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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扬州市在扶贫开发政策上出实招,在扶贫开发措施上求实效,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显著成效。但对照更高标准,2016年底,全市仍有近三分之二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未达到人均收入7000元脱贫目标。2017年,扬州市将紧紧围绕“聚力创新、聚焦富民、高水平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目标要求,大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进一步加大财力投入、工作推进和督查考核力度,在扶持激发被帮扶对象的内生动力上下功夫、做文章,确保全市建档立卡的3.51万户6.71万人低收入农户全部提前实现人均收入7000元脱贫目标,沿河、沿江地区65个市级经济薄弱村集体经营收入分别达到40万元、50万元以上。
精准识别扶贫对象
确定扶贫对象。市及各县(市、区)党政分管领导亲自动员部署,共抽调1850多名乡镇农经站长、村主办会计和大学生村官参与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各地严格按照“公告宣传、农户申请、村民评议、三轮公示”要求,严把建档立卡程序关、质量关,做到规定动作一个不少、规定程序一项不漏。全市共在17444个村民小组张贴公告19455份,召开村民代表會议1127次,41226名村民代表参加了民主评议。经评议、公示核实,全市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农户共有3.51万户、6.71万人,市级经济薄弱村65个。
加强扶贫信息系统建设。为确保建档立卡信息准确,基础档案登记内容规范、信息完整、帮扶责任人明确,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针对每一个扶贫对象开展了地毯式、拉网式遍访核查,把扶贫对象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和扶贫措施搞准搞实,完善扶贫对象“数据库”,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确保基础台账、印证资料、系统数据与低收入农户、经济薄弱村的实际情况相符,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薄、县有录入平台。
精准落实扶贫措施
充分利用建档立卡“数据库”,建立分类管理台账,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帮扶计划和帮扶措施,做到因人因村施策,因贫困原因、贫困类型施策,对症下药、精准滴灌,把有针对性的扶贫措施精准落实到每一村、每一户、每一人。
落实针对性措施,分类帮扶低收入农户。一是针对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实施“创业扶持和就业援助”工程。2016年市财政安排100万元创业扶持资金,用于低收入农户创业项目小额贷款贴息,引导低收入农户创业脱贫。安排100万元技能培训资金,用于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提高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能力。安排640万元就业引导资金,支持鼓励镇村公益岗位、各类经济主体吸纳低收入农户家庭成员就业。二是针对因病、因学致贫的低收入农户,实施“生活救助”工程。卫计部门积极向上对接政策,超前作好谋划,探索建立低收入人口大病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同时,着力构建更加完善的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体系,提高大病保险、大病救助水平,加大医疗救助和慈善救助帮扶力度,努力破解支出性贫困难题。研究制定分类分级补助的措施,逐一分解帮扶责任,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确保低收入农户子女顺利完成学业。明确责任,限期分批完成1128个危房户危房改造任务。为保障低收入农户基本生活需要,减轻低收入农户生活负担,宝应、高邮、仪征、江都等县(市、区)先后出台了基本公共服务收费减免制度,低收入农户每月免交自来水5T、电费15度、有线电视月租费减半收取。三是针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实施“政策保障”工程。逐户调查核实、逐一精准分析,将符合低保、五保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五保,做到应保尽保,通过社会保障兜底解决脱贫问题。2016年,全市各地扶持低收入农户创业项目160个,开展低收入农户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4202人次,安排低收入农户家庭成员就业岗位3650个;减免低收入农户水、电、有线电视等公共服务费用1413.6万元,低收入农户重大疾病医疗费用二次报销6729人次、报销费用1238.8万元;各级各部门共资助低收入农户子女就学3213人次、资助金额达551.6万元。
综合施策,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第一,加大财政投入。“十三五”期间,市财政继续加大对经济薄弱村的扶持力度,2016年安排了2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经济薄弱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项目扶持,65个村按照每个村30万元标准进行奖补,年底在考核验收的基础上再遴选15个当年投入较大、措施扎实、成效显著的行政村给予奖励。第二,开展“1+1”结对帮扶。市委、市政府组织65个国有重点企业、市级机关部门结对帮扶市级经济薄弱村,先后三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市“两办”专门下发通知,明确结对帮扶部门(企业)结对帮扶工作任务。市扶贫办研究制定了专项考核办法,多次组织专题督查,下发了四期督查通报,推动部门(企业)帮扶工作计划落实到位。第三,整合资源优势,挖掘发展潜力。加大旧校舍、旧村部、旧厂房等集体资产改造提升力度,加大水面、滩涂荒地、林地等生态资源开发利用力度,多渠道发展村级集体经济。2016年65个市级经济薄弱村共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增收项目73个,项目投资总额9787万元。
精准管理扶贫项目
建立扶贫开发资金监管问责机制。各级各部门盯紧扶贫资金的分配、使用、监管等各个环节,强化扶贫资金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稽查等工作。市扶贫办联合财政局研究制定了扶贫专项资金系列管理办法,从源头上强化扶贫资金的使用与监管,确保专款专用,确保一分一厘都用于扶贫开发。各地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围绕扶贫开发突出问题,以扶贫规划为引领,将专项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捆绑集中使用,充分发挥扶贫资源和力量的最大效益。同时,建立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从严惩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管理。建立健全经济薄弱村“物业产业”扶贫增收项目招投标、工程监理、质量监管、合同管理和档案管理等相关制度,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办事,坚持公开招投标,公开、公正、公平选择确定扶贫项目施工主体,严防滋生腐败现象,严防出现豆腐渣工程,确保扶贫项目工程质量。
建立扶贫开发工作动态管理机制。县(市、区)、乡镇明确责任人跟踪观察建档立卡帮扶对象的脱贫情况,做到“扶上马、送一程”,防止返贫。同时,对不在建档立卡内、当年因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天灾人祸导致生活极端贫困、家庭收入低于扶贫标准的农户做好排查工作,及时纳入帮扶范围,享受帮扶政策,并明确具体责任人,落实帮扶措施和脱贫时间。稳定脱贫的逐户销号,返贫的重新录入,做到有进有出、脱贫到人。□
(作者单位:中共扬州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责任编辑:刘卫东
精准识别扶贫对象
确定扶贫对象。市及各县(市、区)党政分管领导亲自动员部署,共抽调1850多名乡镇农经站长、村主办会计和大学生村官参与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各地严格按照“公告宣传、农户申请、村民评议、三轮公示”要求,严把建档立卡程序关、质量关,做到规定动作一个不少、规定程序一项不漏。全市共在17444个村民小组张贴公告19455份,召开村民代表會议1127次,41226名村民代表参加了民主评议。经评议、公示核实,全市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农户共有3.51万户、6.71万人,市级经济薄弱村65个。
加强扶贫信息系统建设。为确保建档立卡信息准确,基础档案登记内容规范、信息完整、帮扶责任人明确,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针对每一个扶贫对象开展了地毯式、拉网式遍访核查,把扶贫对象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和扶贫措施搞准搞实,完善扶贫对象“数据库”,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确保基础台账、印证资料、系统数据与低收入农户、经济薄弱村的实际情况相符,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薄、县有录入平台。
精准落实扶贫措施
充分利用建档立卡“数据库”,建立分类管理台账,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帮扶计划和帮扶措施,做到因人因村施策,因贫困原因、贫困类型施策,对症下药、精准滴灌,把有针对性的扶贫措施精准落实到每一村、每一户、每一人。
落实针对性措施,分类帮扶低收入农户。一是针对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实施“创业扶持和就业援助”工程。2016年市财政安排100万元创业扶持资金,用于低收入农户创业项目小额贷款贴息,引导低收入农户创业脱贫。安排100万元技能培训资金,用于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提高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能力。安排640万元就业引导资金,支持鼓励镇村公益岗位、各类经济主体吸纳低收入农户家庭成员就业。二是针对因病、因学致贫的低收入农户,实施“生活救助”工程。卫计部门积极向上对接政策,超前作好谋划,探索建立低收入人口大病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同时,着力构建更加完善的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体系,提高大病保险、大病救助水平,加大医疗救助和慈善救助帮扶力度,努力破解支出性贫困难题。研究制定分类分级补助的措施,逐一分解帮扶责任,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确保低收入农户子女顺利完成学业。明确责任,限期分批完成1128个危房户危房改造任务。为保障低收入农户基本生活需要,减轻低收入农户生活负担,宝应、高邮、仪征、江都等县(市、区)先后出台了基本公共服务收费减免制度,低收入农户每月免交自来水5T、电费15度、有线电视月租费减半收取。三是针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实施“政策保障”工程。逐户调查核实、逐一精准分析,将符合低保、五保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五保,做到应保尽保,通过社会保障兜底解决脱贫问题。2016年,全市各地扶持低收入农户创业项目160个,开展低收入农户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4202人次,安排低收入农户家庭成员就业岗位3650个;减免低收入农户水、电、有线电视等公共服务费用1413.6万元,低收入农户重大疾病医疗费用二次报销6729人次、报销费用1238.8万元;各级各部门共资助低收入农户子女就学3213人次、资助金额达551.6万元。
综合施策,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第一,加大财政投入。“十三五”期间,市财政继续加大对经济薄弱村的扶持力度,2016年安排了2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经济薄弱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项目扶持,65个村按照每个村30万元标准进行奖补,年底在考核验收的基础上再遴选15个当年投入较大、措施扎实、成效显著的行政村给予奖励。第二,开展“1+1”结对帮扶。市委、市政府组织65个国有重点企业、市级机关部门结对帮扶市级经济薄弱村,先后三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市“两办”专门下发通知,明确结对帮扶部门(企业)结对帮扶工作任务。市扶贫办研究制定了专项考核办法,多次组织专题督查,下发了四期督查通报,推动部门(企业)帮扶工作计划落实到位。第三,整合资源优势,挖掘发展潜力。加大旧校舍、旧村部、旧厂房等集体资产改造提升力度,加大水面、滩涂荒地、林地等生态资源开发利用力度,多渠道发展村级集体经济。2016年65个市级经济薄弱村共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增收项目73个,项目投资总额9787万元。
精准管理扶贫项目
建立扶贫开发资金监管问责机制。各级各部门盯紧扶贫资金的分配、使用、监管等各个环节,强化扶贫资金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稽查等工作。市扶贫办联合财政局研究制定了扶贫专项资金系列管理办法,从源头上强化扶贫资金的使用与监管,确保专款专用,确保一分一厘都用于扶贫开发。各地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围绕扶贫开发突出问题,以扶贫规划为引领,将专项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捆绑集中使用,充分发挥扶贫资源和力量的最大效益。同时,建立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从严惩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管理。建立健全经济薄弱村“物业产业”扶贫增收项目招投标、工程监理、质量监管、合同管理和档案管理等相关制度,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办事,坚持公开招投标,公开、公正、公平选择确定扶贫项目施工主体,严防滋生腐败现象,严防出现豆腐渣工程,确保扶贫项目工程质量。
建立扶贫开发工作动态管理机制。县(市、区)、乡镇明确责任人跟踪观察建档立卡帮扶对象的脱贫情况,做到“扶上马、送一程”,防止返贫。同时,对不在建档立卡内、当年因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天灾人祸导致生活极端贫困、家庭收入低于扶贫标准的农户做好排查工作,及时纳入帮扶范围,享受帮扶政策,并明确具体责任人,落实帮扶措施和脱贫时间。稳定脱贫的逐户销号,返贫的重新录入,做到有进有出、脱贫到人。□
(作者单位:中共扬州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责任编辑:刘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