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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危机爆发后,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我国保险业积极应对危机,迎接挑战,经受住了考验。通过加强风险防范、主动调整结构等一系列举措,行业发展取得了好于预期的成绩。2009年,全国保费收入首次突破1万亿元,实现了13.8%的增长。特别是受危机影响较大的寿险业,在上年增速较高的基础上同比增长10.9%,实现保费收入8261.5亿元。在后金融危机时代,我省寿险业应选择什么样的发展战略,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需要认真思考和深入研究。下面,我主要结合湖南寿险业的发展现状,就行业在后危机时代的发展问题谈几点看法。
一、湖南寿险业应对金融危机取得积极成效
2009年,湖南寿险业以“防风险、调结构、稳增长”为指导,以风险防范为核心,以调整结构为主线,努力克服和化解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实现了全行业的平稳健康发展。全省寿险公司共实现保费收入268.95亿元,同比增长9.02%,保费规模居全国第11位,中部第3位。2009年湖南寿险业的增长是在上年增速高达64.7%的基础上实现的,成绩来之不易。我们在业务稳步增长的同时,结构调整和风险防范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绩。具体表现为:
一是业务结构调整成效明显。全省寿险公司努力调整业务结构,大力发展保障性和长期储蓄性的产品,业务内涵价值进一步提升。寿险新单期交业务增速加快,同比增长达24.86%;缴费期限延长,10年期及以上业务占新单业务比重达58.75%,长期储蓄型产品已逐步成为市场主导。此外,产品结构和渠道结构也得到进一步优化。
二是行业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各公司按照监管机关“抓早抓小抓紧”的要求,加强合规工作,提高内控水平,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和应急机制。全年人身险领域基本实现了“非现金”收付费,资金风险、业务操作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全省寿险公司退保率2.75%,同比下降0.39个百分点,全年行业退保平稳,绝大多数公司退保率在风险警戒线之下。
三是市场秩序明显好转。银保市场规范工作成效明显,全省各省级寿险公司与省级银邮机构全面实现了代理协议“省对省”统一签订、手续费统一转账结算、银保专管员省公司统一管理和支付报酬,银代业务基本实现单独核算、费用预算制和费用转账支付管理。此外,落实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经营标准,意外险市场秩序逐步规范;对销售误导及其主要表现形式进行界定,规范展业宣传,有效防范了销售误导行为。
四是服务民生作用逐步体现。全省寿险公司承保达5148万人次,同比增长48.96%,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拓宽。养老年金发展取得突破,养老年金保险保费19.17亿元,同比增长67.61%;积极参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承办补充医疗保险医改服务项目,较好地发挥了服务医改、保障民生作用。
二、后金融危机时代湖南寿险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后危机时代全球经济和中国经济都在进行结构调整,保险业也正在经历一场重大而深刻的变革。在此背景下,湖南寿险业的发展,既有许多有利条件,也有不少不利因素。
有利方面,目前,我省正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引导消费需求升级、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省良好的经济发展态势为我省寿险业发展拓展了新的空间;金融危机促使全社会保险意识显著增强,也给传统的理财模式、观念带来较大的冲击,具有保障和投资功能的保险产品,逐渐成为个人理财和资产配置的重要渠道,为寿险业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随着结构调整的稳步推进,寿险业务结构持续优化,成本控制更加严格,考核体系日趋科学,公司内控机制更加完善,管控能力有效增强,行业发生的重大变化为寿险业发展提供了新基础。
不利方面,从宏观经济金融形势看,经济复苏的基础仍不牢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不强,产业结构调整难度大,就业形势比较严峻,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宏观经济运行的不稳定性,这些都给保险业发展带来不确定因素;国内金融市场的波动对各寿险公司的投资收益的不利影响,既制约了寿险产品的定价和销售,也给投资类寿险产品的经营带来更大的风险;利率周期波动加剧进一步增加了寿险公司资产负债匹配的难度。从行业内部看,自身也还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如集约经营和内涵式增长能力不强、产品结构单一、非理性价格竞争突出等问题,还未得到有效解决,不可避免地影响发展的效率和质量。
总之,后危机时代湖南寿险业的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在这种情况下,要巩固应对金融危机的成果,进一步消除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抓住新一轮的机遇,抢占发展的制高点,关键在于转变发展方式。具体来说,就是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部署,从行业实际出发,不断优化市场主体结构、业务结构、渠道结构和区域结构,增强创新能力、识别和防范化解保险风险的能力、盈利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实现从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发展转变,从同质化竞争向差异化竞争转变,从粗放开发资源向和谐利用资源转变,切实做到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大力推动保险业形成以创新为动力、以内生增长为活力的发展模式。只有这样,才能防范化解各种潜在的风险,应对外部环境突变可能带来的冲击;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丰富的保险需求,使保险业的发展成果最大程度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才能在后危机时代的竞争中赢得主动,行业发展空间才会越来越大、发展质量才会越来越高、发展道路才会越走越宽广。
三、后金融危机时代湖南寿险业发展的基本思路
随着后危机时代的到来,湖南寿险业进入了战胜各种挑战的关键阶段,也是行业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的关键阶段。2010年,湖南寿险业将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转方式、防风险、调结构、促增长,更加注重防范化解风险,更加注重夯实发展基础,更加注重增强服务能力,更加注重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努力实现保险业平稳较快发展。
为实现这一目标,要着力抓好以下三方面重点工作。
一是着力推进行业结构调整。当前,要以结构调整为重点,促进寿险业发展方式转变,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要按照保监会《进一步加强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寿险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推动寿险业结构调整向纵深发展。引导行业着重发展风险保障性和长期储蓄性业务,大力提高保障性产品、长期性期缴产品的业务比重。抓住国家新医改和完善社保体系的契机,积极发展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养老年金保险,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真实的保险保障需求;遵循寿险经营规律,科学制定合理的考核机制和财务费用政策,实现内涵式发展;合理利用和配置销售渠道资源,充分发挥个、团、银等不同销售渠道的优势,逐步形成渠道互补、协调发展的格局。
二是着力防范化解风险。始终把风险防范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完善市场风险防范体系,增强行业风险防范能力。开展全行业风险排查,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逐步实现风险排查常态化;建立健全全员参与、全过程识别的风险预警机制,重点关注非正常集中退保风险、现金流风险、业务管理与操作风险;妥善制定应对各类经营风险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预防处置风险事件的长效机制;加大对公司内控的监管力度,督促公司落实分支机构内审工作定期报告制度,强化基层机构管控,不断提升公司内部管控和风险管理水平;督促公司做好产品信息披露,加强客户回访管理,规范销售行为,切实解决销售误导等问题,避免因此而引发的风险。
三是着力保护好被保险人利益。坚持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不动摇,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着力保护好广大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权益。结合新《保险法》的施行,积极探索研究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新机制、新举措;加强保护被保险人权益的制度建设,建立完善保险赔付程序公开制度和投保风险提示制度,探索建立客户信息查询平台,维护广大投保者应有的知情权;增强公司服务能力,促进服务手段多样化,不断丰富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完善客户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加强保险消费者教育,宣传科学的保险消费理念,帮助保险消费者根据自身的保障需求和财务状况,选择和购买最适合自身需求,最能体现保险核心价值的保险产品,健全和完善保险消费者信访投诉处理机制。
(作者单位:湖南保监局)
一、湖南寿险业应对金融危机取得积极成效
2009年,湖南寿险业以“防风险、调结构、稳增长”为指导,以风险防范为核心,以调整结构为主线,努力克服和化解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实现了全行业的平稳健康发展。全省寿险公司共实现保费收入268.95亿元,同比增长9.02%,保费规模居全国第11位,中部第3位。2009年湖南寿险业的增长是在上年增速高达64.7%的基础上实现的,成绩来之不易。我们在业务稳步增长的同时,结构调整和风险防范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绩。具体表现为:
一是业务结构调整成效明显。全省寿险公司努力调整业务结构,大力发展保障性和长期储蓄性的产品,业务内涵价值进一步提升。寿险新单期交业务增速加快,同比增长达24.86%;缴费期限延长,10年期及以上业务占新单业务比重达58.75%,长期储蓄型产品已逐步成为市场主导。此外,产品结构和渠道结构也得到进一步优化。
二是行业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各公司按照监管机关“抓早抓小抓紧”的要求,加强合规工作,提高内控水平,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和应急机制。全年人身险领域基本实现了“非现金”收付费,资金风险、业务操作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全省寿险公司退保率2.75%,同比下降0.39个百分点,全年行业退保平稳,绝大多数公司退保率在风险警戒线之下。
三是市场秩序明显好转。银保市场规范工作成效明显,全省各省级寿险公司与省级银邮机构全面实现了代理协议“省对省”统一签订、手续费统一转账结算、银保专管员省公司统一管理和支付报酬,银代业务基本实现单独核算、费用预算制和费用转账支付管理。此外,落实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经营标准,意外险市场秩序逐步规范;对销售误导及其主要表现形式进行界定,规范展业宣传,有效防范了销售误导行为。
四是服务民生作用逐步体现。全省寿险公司承保达5148万人次,同比增长48.96%,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拓宽。养老年金发展取得突破,养老年金保险保费19.17亿元,同比增长67.61%;积极参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承办补充医疗保险医改服务项目,较好地发挥了服务医改、保障民生作用。
二、后金融危机时代湖南寿险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后危机时代全球经济和中国经济都在进行结构调整,保险业也正在经历一场重大而深刻的变革。在此背景下,湖南寿险业的发展,既有许多有利条件,也有不少不利因素。
有利方面,目前,我省正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引导消费需求升级、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省良好的经济发展态势为我省寿险业发展拓展了新的空间;金融危机促使全社会保险意识显著增强,也给传统的理财模式、观念带来较大的冲击,具有保障和投资功能的保险产品,逐渐成为个人理财和资产配置的重要渠道,为寿险业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随着结构调整的稳步推进,寿险业务结构持续优化,成本控制更加严格,考核体系日趋科学,公司内控机制更加完善,管控能力有效增强,行业发生的重大变化为寿险业发展提供了新基础。
不利方面,从宏观经济金融形势看,经济复苏的基础仍不牢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不强,产业结构调整难度大,就业形势比较严峻,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宏观经济运行的不稳定性,这些都给保险业发展带来不确定因素;国内金融市场的波动对各寿险公司的投资收益的不利影响,既制约了寿险产品的定价和销售,也给投资类寿险产品的经营带来更大的风险;利率周期波动加剧进一步增加了寿险公司资产负债匹配的难度。从行业内部看,自身也还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如集约经营和内涵式增长能力不强、产品结构单一、非理性价格竞争突出等问题,还未得到有效解决,不可避免地影响发展的效率和质量。
总之,后危机时代湖南寿险业的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在这种情况下,要巩固应对金融危机的成果,进一步消除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抓住新一轮的机遇,抢占发展的制高点,关键在于转变发展方式。具体来说,就是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部署,从行业实际出发,不断优化市场主体结构、业务结构、渠道结构和区域结构,增强创新能力、识别和防范化解保险风险的能力、盈利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实现从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发展转变,从同质化竞争向差异化竞争转变,从粗放开发资源向和谐利用资源转变,切实做到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大力推动保险业形成以创新为动力、以内生增长为活力的发展模式。只有这样,才能防范化解各种潜在的风险,应对外部环境突变可能带来的冲击;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丰富的保险需求,使保险业的发展成果最大程度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才能在后危机时代的竞争中赢得主动,行业发展空间才会越来越大、发展质量才会越来越高、发展道路才会越走越宽广。
三、后金融危机时代湖南寿险业发展的基本思路
随着后危机时代的到来,湖南寿险业进入了战胜各种挑战的关键阶段,也是行业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的关键阶段。2010年,湖南寿险业将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转方式、防风险、调结构、促增长,更加注重防范化解风险,更加注重夯实发展基础,更加注重增强服务能力,更加注重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努力实现保险业平稳较快发展。
为实现这一目标,要着力抓好以下三方面重点工作。
一是着力推进行业结构调整。当前,要以结构调整为重点,促进寿险业发展方式转变,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要按照保监会《进一步加强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寿险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推动寿险业结构调整向纵深发展。引导行业着重发展风险保障性和长期储蓄性业务,大力提高保障性产品、长期性期缴产品的业务比重。抓住国家新医改和完善社保体系的契机,积极发展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养老年金保险,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真实的保险保障需求;遵循寿险经营规律,科学制定合理的考核机制和财务费用政策,实现内涵式发展;合理利用和配置销售渠道资源,充分发挥个、团、银等不同销售渠道的优势,逐步形成渠道互补、协调发展的格局。
二是着力防范化解风险。始终把风险防范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完善市场风险防范体系,增强行业风险防范能力。开展全行业风险排查,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逐步实现风险排查常态化;建立健全全员参与、全过程识别的风险预警机制,重点关注非正常集中退保风险、现金流风险、业务管理与操作风险;妥善制定应对各类经营风险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预防处置风险事件的长效机制;加大对公司内控的监管力度,督促公司落实分支机构内审工作定期报告制度,强化基层机构管控,不断提升公司内部管控和风险管理水平;督促公司做好产品信息披露,加强客户回访管理,规范销售行为,切实解决销售误导等问题,避免因此而引发的风险。
三是着力保护好被保险人利益。坚持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不动摇,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着力保护好广大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权益。结合新《保险法》的施行,积极探索研究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新机制、新举措;加强保护被保险人权益的制度建设,建立完善保险赔付程序公开制度和投保风险提示制度,探索建立客户信息查询平台,维护广大投保者应有的知情权;增强公司服务能力,促进服务手段多样化,不断丰富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完善客户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加强保险消费者教育,宣传科学的保险消费理念,帮助保险消费者根据自身的保障需求和财务状况,选择和购买最适合自身需求,最能体现保险核心价值的保险产品,健全和完善保险消费者信访投诉处理机制。
(作者单位:湖南保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