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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就我国高等教育管理自主性原则展开分析,通过阅读《道德经》原著以及查阅大量相关文献,将《道德经》中涉及管理层面的理论加以剖析,试图从中得到对我国高等教育管理自主性原则的启示。
【关键词】教育管理 道德经 自主性 启示
《道德经》自秦汉以来就在管理领域发挥作用,甚至还有人认为这是一本兵书。尼采说《道德经》像一个永不枯竭的井泉,满载宝藏,放下汲桶,唾手可得。《道德经》中的管理观点对于我国现代越来越要求民主自由的高等教育管理着实有相当大的意义,下面我就把我国高等教育管理原则中的自主性原则与《道德经》中有关自主、柔性管理的主张结合起来思考,给出自己关于高等教育管理自主性原则的两点浅析。
一、“道法自然”与“清静无为”。遵循客观规律,让学校办出自己的特色,展现学校个性
“道”乃是《道德经》的中枢之论,老子一切议论皆发乎此。《道德经》开篇中就提到“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在老子看来,“道”是万物的本源,是统领和支配天、地、人的总规律总法则,“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道”的本性就是自然,由道生出的万物都是“自然而然”的,而不是人为的。管理也是一个客观发展的自然过程,管理者同样要在管理活动中遵循客观规律。结合我国现代高等教育发展的实际,一方面从评估体系来看,近十几年来,国内大学遍地开花,它们都有各自的培养目标、独自细化的办学宗旨。但是,从近几年高等教育管理部门或部委颁布的高等教育管理评估指标体系来看,它们共同的问题就是过于着眼于“标准”,而淡化或不注重“卓越”“特色”,这样不免会影响到大学的发展方向和办学特色。同时,由于受这些高等教育评估体系的导向性和权威性的影响,高等学校管理者在学校管理中放不开手脚,进而影响到高等学校管理自主性的发挥,最终使高等学校为“达标”而放弃“特色”。长此下去,就会出现因过于强调一致,而忽略各校的个性,走不出真正自由民主的路子。另一方面从管理体制来说,直到改革开放前,国家对全国高校实行集中统一的计划管理,办学权基本把握在中央、有关部委及各级政府手中。在这种体制下,全国高校不论属于何种类型、层次,均由政府出资国家公办,学校完全根据上级管理部门下达的经费、人事指标及指令性计划办学,学生由主管部门统招统分,高校成为行政主管部门的附属机构。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这一体制的弊端日益显现。
要解决以上两个问题,高等教育管理的自主性原则必须显现出来。从宏观上主要来说,必须发挥中央、地方、集体、个人等多方面的积极性,结合《道德经》中的有关管理思想,就是要政府部门“无为而治”。所谓“无为”,并非无所作为,而是因循自然、顺应万物的本性,不人为地强制和干涉。老子说:“无为而无不为。” 可见,“无为”是一种管理手段, “无不为”才是目的。能“无为”,则可以达到有效的“为”,就能达到“无不治”。天、地、人皆可看作是高等教育事业的内外环境,而“道”则可化为该事业的目标、利益、前途,是不可抗力。也只有在这个总括精神上,管理才能“行于大道” ,不走弯路。
二、“柔弱胜刚强”。对学校的管理应坚持“柔性化管理”的理念
《道德经》始终不希望人去使用刚性的政策,不希望管理者时时克制去操纵别人的欲望,这种欲望是自然人成长过程中的一种权力需要。“柔弱胜刚强”是老子的基本谋略。在他看来,柔弱是充满生命力的表现,而刚强则是衰退和死亡的征兆。所谓“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草木之生也很柔脆,其死也枯槁”。其实,纵观老子守柔思想,他所谓的“柔弱”实质上指的是天下之道,这种柔弱是人力无法改变的“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 ,所以人只能顺应它,而这也正是柔性化管理的基本原因所在。
在柔性管理过程中,管理的权力被弱化和分散化,被管理者个体被赋予了很大的决策权和自我管理权。从《高等教育法》的规定上来看,高校管理的自主原则是明确的。法律规定了高校管理自主权的范围,又规定了高校自主管理的内容,这些规定为高校真正走上自主办学的轨道奠定了法律基础,这与老子的柔性化管理理念都有异曲同工之妙。但是,依据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任何自由都是相对的,是有一定条件的,而自主也是在一定权限内的自主。所以,法律为政府对高等学校的办学施加监控做出了必要的明确规定,也即说,我国高等学校管理的自主原则是一种有限自主的原则,自主的限度取决于政府管理职能的转换和管理方式的转变。这就要求高等教育管理部门在秉着以人为本的柔性管理理念的同时,又要把握好尺度,做到适度让权放权,让下层各级管理部门在自辖范围内自由发挥他们的管理才能,更好地实施学校的自主管理。其实,组织中的管理权力恰似水,表面看似非常弱小,但是依靠激励、感召、启发、诱导等方式,依据组织的共同价值观、精神氛围等发挥出来的整体管理效应,却能实现组织运作的高效率、高效益。
参考文献:
[1]李耳. 道德经:老子[M]. 北京:金盾出版社,2009.
[2]王弼.老子道德经注[M]. 北京:中华书局,2006.
[3]蔡歆. 浅析高等教育管理的自主性原则[J]. 德州学院学报,2002.
[4] 杨光举. 老子管理学[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5]陈华. 道家管理思想新探[M]. 长治学院学报,2008.
[6]别敦荣. 论高等学校管理的三原则 [M].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1.
【关键词】教育管理 道德经 自主性 启示
《道德经》自秦汉以来就在管理领域发挥作用,甚至还有人认为这是一本兵书。尼采说《道德经》像一个永不枯竭的井泉,满载宝藏,放下汲桶,唾手可得。《道德经》中的管理观点对于我国现代越来越要求民主自由的高等教育管理着实有相当大的意义,下面我就把我国高等教育管理原则中的自主性原则与《道德经》中有关自主、柔性管理的主张结合起来思考,给出自己关于高等教育管理自主性原则的两点浅析。
一、“道法自然”与“清静无为”。遵循客观规律,让学校办出自己的特色,展现学校个性
“道”乃是《道德经》的中枢之论,老子一切议论皆发乎此。《道德经》开篇中就提到“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在老子看来,“道”是万物的本源,是统领和支配天、地、人的总规律总法则,“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道”的本性就是自然,由道生出的万物都是“自然而然”的,而不是人为的。管理也是一个客观发展的自然过程,管理者同样要在管理活动中遵循客观规律。结合我国现代高等教育发展的实际,一方面从评估体系来看,近十几年来,国内大学遍地开花,它们都有各自的培养目标、独自细化的办学宗旨。但是,从近几年高等教育管理部门或部委颁布的高等教育管理评估指标体系来看,它们共同的问题就是过于着眼于“标准”,而淡化或不注重“卓越”“特色”,这样不免会影响到大学的发展方向和办学特色。同时,由于受这些高等教育评估体系的导向性和权威性的影响,高等学校管理者在学校管理中放不开手脚,进而影响到高等学校管理自主性的发挥,最终使高等学校为“达标”而放弃“特色”。长此下去,就会出现因过于强调一致,而忽略各校的个性,走不出真正自由民主的路子。另一方面从管理体制来说,直到改革开放前,国家对全国高校实行集中统一的计划管理,办学权基本把握在中央、有关部委及各级政府手中。在这种体制下,全国高校不论属于何种类型、层次,均由政府出资国家公办,学校完全根据上级管理部门下达的经费、人事指标及指令性计划办学,学生由主管部门统招统分,高校成为行政主管部门的附属机构。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这一体制的弊端日益显现。
要解决以上两个问题,高等教育管理的自主性原则必须显现出来。从宏观上主要来说,必须发挥中央、地方、集体、个人等多方面的积极性,结合《道德经》中的有关管理思想,就是要政府部门“无为而治”。所谓“无为”,并非无所作为,而是因循自然、顺应万物的本性,不人为地强制和干涉。老子说:“无为而无不为。” 可见,“无为”是一种管理手段, “无不为”才是目的。能“无为”,则可以达到有效的“为”,就能达到“无不治”。天、地、人皆可看作是高等教育事业的内外环境,而“道”则可化为该事业的目标、利益、前途,是不可抗力。也只有在这个总括精神上,管理才能“行于大道” ,不走弯路。
二、“柔弱胜刚强”。对学校的管理应坚持“柔性化管理”的理念
《道德经》始终不希望人去使用刚性的政策,不希望管理者时时克制去操纵别人的欲望,这种欲望是自然人成长过程中的一种权力需要。“柔弱胜刚强”是老子的基本谋略。在他看来,柔弱是充满生命力的表现,而刚强则是衰退和死亡的征兆。所谓“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草木之生也很柔脆,其死也枯槁”。其实,纵观老子守柔思想,他所谓的“柔弱”实质上指的是天下之道,这种柔弱是人力无法改变的“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 ,所以人只能顺应它,而这也正是柔性化管理的基本原因所在。
在柔性管理过程中,管理的权力被弱化和分散化,被管理者个体被赋予了很大的决策权和自我管理权。从《高等教育法》的规定上来看,高校管理的自主原则是明确的。法律规定了高校管理自主权的范围,又规定了高校自主管理的内容,这些规定为高校真正走上自主办学的轨道奠定了法律基础,这与老子的柔性化管理理念都有异曲同工之妙。但是,依据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任何自由都是相对的,是有一定条件的,而自主也是在一定权限内的自主。所以,法律为政府对高等学校的办学施加监控做出了必要的明确规定,也即说,我国高等学校管理的自主原则是一种有限自主的原则,自主的限度取决于政府管理职能的转换和管理方式的转变。这就要求高等教育管理部门在秉着以人为本的柔性管理理念的同时,又要把握好尺度,做到适度让权放权,让下层各级管理部门在自辖范围内自由发挥他们的管理才能,更好地实施学校的自主管理。其实,组织中的管理权力恰似水,表面看似非常弱小,但是依靠激励、感召、启发、诱导等方式,依据组织的共同价值观、精神氛围等发挥出来的整体管理效应,却能实现组织运作的高效率、高效益。
参考文献:
[1]李耳. 道德经:老子[M]. 北京:金盾出版社,2009.
[2]王弼.老子道德经注[M]. 北京:中华书局,2006.
[3]蔡歆. 浅析高等教育管理的自主性原则[J]. 德州学院学报,2002.
[4] 杨光举. 老子管理学[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5]陈华. 道家管理思想新探[M]. 长治学院学报,2008.
[6]别敦荣. 论高等学校管理的三原则 [M].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