉得自己已经被套,一根无形的绳索正在慢慢收紧。这时他回味“情圣”的“撤退学”,便感觉完全是至理名言。
我还是不太明白朋友心态变坏到底为的什么,便问道,你原先是否打算和女孩子结婚的呢?他回答,有这打算。我又问,如果她不答应和你结婚呢?他愣了愣,说那我不会轻易放弃的,一定要她答应为止。
噢,我总算明白了,这男人和女人间的事就是这样,男追女,天经地义;女追男呢,那就有狗皮膏药之嫌了。所以女人要让男人爱一辈子,就一定要他追求一辈子。办法也简单,那就是一辈子保持矜持、爱理不理、半推半就,一辈子少说YES,多说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