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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入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明确,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同时对不动产、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及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等事项进行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