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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就业帮扶工作,日前,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人社厅和吉林省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实施就业帮扶的意见》(下称《意见》),旨在通过三年左右时间的就业帮扶,使全省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得到积极就业政策扶持;使全省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得到免费的公共就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