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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调兵山市国土资源局把服务民众、维护民权、改善民生作为国土资源部门改进工作,推进管理的一项重要抓手,在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职尽责的基础上,推进阳光补偿,在落实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中明责任、出措施、抓落实,切实维护了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2006年以来,调兵山市征地97批次,共计621公顷,应下拨补偿费3.3亿元,已下拨3.3亿元,受益农户2071户,没有拖欠被征地农户一分钱,没有因征地补偿不到位而引发上访问题,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实现了政府、社会和农民三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