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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已广泛应用于农林植保、地理测绘、环境监测、电力巡线、影视航拍等很多个领域,截至2018年年底,全球无人机总量已超过1000万台,如何科学地管理无人机已成为各国政府必须要面临的问题。
就在2018年了月,连日的暴雨冲垮了四川省射洪县黑水浩村对外唯一的通道,200余名村民被困孤岛,岛上断水断电,部分居民的已出现生命危险。由于水位过高,冲锋舟无法渡河救援,政府紧急联系当地植保队使用大疆植保无人机将药品与生活用品运输上岛。
负责运送的植保队长吴国平这样介绍当时的情况:“本来想使用无人机架线运输物资,但岛上几位老人由于长期被困,已出现病症,救援人员決定先用无人机运输药品,运输过程中发现无人机比架线效率更高,就放弃了架线计划,使用无人机运输物资。”6个小时里,吴队长的手一直没有离开遥控器,无人机飞行了100多个架次,向岛上投放了1000余斤生活物资,保障了岛上居民的生命安全。2天后水势减小,200余名被困人员全部获救。
在美国,超过910家机构使用无人机进行救援,在日本,一万余项的建筑工程使用无人机监测工程,在中国,无人机电力巡线的长度超过60万公里。2012年,大疆推出了全球首款航拍一体机“精灵Phantom”,6年间全球无人机产业快速发展,各公共部门、政企单位、消费用户纷纷开始使用无人机,无人机已广泛应用于农林植保、地理测绘、环境监测、电力巡线、影视航拍等很多个领域,截至2018年年底,全球无人机总量已超过1000万台,如何科学地管理无人机已成为各国政府必须要面临的问题。
从全球范围看,无人机管理是世界性难题,各国普遍存在法规体系不完善的问题,纷纷颁布施行特别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努力缓解无人机使用与管理的矛盾。在全球范围内,无人机的管理主要有以下四类主流的做法。
制定法律:由于无人机的管理涉及到操作规范、对空安全和对地安全等多个方面的管理,所以各国普遍会采取两个方向的立法管理,一是对已经存在的相关法律进行修订,在该法律中加入与无人机相关的章节或条款,例如《航空法》、《交通运输法》等;二是直接颁布专门的一部无人机法律,如美国颁布的《第107部》等。
资格认证:无人机的资格认证管理主要包括实名注册、驾驶员执照和飞行许可资格三个部分。
实名注册,通过注册达到“人机绑定”的目的,使无人机的飞行责任落实到人,当无人机出现“炸机”、造成第三方损害等情况时,可以更快捷地找到责任人;
驾驶员执照,一般是针对重量较大、风险较高的无人机,此类无人机飞行前,驾驶员需要通过考核并获取执照,以保障飞行的安全性;
飞行许可资格,是对执行某些特定的飞行任务的无人机进行许可的管理方式,有单次许可和一般许可。如德国各州的航空局以5千克和是否具备发动机助推装置来区分进行许可,5千克以下且没有发动机助推装置的无人机可以得到为期2年的一般许可。
空域管理:是指对无人机可以飞行的空域进行管理。很多国家都会通过设置限飞空域的方式来管理无人机,民用机场、核电站等涉及公共安全的区域一般是限飞空域的主要构成部分。以美国为例,美国将空域划分为很多网格,网格参数是经度1分“纬度1分,然后在每个网格给出空域授权的最大高度。再看法国的无人机限飞设置,法国的限飞区主要是在机场附近,其通常是以跑道为基准的长条形,具体范围和机场类型有关,法国的机场限飞面积约共占国土面积的15%。
时间管理:由于一些国家对于无人机运行安全的考虑,对无人机作出了时间管理。如日本、法国等国家,规定无人机仅能够在白昼飞行,若在夜间飞行则需要带灯,且获得政府的特许。
6年间全球无人机产业快速发展.各公共部门、政企单位、消费用户纷纷开始使用无人机.无人机已广泛应用于农林植保、地理测绘、环境监测、电力巡线、影视航拍等很多个领域……
作为无人机的生产大国,中国的无人机法规建设经历了从空白缺失到逐步建立、运行管理从简单管控到逐步适用的过程。
国家民航局根据运行风险大小,将民用无人机分为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大型。微型无人机,是指空机重量小于0.25千克,设计性能同时满足飞行真高不超过50米、最大飞行速度不超过40千米/小时、无线电发射设备符合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技术要求的遥控驾驶航空器。轻型无人机,是指同时满足空机重量不超过4千克,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了千克,最大飞行速度不超过100千米/小时,具备符合空域管理要求的空域保持能力和可靠被监视能力的遥控驾驶航空器,但不包括微型无人机。小型无人机,是指空机重量不超过15千克或者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25千克的无人机,但不包括微型、轻型无人机。中型无人机,是指最大起飞重量超过25千克不超过150千克,且空机重量超过15千克的无人机。大型无人机,是指最大起飞重量超过150千克的无人机。 出台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管理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等11个规范性文件,对无人机驾驶员、无人机运营企业和无人机运行等进行了全面规范。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管理规定》要求最大起飞重量250克以上民用无人机都需要进行实名登记并在无人机机身上粘贴身份标识的二维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对使用250克以上无人机开展航空喷洒等4类作业和无人机驾驶员培训等经营活动,做出了必须取得经营许可证的规定,《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完善了由民航局全面直接负责执照颁发的相关配套制度和标准,了千克以上无人机必须考取民航执照,了千克以下的无人机无证照要求。
中国航协通航分会无人机办公室副主任刘宽指出:“全国已注册的无人机数量超过24万架;获得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已达3200家以上;取得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各类合格证的人员总数超过5万人。无人机的管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在此基础上,民航局统一发布全国空域划设信息,明确了空域申请和计划申请的程序及内容,对外公布飞行空域和计划审批单位名称、申请流程、联系方式和监督电话,改变了过去用户知情难、申请难、合规难的痛点,有条件释放120米、50米高度以下空域,解决消费娱乐飞行需求;对计划审批,突破现行‘所有飞行必须预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的规定,明确微型无人机在其适飞空域飞行无需申请飞行计划,轻型、植保无人机在相应适飞空域飞行只需实时报送动态信息。”
大疆慧飞深圳福田分校的航拍教员许彬在教学中曾面临这样的困扰——由于空域申请流程复杂,且不对个人开放,他的学员掌握飞行技术与航拍技能后,个人的飞行行为不能申请管理部门许可,总是处于被动“黑飞”的状态。即使他本人拥有民航局颁发的无人机驾驶执照,也仅能在培训规定的空域中飞行,一旦离开训练场,个人的飞行行为同样不能得到法律认可。2018年11月19日,《深圳地区无人机飞行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正式实施,深圳成为首个无人机飞行管理试点的地区。无人机用户可直接登录深圳地区无人机综合监管平台用户服务系统(www.utmiss.com),进行平台注册及飞行申请,只要已实名认证的无人机,且空机重量不超过4千克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了千克的轻型无人机(大疆Spark、ivlavic、Phantom、Inspire、M200系列无人机均属此列),无需审批就能在适飞空域合法飞行。深圳大部分地区120米以下的空域,均属适飞区域,无人机用户可在“无人驾驶航空器空中交通管理信息服务系统”(www.utmiss.com)中查看适飞空域图。
如要在管控空域内飞行、或使用了千克以上的无人机(大疆M600、如风系列)飞行,用户在可提前5个工作日在该系统上提交飞行计划申请,空军飞行管制单位、民航局空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等管理机构集中审批,在飞行实施2个工作日前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单位或者个人。考虑到无人机在救援中的价值,《办法》第三十一條特别规定使用无人机执行抢险救灾、医疗救护或者其他紧急任务的,可于计划起飞前30分钟通过综合监管平台向南部战区空军飞行管制部门同时提出飞行计划和空域使用申请,飞行管制部门应当优先快速办理,通常于起飞前10分钟前批复,并分发给公安机关和民航管理部门。据了解,深圳试点是为了提前试行、发现和解决未来在法规落地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实施细则和配套管理技术,保障未来立法正式颁布后的执行。
对于近期发布的《深圳地区无人机飞行管理实施办法》,许彬非常认可:“这个《办法》让我的商业航拍活动有法可依,没人会再质疑航拍服务的合法性,喜欢无人机的个人用户也有自己的飞行空域,希望国家层面也能推出相关的法律法规。”
随着美国、德国等国家的无人机已经正式立法,中国无人机的相关法律将在不久后的将来正式面世,全球无人机产业将迈入一个全新的时代。
就在2018年了月,连日的暴雨冲垮了四川省射洪县黑水浩村对外唯一的通道,200余名村民被困孤岛,岛上断水断电,部分居民的已出现生命危险。由于水位过高,冲锋舟无法渡河救援,政府紧急联系当地植保队使用大疆植保无人机将药品与生活用品运输上岛。
负责运送的植保队长吴国平这样介绍当时的情况:“本来想使用无人机架线运输物资,但岛上几位老人由于长期被困,已出现病症,救援人员決定先用无人机运输药品,运输过程中发现无人机比架线效率更高,就放弃了架线计划,使用无人机运输物资。”6个小时里,吴队长的手一直没有离开遥控器,无人机飞行了100多个架次,向岛上投放了1000余斤生活物资,保障了岛上居民的生命安全。2天后水势减小,200余名被困人员全部获救。
在美国,超过910家机构使用无人机进行救援,在日本,一万余项的建筑工程使用无人机监测工程,在中国,无人机电力巡线的长度超过60万公里。2012年,大疆推出了全球首款航拍一体机“精灵Phantom”,6年间全球无人机产业快速发展,各公共部门、政企单位、消费用户纷纷开始使用无人机,无人机已广泛应用于农林植保、地理测绘、环境监测、电力巡线、影视航拍等很多个领域,截至2018年年底,全球无人机总量已超过1000万台,如何科学地管理无人机已成为各国政府必须要面临的问题。
国外无人机管理办法
从全球范围看,无人机管理是世界性难题,各国普遍存在法规体系不完善的问题,纷纷颁布施行特别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努力缓解无人机使用与管理的矛盾。在全球范围内,无人机的管理主要有以下四类主流的做法。
制定法律:由于无人机的管理涉及到操作规范、对空安全和对地安全等多个方面的管理,所以各国普遍会采取两个方向的立法管理,一是对已经存在的相关法律进行修订,在该法律中加入与无人机相关的章节或条款,例如《航空法》、《交通运输法》等;二是直接颁布专门的一部无人机法律,如美国颁布的《第107部》等。
资格认证:无人机的资格认证管理主要包括实名注册、驾驶员执照和飞行许可资格三个部分。
实名注册,通过注册达到“人机绑定”的目的,使无人机的飞行责任落实到人,当无人机出现“炸机”、造成第三方损害等情况时,可以更快捷地找到责任人;
驾驶员执照,一般是针对重量较大、风险较高的无人机,此类无人机飞行前,驾驶员需要通过考核并获取执照,以保障飞行的安全性;
飞行许可资格,是对执行某些特定的飞行任务的无人机进行许可的管理方式,有单次许可和一般许可。如德国各州的航空局以5千克和是否具备发动机助推装置来区分进行许可,5千克以下且没有发动机助推装置的无人机可以得到为期2年的一般许可。
空域管理:是指对无人机可以飞行的空域进行管理。很多国家都会通过设置限飞空域的方式来管理无人机,民用机场、核电站等涉及公共安全的区域一般是限飞空域的主要构成部分。以美国为例,美国将空域划分为很多网格,网格参数是经度1分“纬度1分,然后在每个网格给出空域授权的最大高度。再看法国的无人机限飞设置,法国的限飞区主要是在机场附近,其通常是以跑道为基准的长条形,具体范围和机场类型有关,法国的机场限飞面积约共占国土面积的15%。
时间管理:由于一些国家对于无人机运行安全的考虑,对无人机作出了时间管理。如日本、法国等国家,规定无人机仅能够在白昼飞行,若在夜间飞行则需要带灯,且获得政府的特许。
6年间全球无人机产业快速发展.各公共部门、政企单位、消费用户纷纷开始使用无人机.无人机已广泛应用于农林植保、地理测绘、环境监测、电力巡线、影视航拍等很多个领域……
国内无人机管理办法
作为无人机的生产大国,中国的无人机法规建设经历了从空白缺失到逐步建立、运行管理从简单管控到逐步适用的过程。
国家民航局根据运行风险大小,将民用无人机分为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大型。微型无人机,是指空机重量小于0.25千克,设计性能同时满足飞行真高不超过50米、最大飞行速度不超过40千米/小时、无线电发射设备符合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技术要求的遥控驾驶航空器。轻型无人机,是指同时满足空机重量不超过4千克,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了千克,最大飞行速度不超过100千米/小时,具备符合空域管理要求的空域保持能力和可靠被监视能力的遥控驾驶航空器,但不包括微型无人机。小型无人机,是指空机重量不超过15千克或者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25千克的无人机,但不包括微型、轻型无人机。中型无人机,是指最大起飞重量超过25千克不超过150千克,且空机重量超过15千克的无人机。大型无人机,是指最大起飞重量超过150千克的无人机。 出台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管理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等11个规范性文件,对无人机驾驶员、无人机运营企业和无人机运行等进行了全面规范。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管理规定》要求最大起飞重量250克以上民用无人机都需要进行实名登记并在无人机机身上粘贴身份标识的二维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对使用250克以上无人机开展航空喷洒等4类作业和无人机驾驶员培训等经营活动,做出了必须取得经营许可证的规定,《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完善了由民航局全面直接负责执照颁发的相关配套制度和标准,了千克以上无人机必须考取民航执照,了千克以下的无人机无证照要求。
中国航协通航分会无人机办公室副主任刘宽指出:“全国已注册的无人机数量超过24万架;获得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已达3200家以上;取得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各类合格证的人员总数超过5万人。无人机的管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在此基础上,民航局统一发布全国空域划设信息,明确了空域申请和计划申请的程序及内容,对外公布飞行空域和计划审批单位名称、申请流程、联系方式和监督电话,改变了过去用户知情难、申请难、合规难的痛点,有条件释放120米、50米高度以下空域,解决消费娱乐飞行需求;对计划审批,突破现行‘所有飞行必须预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的规定,明确微型无人机在其适飞空域飞行无需申请飞行计划,轻型、植保无人机在相应适飞空域飞行只需实时报送动态信息。”
大疆慧飞深圳福田分校的航拍教员许彬在教学中曾面临这样的困扰——由于空域申请流程复杂,且不对个人开放,他的学员掌握飞行技术与航拍技能后,个人的飞行行为不能申请管理部门许可,总是处于被动“黑飞”的状态。即使他本人拥有民航局颁发的无人机驾驶执照,也仅能在培训规定的空域中飞行,一旦离开训练场,个人的飞行行为同样不能得到法律认可。2018年11月19日,《深圳地区无人机飞行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正式实施,深圳成为首个无人机飞行管理试点的地区。无人机用户可直接登录深圳地区无人机综合监管平台用户服务系统(www.utmiss.com),进行平台注册及飞行申请,只要已实名认证的无人机,且空机重量不超过4千克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了千克的轻型无人机(大疆Spark、ivlavic、Phantom、Inspire、M200系列无人机均属此列),无需审批就能在适飞空域合法飞行。深圳大部分地区120米以下的空域,均属适飞区域,无人机用户可在“无人驾驶航空器空中交通管理信息服务系统”(www.utmiss.com)中查看适飞空域图。
如要在管控空域内飞行、或使用了千克以上的无人机(大疆M600、如风系列)飞行,用户在可提前5个工作日在该系统上提交飞行计划申请,空军飞行管制单位、民航局空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等管理机构集中审批,在飞行实施2个工作日前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单位或者个人。考虑到无人机在救援中的价值,《办法》第三十一條特别规定使用无人机执行抢险救灾、医疗救护或者其他紧急任务的,可于计划起飞前30分钟通过综合监管平台向南部战区空军飞行管制部门同时提出飞行计划和空域使用申请,飞行管制部门应当优先快速办理,通常于起飞前10分钟前批复,并分发给公安机关和民航管理部门。据了解,深圳试点是为了提前试行、发现和解决未来在法规落地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实施细则和配套管理技术,保障未来立法正式颁布后的执行。
对于近期发布的《深圳地区无人机飞行管理实施办法》,许彬非常认可:“这个《办法》让我的商业航拍活动有法可依,没人会再质疑航拍服务的合法性,喜欢无人机的个人用户也有自己的飞行空域,希望国家层面也能推出相关的法律法规。”
随着美国、德国等国家的无人机已经正式立法,中国无人机的相关法律将在不久后的将来正式面世,全球无人机产业将迈入一个全新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