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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外交”是同民外交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以商人为主体依靠其经济影响力,通过谈判、交涉、访问、发出外交文件以及参加国际组织和会议来取得利于国家、团体利益的一种民间对外交往活动。本文试从国民外交运动的角度——因为商人在中外航商竞争中的广泛参与,也就是一次重大的商人外交运动——通过对1935年“永亨号”与“古城丸”相撞案的分析,了解吴地商人对日外交态度与活动以及所体现的民族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