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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出卖他人之物的行为一直是学者们关注的问题,我国的新合同法对这种合同的效力虽作出了规定,但缺陷也是非常明显的.本文在权利平衡思想的指导下,考察了无权出卖他人之物合同在合同成立前、合同成立后至履行前、合同履行后这三种样态中各方的权利义务分配情况.力图在合同制度的框架内处理好权利平衡问题,以尽可能实现市场主体活动的公平,体现民法的基本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