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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商店里单价0.45元的药,经过当地医药医疗部门的招标采购机制,到了县医院,病人必须付款28.92元。经过招标采购,药价涨了63倍。患者生病已属不幸,又被如此“痛宰”,痛何以堪!狠不狠?牛不牛?2005年11月14的《中国青年报》、中央电视台《媒体广场》节目和15日的《新京报》,先后报道了这个在福建省寿宁县新近发生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