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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随着道路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的不断增长,道路旅客运输事故也呈增长形势,政府对道路运输安全的监管任务也越来越重。道路运输事故对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的损失,政府如何做好对道路运输安全的监管工作,对减少道路运输事故具有重大的意义。因此,本文以湖南郴州宜凤高速"6o26" 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作为案例进行分析,提出了运输行业安全监管的一些对策。
关键词: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政府
一、事故情况
2016 年 6 月 26 日,湖南省郴州市宜凤高速公路宜章段发生一起客车碰撞燃烧起火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共造成 35人死亡、13 人受伤,车辆烧毁高速公路路面及护栏受损。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1986)等标准和规定统计,核定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为2290余万元。
二、政府监管存在问题:
(一)市场准入环节:
1. 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对旅游包车源头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不力。
对于包车客运标志牌,企业在开展每一运次的包车旅游业务前,应通过“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向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备案申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对包车备案申请及时进行备案。备案通过后,企业打印包车纸质客运标志牌并加盖企业公章,方可使用该标志牌从事包车旅游业务。但在本次事故中,衡阳市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不仅没有认真审核包车备案申请材料,而且滥用职权将盖好公章的空白包车客运标志牌发放给企业自行打印,对市场准入环节把关不严、监管不力,导致事故车辆脱离监管之外。
(二)市场监管环节:
1.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运输企业动态监控日常监督考核不到位。
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充分发挥监控平台的作用,定期对道路运输企业动态监控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衡阳市运管部门没有对运输企业车辆动态监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的车辆动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虽然接入了企业车辆动态监控平台,但没有专职监控人员实时分析、处理车辆行驶动态信息,没有及时提醒企业驾驶员违法驾驶行为,驾驶员疲劳驾驶无人管控,导致事故发生。
2.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驾驶员教育培训方面监督不到位。
驾驶员在事故中首先跳窗逃生,没有组织车内人员紧急疏散。存在这些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一部分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颁发从业资格证后,没有对驾驶员状况进行跟踪,对于法律法规、应急事件等进行培训教育,在企业对驾驶员教育培训等方面监督不到位。
三、对策:
1. 进一步完善旅游包车源头安全监管措施。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严格落实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的管理制度,推动旅游包车全面使用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包车合同的网上审核功能。运管部门必须对每运次包车客运进行备案,并且严格要求企业完成包车任务后,及时回收包车客运标志牌,交回发牌机构,发牌机构及时核销牌证并完成备案管理,从根本上避免违规发放空白包车客运标志牌的现象。另外,运管部门应逐步为执法人员配齐包车标志牌识别设备如RFID等,方便對旅游景区、旅客集散中心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严查包车客运标志牌的合法性和经营范围。
2.预防及监测驾驶员疲劳驾驶的措施。
学习国外先进经验,应在交通运输法规上对驾驶员驾驶时间作出详细规定,有效地预防因疲劳驾驶而发生的交通事故。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法规中对驾驶员的工作时间和驾驶时间不明确,停车休息时间虽已做出规定但仍需细化,更加细致的法规条文才能从源头上预防驾驶员疲劳驾驶。
我国吉林大学的交通学院智能车辆课题组,根据嘴巴和眼睛的状态研制了称为JLUVA-3的系统,目前是我国较为先进的疲劳驾驶监测设备,但是应用并不广泛,在资金和技术允许的条件下,可以采取此项设备。
3.加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的数据共享。
加强与公安交管部门的合作,首先是车辆信息的共享,包括车辆基本信息和车辆运行动态信息。公安交管部门掌握着机动车基本信息和交通违章信息,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掌握着营业性运输车辆的基本信息和运行动态信息。健全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与公安交管部门相关信息数据的对接机制,严厉惩罚借证清分等违规行为,真正发挥交通违法记分对重点营运车辆驾驶员的监督约束作用。另外,加强与汽车安全技术检测部门的数据共享,主要体现在车辆年度审验环节上,保证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过关,排除车辆技术上的安全隐患。
4.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进行安全监管。
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支撑作用,依靠信息化手段,将车辆和人员动态信息与相关静态信息相结合,实时掌握行业运行动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利用数据库对车辆、驾驶员和道路运输企业等信息进行管理,统计驾驶员累计驾驶时间和里程、中途休息时间和违规驾驶次数,统计车辆维修周期数和车辆故障次数,统计运输企业事故发生次数和年度绩效考核,这些统计数据更加有利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出决策。建立安全报警预警系统,通过整合分析数据库信息、车辆动态监控和企业监控信息,建立有关算法,及时发现企业安全生产活动中的异常状态,也利用声光报警手段,提醒驾驶员有关安全隐患,避免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湖南郴州宜凤高速“6?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 李升朝.道路运输行政管理学.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2017
[3] 余丰昊月.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公路长途客运安全监管系统研究.西南交通大学.2015
作者简介:
苏红(1998-),女,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族:汉,学历:本科生在读,专业:交通运输管理。
关键词: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政府
一、事故情况
2016 年 6 月 26 日,湖南省郴州市宜凤高速公路宜章段发生一起客车碰撞燃烧起火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共造成 35人死亡、13 人受伤,车辆烧毁高速公路路面及护栏受损。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1986)等标准和规定统计,核定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为2290余万元。
二、政府监管存在问题:
(一)市场准入环节:
1. 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对旅游包车源头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不力。
对于包车客运标志牌,企业在开展每一运次的包车旅游业务前,应通过“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向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备案申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对包车备案申请及时进行备案。备案通过后,企业打印包车纸质客运标志牌并加盖企业公章,方可使用该标志牌从事包车旅游业务。但在本次事故中,衡阳市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不仅没有认真审核包车备案申请材料,而且滥用职权将盖好公章的空白包车客运标志牌发放给企业自行打印,对市场准入环节把关不严、监管不力,导致事故车辆脱离监管之外。
(二)市场监管环节:
1.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运输企业动态监控日常监督考核不到位。
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充分发挥监控平台的作用,定期对道路运输企业动态监控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衡阳市运管部门没有对运输企业车辆动态监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的车辆动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虽然接入了企业车辆动态监控平台,但没有专职监控人员实时分析、处理车辆行驶动态信息,没有及时提醒企业驾驶员违法驾驶行为,驾驶员疲劳驾驶无人管控,导致事故发生。
2.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驾驶员教育培训方面监督不到位。
驾驶员在事故中首先跳窗逃生,没有组织车内人员紧急疏散。存在这些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一部分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颁发从业资格证后,没有对驾驶员状况进行跟踪,对于法律法规、应急事件等进行培训教育,在企业对驾驶员教育培训等方面监督不到位。
三、对策:
1. 进一步完善旅游包车源头安全监管措施。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严格落实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的管理制度,推动旅游包车全面使用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包车合同的网上审核功能。运管部门必须对每运次包车客运进行备案,并且严格要求企业完成包车任务后,及时回收包车客运标志牌,交回发牌机构,发牌机构及时核销牌证并完成备案管理,从根本上避免违规发放空白包车客运标志牌的现象。另外,运管部门应逐步为执法人员配齐包车标志牌识别设备如RFID等,方便對旅游景区、旅客集散中心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严查包车客运标志牌的合法性和经营范围。
2.预防及监测驾驶员疲劳驾驶的措施。
学习国外先进经验,应在交通运输法规上对驾驶员驾驶时间作出详细规定,有效地预防因疲劳驾驶而发生的交通事故。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法规中对驾驶员的工作时间和驾驶时间不明确,停车休息时间虽已做出规定但仍需细化,更加细致的法规条文才能从源头上预防驾驶员疲劳驾驶。
我国吉林大学的交通学院智能车辆课题组,根据嘴巴和眼睛的状态研制了称为JLUVA-3的系统,目前是我国较为先进的疲劳驾驶监测设备,但是应用并不广泛,在资金和技术允许的条件下,可以采取此项设备。
3.加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的数据共享。
加强与公安交管部门的合作,首先是车辆信息的共享,包括车辆基本信息和车辆运行动态信息。公安交管部门掌握着机动车基本信息和交通违章信息,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掌握着营业性运输车辆的基本信息和运行动态信息。健全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与公安交管部门相关信息数据的对接机制,严厉惩罚借证清分等违规行为,真正发挥交通违法记分对重点营运车辆驾驶员的监督约束作用。另外,加强与汽车安全技术检测部门的数据共享,主要体现在车辆年度审验环节上,保证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过关,排除车辆技术上的安全隐患。
4.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进行安全监管。
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支撑作用,依靠信息化手段,将车辆和人员动态信息与相关静态信息相结合,实时掌握行业运行动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利用数据库对车辆、驾驶员和道路运输企业等信息进行管理,统计驾驶员累计驾驶时间和里程、中途休息时间和违规驾驶次数,统计车辆维修周期数和车辆故障次数,统计运输企业事故发生次数和年度绩效考核,这些统计数据更加有利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出决策。建立安全报警预警系统,通过整合分析数据库信息、车辆动态监控和企业监控信息,建立有关算法,及时发现企业安全生产活动中的异常状态,也利用声光报警手段,提醒驾驶员有关安全隐患,避免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湖南郴州宜凤高速“6?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 李升朝.道路运输行政管理学.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2017
[3] 余丰昊月.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公路长途客运安全监管系统研究.西南交通大学.2015
作者简介:
苏红(1998-),女,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族:汉,学历:本科生在读,专业:交通运输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