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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与普通贸易优惠政策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在区域功能、金融、税收等各方面的差异都较大.本文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工商外企字〔2013〕147号)、《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资产评估增值企业所得税政策备案事项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沪国税所〔2013〕40号)、《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关于印发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