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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初,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在新疆开展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工作。实行棉花目标价格政策后,国家取消临时收储政策,生产者按市场价格出售棉花。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国家根据目标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价和种植面积、产量或销售量等因素,对试点地区生产者给予补贴;当市场价格高于目标价格时,国家不发放补贴。然而,内地棉农面对取消临时收储政策又没有任何扶持政策的“硬着陆”,又该何去何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