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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的纳税申报过程中发生因漏报、少报、瞒报销售额而温计销项税额以及多计进项税额、未结转进项税额转出的,或多计了销项税额、少计了进项税额的,经查出后,除应及时补(退)增值税款外,还应根据税法及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视企业错漏、补(退)税款的情况,准确地进行帐务调整。否则,会使财务会计资料失去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又给税务人员的再次检查增加不必要的工作量,甚至还会造成重复补税及退税的情况。可见,帐务调整也是财会工作的重要一环。企业在对增值税的错漏问题进行帐务调整时,应遵循以下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