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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课程标准》(以下简称“课标”),对前三个学段规定为“累计认识常用汉字3000个,其中2500个左右会写”。每个学段规定的量分别是:第一学段认识常用汉字1600~1800个,其中800~1000个会写;第二学段认识常用汉字700~900个,会写1000~1200个左右:第三学段认识常用汉字500个,会写500个。他们的数量关系见图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