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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知识产权法拒绝保护权利人限制平行进口的行为,或者将这种行为交予反垄断法审查时,反垄断法就开始履行其规制之责。与知识产权法不同,反垄断法的规制以维护进口国市场竞争为目的,因而以这种限制性行为是否合理限制竞争为其合法性的判断标准。具体而言,反垄断法将这种限制性行为纳入横向或纵向、单方面或协议行为的模式,从而判断其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