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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国是联邦制国家,环境保护的官方管理工作分别由联邦环境与核安全部和16个州的环境(农业和土地规划)部及各市镇三级行政部门负责.联邦环境与核安全部长和各州的环境部长每年开两次全会,讨论和协调联邦与各州的环境政策,制定和修改各种法律法规,研究环境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多边与双边国际合作等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