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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的一天,一位看似焦虑的人来到汉寿县地税局办税大厅,说是来申报一项税款。据来人所述:此人姓江,其孩子定于2006年6月底留学英国,签证时得知必须要有承付留学期间各项开支的收入已税证明,特前来申报XXX有限责任公司分得的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共计8000元。办税厅人员立即对其办理了该项业务,开具了个人所得税税款入库凭证,并将此事向县局分管领导作了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