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的“保护”该如何英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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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保护”系非物质文化遗产学中的一个术语。在外宣翻译实践中,“保护”的英译较为随意,术语概念的系统性要求并未得到严格的遵守。术语引入(汉译)的不当,将会导致相关术语输出(英译)的困难,“保护”的英译即是一例。“safeguarding”与“protection”在术语概念系统中是上位概念与下位概念的关系,厘清二者的汉译,将有助于“保护”的准确英译。
  关键词: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术语翻译
  中图分类号:N04;H059;DF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3-8578.2017.06.009
  Abstract: “baohu”, a term in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research, has long been randomly translated into English andthe systematic requirement of the term concept is not strictly observed. Inappropriatelyintroduced term may give rise to obstacles to term CE translation, and “baohu” is a good case in point. “safeguarding”and“protection”should be viewed as hypernym and hyponym respectively, and such classification also contributes to the correctness of the term CE translation of “baohu”.
  Keywords: baohu,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term translation
  引 言
  在非物質文化遗产研究中,“保护”是一个出现频率很高的词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为例,“保护”一词的出现频率高达39次之多。在非遗的外宣翻译中,译者通常会将“保护”英译为“safeguarding”,或者 “protection”。由于“safeguarding”与“protection”在英语词典中的释义极为接近,属同义词,因此也有人在翻译时兼而用之,似乎“safeguarding”与“protection”之间并无多大差异,因而可以随意使用。事实上,情况并非如此,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学这门学科而言,“保护”并非一个普通的词语,而是具有特定概念所指的术语。鉴于此,本文拟从术语学的视角,分析“保护”以及其常见的英译“safeguarding”和“protection”这三个词的概念内涵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并以此为基础梳理出符合术语系统要求的英译策略。
  一 “保护”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学中的术语身份
  本文的立论基础是以术语学的视角来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学中的“保护”一词的英译问题,因此,我们首先必须确定“保护”这个词在该学科中的术语身份,否则本文的探讨将失去意义。
  “保护”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学中是否应该当作一个术语来看待呢?判断一个词是否是术语,主要看它是否是在专业领域里使用且有明确的概念表述。因为“专业性是术语最根本、最重要的特征,如果一个词失去了专业性,也就不能成为术语了”[1]35,而“专业交流与非专业交流的不同,主要取决于交流是否需要精确性” [2]60。换言之,专业性的最佳体现是在于概念内涵的精确表述,让使用者一眼就能看出此概念与彼概念之间的界限,正如现代术语学的创立者欧根·维斯特所说的:“每项术语工作都是从概念的研究出发的。它的意图就是要划分清楚概念间的界限。” [3]23以上述标准来衡量,“保护”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学中的术语地位是相当确定的。首先,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并未对高频使用的“保护”给出明确的定义,但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中,却有专门的条款对其定义做了详细的阐述。该公约中文版第2条第3款规定了“保护”的定义,下面将具体谈到。
  我国作为公约的缔约国,国内法中的相关表述显然也应该符合公约的解释,因为,依据法理,我国参加的公约,除非另有声明,应视为我国国内法的一部分。换言之,我国非遗法律中的“保护”在概念内涵上应该与《公约》中的“保护”的定义保持一致,因而,其术语身份也应该是确定的。
  二 问题的提出及溯源
  尽管《公约》第39条规定:“本公约用英文、阿拉伯文、中文、西班牙文、法文和俄文拟定, 六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但通过对比英汉两种版本,我们不难发现,《公约》的中文版事实上是从英文版翻译过来的。但是在“保护”定义的翻译上,译者却犯了一个错误。《公约》英文版第2条第3款是这样表述的:
  “Safeguarding” means measures aimed at ensuring the viability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ncluding the identification, documentation, research, preservation, protection, promotion, enhancement, transmission, particularly through formal and nonformal education, as well as the revitalization of the various aspects of such heritage.
  对应的中文版译文是:   “保护”指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命力的各种措施,包括这种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传承 ( 特别是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 ) 和振兴。
  我们知道,定义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包含被定义项,违反了这条规定,就会犯循环定义的错误[1]181。而《公约》中译本恰恰就是用“保护”来解释“保护”,在事实上构成了一种非常典型的循环定义。
  最先注意到这个问题是研究非遗立法方面的学者王建华,他在《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法的几个问题中》一文里指出:“对照英译本就可以知道,被定义的‘保护’是‘safeguarding’,用以解释的‘保护’是‘protection’。可见,正是因为在汉语中没有对‘safeguarding’和‘protection’加以区别,一并译为‘保护’,才导致了对其含义的不同理解” [4]4。他主张相关法律的名称中应该加上“保护”一詞,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并对该词做广义的解释。2011年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虽然法律名称没有采用“保护”这个词,但是作为一个非遗研究中高频使用的术语,我们却无法回避它在外宣翻译中的英译问题。
  在术语翻译中,术语的汉译意味着术语的引进,而术语的英译则是术语的输出,二者之间的关系相当微妙,不仅是相同概念在不同语言中的对应关系,有时也表现为一种制约关系,即术语译入的不当,会为概念的回译制造潜在的障碍。本文所提的“safeguarding”与“protection”汉译时,本应做区别处理却未做处理,其结果就是概念回译时,译者不知所措。
  三 从两部遗产保护公约的名称看“safeguarding”与“protection”的差异
  有关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先后通过了两部公约,即1972年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Convention Concerning the Protection of the World Cultural and Natural Heritage)和2003年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Convention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两部公约的名称中分别使用了“protection”和“safeguarding”,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际社会对于“文化遗产”的认识是在不断深入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里的“文化遗产”包括三类:文物(monuments)、建筑群(groups of buildings)和遗址(sites)(见公约第1条)。显然,这些都是有形的、可见的实物遗产。随着人们对于文化遗产的理解不断深入,另一种文化遗产——无形文化遗产(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也就是现在通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始引起了越来越多国家政府及相关团体的高度关注。何谓非物质文化遗产?我国学者定义为:“人类在历史上创造,并以活态形式传承至今的,具有重要历史价值、艺术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与社会价值,足以代表一方文化,并为当地社会所认可的,具有普世价值的知识类、技术类与技能类传统文化事项。” [5]12上述定义表明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表现为世代相传的技艺、技能、知识、经验等无形的精神遗产。从上面两个公约的用词差异,我们是否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保护”的英译是选择“protection”还是“safeguarding”取决于“文化遗产”的性质,若是有形遗产则用“protection”,反之,可以考虑使用“safeguarding”。应该讲,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但也不尽然。我们知道,文化遗产的有形与无形、物质与非物质的问题,不能绝对化,需要辩证地看,因为“任何一种物质文化遗产,都蕴含有‘非物质’的一面;而任何非物质文化遗产,也都有‘物质’的一面。纯粹的‘物质文化遗产’或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实生活中是根本不存在的” [5]13。故此,将“protection”和“safeguarding”简单地对应于有形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无形文化遗产的“保护”,只能视为一种较为机械的外宣翻译策略,从术语学的角度分析,术语概念翻译的准确性未能得到保证。
  四 术语翻译中普通词典释义的不足
  一般来说,术语翻译时,我们需要借助于相关学科的术语词典来确定术语的准确译法,但这只是一种理想状态,更多的情形是,译者常常很难找到,或者说压根就没有他需要的术语词典,这种情况对于像非物质文化遗产学这样的新兴学科而言,很普遍。为了完成翻译任务,译者通常的做法就是借助于普通词典来翻译专业术语。这种做法严格地讲是欠妥当的,我们知道,相当一部分术语虽然来自于普通词语,但二者之间从功能上讲是泾渭分明的。正如术语学家格里尼奥夫所指出的:术语用于称谓概念。这是术语最重要的属性。而专业概念通常具有准确的界限,这是借助科学定义确立下来的定义,也是对术语意义的界定。清楚界定的术语概念在把术语词汇从语言词汇中分离出来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专业词典和一般标准语详解词典中对同一词语形式的界定存在差异[6]28。
  以本文所讨论的术语“safeguarding”与“protection”为例,如果我们借助于普通词典来翻译就不难发现普通词典的释义与术语概念定义之间的差别了。
  由于“safeguarding”是由其动词“safeguard”加“ing”演变而来,词典通常只会对“safeguard”进行解释。当我们查阅常见的英语词典时,又会发现“safeguard”的解释要么与“protect”的解释很接近,要么就是干脆利用“protect”或者“protection”来解释“safeguard”,二者之间的界线非常模糊。例如词典所列的safeguard 的解释如下:   to keep something safe from, or protect it against, harm or destruction.(《剑桥国际英语词典》)
  to serve as a protection from harm, risk or danger. (《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
  to be a means of protection for. (《朗文英汉双解活用词典》)
  而对“protect”的解释则又依赖于“safeguard”或者其构成语素“safe”和“guard”。如《剑桥国际英语词典》对“protect”做了这样的解释:
  to keep someone or something safe from injury, damage or loss.
  而《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的相应解释则为:
  1.keep sb/sth safe from harm, injury,etc.; defend sb/sth.
  2.guard (one or more industries of a country) against competition by taxing foreign goods.
  显然“safeguarding”与“protection”之间这种近似于循环解释式的释义,无助于不同概念界限的厘清,从术语学的角度讲,是非常不可取的。
  五 基于术语概念体系的英译策略探讨
  1.概念体系对术语翻译的影响
  既然我们在前文已经确认了“保护”一词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学中的术语身份,那么从术语学的角度出发探讨“保护”的英译策略,也不失为一条值得探索的路径。
  术语学研究的是概念,但并非孤立的概念,而是某个学科的概念集合,即按照一定的逻辑规则组成的概念系统,其外在形式为术语集。术语集的形成既是人们对某一学科的知识体系认知的需要,同时也反映了该知识体系能够被精确表述的客观要求。因为“人类的各种知识领域都可以用概念系统将其模式化,这些概念既是该领域某种理论的组成成分、构成元素,同时这些系统又借助这些概念定义的总汇,以及表述这些概念的术语的总汇,得到阐释。概念系统连同这些概念的定义系统是相关专业知识领域的逻辑模式,而术语系统则是这一领域的语言模式” [7]16。
  认识到术语的体系性对于术语译者而言非常重要,翻译术语时,我们的眼中不能是一个个孤立的词语,要看到这个术语在它所属的概念系统中的位置以及它和相近术语之间的逻辑关系,这可以让我们翻译的术语更具理据性,另外,也可以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同义术语的产生。
  2. “safeguarding”的概念体系及其汉译
  对照《公约》英文版有关“safeguarding”的定义,我们知道术语“safeguarding”的概念内涵是“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命力的各种措施”。此处的“措施”(measures)用的是复数形式,包括了9种具体的措施,即:identification, documentation, research, preservation, protection, promotion, enhancement, transmission,revitalization。我们在此可以清楚地看到“safeguarding”与9种具体的措施之间形成了概念上的层级关系,“safeguarding”是上位概念,而identification, documentation, research, preservation, protection, promotion, enhancement, transmission,revitalization 则是“safeguarding”的下位概念。维斯特认为,不同的概念之间并不是彼此孤立的,概念存在有序性,这种有序性表现为概念的顺序特征。概念的顺序特征是起限制作用的特征。通过这个特征,一个概念能够与它的临近概念在顺序上相互界定。在阶梯关系当中,概念的顺序特征能从它的上位概念那里衍生出来,形成“概念系统”,这个概念系统也就是概念的秩序[3]43。因为术语学渊源于语言学中的词汇学,因此,我们也可以用词汇学中的上下义聚合理论来解释概念系统的问题。所谓“上下义聚合”是指在一对有包含关系的词中,一个上义词(superordinate)与一个下义词(hyponym)聚合在一起,或在一组有包含关系的词中,一个上义词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下义词聚合在一起,其中表示一般概念的词的词义包含在表示个别概念的词的词义中[8]74。我们知道,专业知识的传播与传承有赖于专业术语作为载体,而专业术语所承载的概念语义应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唯其如此,知识的传播与传承才成为可能。前文所述的“上下聚合”恰好可以使得“safeguarding”这个上位概念与“protection”等9个下位概念组成的概念系统处于一种相对稳定的状态。换言之,9个下位概念中均含有其上位概念“safeguarding”中的共同语义,即“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命力的措施”,而下位概念则是在此基础上语义的拓展和具体化。有鉴于此,下位概念“protection”显然不应该译为与其上位概念一样的“保护”,否则这种层级关系就模糊了。考虑到《公约》中文版将其他8个下位概念分别译为:确认(identification)、立档(documentation)、研究(research)、保存(preservation)、宣传(promotion)、弘扬(enhancement)、传承(transmission)、振兴(revitalization),较为全面地诠释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概念内涵的各个方面,我们不妨将“protection”汉译为“维护”而非“保护”。这样翻译,并非率尔操觚,而是有一定依据的。《现代汉语词典》对“维护”的解释是:“使免于遭受破坏;维持保护” [9]1310。这恰与《公约》中“protection”的语义内涵高度契合,《公约》用“protection”来表达的正是这样一种意思,即:使现存的文化遗产免于遭受破坏,并使其良好狀态得以维持。   3.“保護”的英译策略
  如前所述,术语的引入(汉译)与术语的输出(英译)之间存在着制约关系。术语的不当引入会影响术语的输出,非遗术语“保护”在外宣翻译中的混乱,即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当我们将“protection”汉译为“维护”而非“保护”时,“保护”的英译混乱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厘清。
  我们知道,仅仅从保护对象的有形与无形是难以准确做出英译的。因为二者之间存在着重叠,界限模糊,故而在翻译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
  如果我们换一个思路,从“保护”的术语身份出发,以概念体系的观点来考虑其外宣翻译中的英译问题,这个问题将会变得具有可操作性。
  对非遗外宣材料中的“保护”一词,译者应当首先结合语境对其在概念系统中的位置做出判断。如果是在宏观、抽象、概括性的语境中广义地使用“保护”,我们倾向于将其归为上位概念,英译为“safeguard”或者“safeguarding”。反之,如果源语中的“保护”仅限于非遗的某个具体方面,也就是在狭义的层面使用,那么译为“protect”或者“protection”则是比较合适的。例如,外宣材料中有这样一句话:
  为了纪念第二届全国“文化遗产日”,我市举办了一场展览会,以展现杭州在保护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取得的成就。
  分析上句为“保护”提供的语境,我们知道,这是在宏观层面谈论非遗的保护问题,因此,可以将其英译为:
  To commemorate the 2nd China national Cultural Heritage Day, our city organizes an exhibition to show its achievement in the safeguarding of the local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六 结 语
  有人可能认为, “protection” 一直都汉译为“保护”,而“维护”对应的英语单词通常是“maintain”或其名词形式“maintenance”,故此不太愿意,也可以说不太习惯接受这样的翻译处理。应该指出,英汉词典中所列的词语的对应汉译,除极少数外,只是一种大致的对应,我们不能将词典中所列的单词翻译绝对化,更不能将其作为束缚译者手脚的枷锁。术语译者应当有良好的术语意识,既要将术语概念准确传递到目标语之中,还要力求所译术语在其术语体系中位置明确。我们将“protection”汉译为“维护”而非“保护”,既可以明确术语系统中概念间的相互关系,同时也给我们对于非遗术语“保护”的英译提供了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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