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表面上看,欧盟主权债务危机和中国地方债危机是货币政策失控和财政政策失效的产物,两者都存在整体平衡掩盖了局部危机的特征,在法律治理上均存在刚性约束不足的问题。但中央(欧盟)与地方(成员国)的关系的非制度化,才是中欧爆发债务危机的共同根源。只有通过高级法确立中央(欧盟)与地方(成员国)的财政关系,才能根本上实现对债务危机的有效法律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