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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程要求凸现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体性,强调课堂的生成性,这固然没错。但由于过分强调主体性和生成性,教师在课堂上的角色和地位便弱化并退居二线,由当初的传道授业解惑者变成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和参与者。
我们都知道,学生之所以是学生,正因为他们在许多领域有许多未知的东西,而要弄懂这些东西,仅靠他们的自主学习、合作探究还远远不够!如果他们通过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法和途径就能解决问题,还需要教师做什么?还需要学校做什么?因此,新课程提出的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最多也就是一种新的学习方式而已,它不应成为课堂教学中的唯一的风景!从这个意义上说,过分强调课堂上的自主、合作状态下的一种生成,势必会在热热闹闹的背景下,重新带来教学的低效甚至无效!为杜绝或扭转这种现象,我认为,课堂教学,必须先有预设,然后再谈生成。
课堂教学是一门艺术,是艺术就要讲究技巧,这也是没错的。然而,一切艺术都不能凭空产生,它需要附着在一定的内容之上,因而,撇开教学内容而大谈教学技巧,显然是不切实际,是不足取的。那些形形色色的技巧,譬如导入的技巧、讲解的技巧、演示的技巧、调控的技巧等等,只有在具体、丰富、生动的教学内容的展示过程中出现,它们才是有价值的,才可以称得上是“技”或“巧”,否则,都是空谈!
既然如此,有人会问,什么样的课才是好课?我们到底该怎样去上课呢?
回答这个问题,看似复杂,其实简单。所谓“课”者,有“言”且言有“果”也。“言”者何人?一是教师,二是学生也!二者之中,教师是“言”之主角。“果”为何物?师之教与生之学,且二者共生之物也!换言之,“课”如果还像个“课”,最起码的衡量标准应是教而有效、学而有用。也就是说,教师之所教与学生之所学,不仅是统一的,而且是有用的。
凡事都得一分为二地看,教学也是如此。教师之教,若想言之有“果”,当先言之有“物”,也就是说,教师之所“言”,应是有内涵、有分量、有价值的。否则,说的都是绝对正确的废话,或是根本无用的空话,“果”从何来?
而客观情况是,一些教师的课堂教学虽有“言”却无“物”,即使有,也不是学生需要的有用之“物”。因此,我建议为人师者,开口之前,当熟思之:我所教之“课”,该不该教;哪些是需要我教的,哪些是无需我教学生自己已经知道或是通过自主、合作的方式自己能够弄明白的;参考书上的东西哪些是可用的,哪些是不可用的,可用的怎样为“我”所用,为“我”所上之课所用……只有经过这一番斟酌、谋划,你在课上之所“言”才是有用且有效的,才会“言”而有“果”,你的课才会受到学生的欢迎。我以为,这,就是“教之有物”,或曰教之“义”也!
将所教之“物”,以最合理、最科学、最有效的方式教给学生,便是“教之有序”。
怎样才会“教之有序”?
这里的“序”,包括两个层面上的东西。
一是就一堂课而言,它有一个比较清晰流畅的教学过程,即教师的教学,在保证学生可接受的前提下,在保证教学目标能够实现的前提下,先教什么,后教什么,必须预设到位。我们研究的一个省级课题——“中学语文主体性发展教学模式”(即“五字三环”教学模式)中有个“五字教学法”,那五个字(“导、知、悟、赏、究”)所涉及到的,不仅有教学内容,也有教学层次,即教之“序”。
二是就教学内容而言,从高一到高三,从低年级到高年级,每个学年、每个学期乃至每一周,都教些什么,也应有个渐进的“序”。这里,就涉及到教材的编排,涉及到学科内部知识点的设计与规划,涉及到学生认知能力、思维能力、实践能力的形成规律。当然,这主要是教育专家的事,可一线教师,对此也不能不关心,因为你最有发言权。特别是进入新课程后,我们更要发挥主人翁的作用,与专家一起,搞好课改,力使我们的语文教学尽快进入有“序”状态。譬如,我们现在使用的语文教材,高一年级的课文拿到高二去上,不无不可;高二年级的课文拿到高一去上,也不是不行。试问,难道高一与高二,一点区别都没有?学生的认知能力、思维能力等等仍在一个水平线上?如果回答是否定的话,那么,教材的编写之“序”又是以什么为依据呢?过去私塾先生教课,也是从最简单的《三字经》开始,然后才是《论语》《尚书》之类。
桐城古文,讲究“义法”。所谓“义”,就是言之有物;所谓“法”,便是言之有序。作文如此,教学也是如此,因为一节好课,就是一篇精美的文章;一套好教材,就是一部华美的乐章。教之有物,教之有序,我以为,它是新课程改革的正确方向。
新课改是一篇大文章。怎样做到“教之有物,教之有序”,就大有文章可做,这里只是蜻蜓点水,抛砖引玉。要把新课改这篇大文章写好,大家都要努力思考,认真实践。
(作者单位:安徽省桐城中学)
我们都知道,学生之所以是学生,正因为他们在许多领域有许多未知的东西,而要弄懂这些东西,仅靠他们的自主学习、合作探究还远远不够!如果他们通过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法和途径就能解决问题,还需要教师做什么?还需要学校做什么?因此,新课程提出的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最多也就是一种新的学习方式而已,它不应成为课堂教学中的唯一的风景!从这个意义上说,过分强调课堂上的自主、合作状态下的一种生成,势必会在热热闹闹的背景下,重新带来教学的低效甚至无效!为杜绝或扭转这种现象,我认为,课堂教学,必须先有预设,然后再谈生成。
课堂教学是一门艺术,是艺术就要讲究技巧,这也是没错的。然而,一切艺术都不能凭空产生,它需要附着在一定的内容之上,因而,撇开教学内容而大谈教学技巧,显然是不切实际,是不足取的。那些形形色色的技巧,譬如导入的技巧、讲解的技巧、演示的技巧、调控的技巧等等,只有在具体、丰富、生动的教学内容的展示过程中出现,它们才是有价值的,才可以称得上是“技”或“巧”,否则,都是空谈!
既然如此,有人会问,什么样的课才是好课?我们到底该怎样去上课呢?
回答这个问题,看似复杂,其实简单。所谓“课”者,有“言”且言有“果”也。“言”者何人?一是教师,二是学生也!二者之中,教师是“言”之主角。“果”为何物?师之教与生之学,且二者共生之物也!换言之,“课”如果还像个“课”,最起码的衡量标准应是教而有效、学而有用。也就是说,教师之所教与学生之所学,不仅是统一的,而且是有用的。
凡事都得一分为二地看,教学也是如此。教师之教,若想言之有“果”,当先言之有“物”,也就是说,教师之所“言”,应是有内涵、有分量、有价值的。否则,说的都是绝对正确的废话,或是根本无用的空话,“果”从何来?
而客观情况是,一些教师的课堂教学虽有“言”却无“物”,即使有,也不是学生需要的有用之“物”。因此,我建议为人师者,开口之前,当熟思之:我所教之“课”,该不该教;哪些是需要我教的,哪些是无需我教学生自己已经知道或是通过自主、合作的方式自己能够弄明白的;参考书上的东西哪些是可用的,哪些是不可用的,可用的怎样为“我”所用,为“我”所上之课所用……只有经过这一番斟酌、谋划,你在课上之所“言”才是有用且有效的,才会“言”而有“果”,你的课才会受到学生的欢迎。我以为,这,就是“教之有物”,或曰教之“义”也!
将所教之“物”,以最合理、最科学、最有效的方式教给学生,便是“教之有序”。
怎样才会“教之有序”?
这里的“序”,包括两个层面上的东西。
一是就一堂课而言,它有一个比较清晰流畅的教学过程,即教师的教学,在保证学生可接受的前提下,在保证教学目标能够实现的前提下,先教什么,后教什么,必须预设到位。我们研究的一个省级课题——“中学语文主体性发展教学模式”(即“五字三环”教学模式)中有个“五字教学法”,那五个字(“导、知、悟、赏、究”)所涉及到的,不仅有教学内容,也有教学层次,即教之“序”。
二是就教学内容而言,从高一到高三,从低年级到高年级,每个学年、每个学期乃至每一周,都教些什么,也应有个渐进的“序”。这里,就涉及到教材的编排,涉及到学科内部知识点的设计与规划,涉及到学生认知能力、思维能力、实践能力的形成规律。当然,这主要是教育专家的事,可一线教师,对此也不能不关心,因为你最有发言权。特别是进入新课程后,我们更要发挥主人翁的作用,与专家一起,搞好课改,力使我们的语文教学尽快进入有“序”状态。譬如,我们现在使用的语文教材,高一年级的课文拿到高二去上,不无不可;高二年级的课文拿到高一去上,也不是不行。试问,难道高一与高二,一点区别都没有?学生的认知能力、思维能力等等仍在一个水平线上?如果回答是否定的话,那么,教材的编写之“序”又是以什么为依据呢?过去私塾先生教课,也是从最简单的《三字经》开始,然后才是《论语》《尚书》之类。
桐城古文,讲究“义法”。所谓“义”,就是言之有物;所谓“法”,便是言之有序。作文如此,教学也是如此,因为一节好课,就是一篇精美的文章;一套好教材,就是一部华美的乐章。教之有物,教之有序,我以为,它是新课程改革的正确方向。
新课改是一篇大文章。怎样做到“教之有物,教之有序”,就大有文章可做,这里只是蜻蜓点水,抛砖引玉。要把新课改这篇大文章写好,大家都要努力思考,认真实践。
(作者单位:安徽省桐城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