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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春秋晚期,齐国已有一套较完备的量制体系。据《左传·昭公三年》载晏子语:“齐其为陈氏矣.公弃其民而归于陈氏。齐旧四量:豆、区、釜、锺。四升为豆,各自其四,以登于釜。釜十则锺。陈氏三量,皆登一焉。锺乃大矣。以家量贷,而以公量收之”。晏子的这番话是在齐景公九年出使晋国时对叔向所说,是年即鲁昭公三年(公元前53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