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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维权”5年内第36次仲裁
1月11日,宁波一位职工替6位工人递交了劳动仲裁申请,要求工厂支付加班工资、社保费等。这5年来他为自己和工友共提起36次劳动仲裁,此外他还诉讼56次,把工作过的13家企业全部告上了法庭。他的诉求范围很广,标的一般在几千元,最低的只有119.52元。
这种维权方式被指有“钓鱼”的味道,但“钓鱼”者打完官司就跳槽,只会激化矛盾,却无助于问题的解决。所以我们不赞同“钓鱼维权”,即使发生劳动争议,也提倡通过调解的途径加以解决。其实真正要促使企业知法守法,特别是要使企业不断改善职工收入和工作条件,关键是要形成企业关爱职工、职工关心企业、共谋企业发展和职工权益实现的良好氛围。
雷闯终获药品从业资格
2月22日,23岁的乙肝病毒携带者雷闯拿着“体检合格”的结果,在杭州成功申领到了从事药品行业的健康证明。作为乙肝维权名人,雷闯于去年9月在杭州申领到了从事食品卫生行业的健康证明。
其实这个变化与国家三部委新发布的两个文件有关。2010年2月10日,人社部等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2月12日,卫生部发布《关于修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部分内容的通知》。两个文件加大了对于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保护力度。
“农民工司令”招不到农民工
张全收是深圳一家人力资源公司经理,人称“农民工司令”, 最多的时候,他手下的工人有1.8万名。但虎年春节后公司的缺口有三四万人,他这个“司令”开始无兵可派,成了一个“光杆司令”。
现在一些企业为什么招不到人?这里既有东部地区经济回暖,用工需求总量增加,农民工在家务农日子好过了,部分农民工技能缺失、难以适应企业转型升级等原因,但也与这些企业的低工资、高强度和劳动环境差等有直接的关系。
富士康 “连连跳”
富士康深圳厂区接连发生跳楼、坠楼事件后,富士康集团负责人公开“检讨”:“不管出于什么样的原因,不管员工选择了什么方式,毕竟在富士康的厂区内,员工在工作期间出现了问题,我们应该在管理上、企业文化上检讨自己的问题。”
据悉,富士康在深圳的31万普工中大多数是80后、90后。新生代职工与上一辈职工相比有一个显著区别:上一辈的诉求主要是“能够挣到工资”,而新生代职工则要求有自己的工会为自己主张各种权益。公司当然要重视员工的心理需求,加强人文关怀,但富士康的检讨更应在如何支持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如何提升普通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话语权上多做些反思。
本田 “停工事件”
5月初,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的本田厂工人因工资待遇过低、同工不同酬等问题举行罢工。以此事件为开始,仅5月25日到7月12日,广东省就发生了36起因员工要求加薪而引发的停工事件。并且此次停工潮不仅在珠三角发生,还扩展到全国,江苏昆山美资KOK书元机械近千名工人集体停工,北京星宇科技有限公司1000余名员工停工,西安日资兄弟工业公司两家工厂约900名工人发起停工……
劳资冲突高发反映出当前劳资关系的紧张,更反映出劳动者维权意识的觉醒,对我国劳动关系格局必将产生深远影响。
沈阳肯德基终于签订集体合同
备受关注的沈阳肯德基集体合同“难产”一事,终于有了圆满结局。6月17日,沈阳肯德基工会与公司行政方签订了集体合同,承诺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每月900元,工资平均年度增长幅度达5%,并经职代会讨论通过。这是肯德基在中国内地签订的第一个集体合同。
应当说,这一刻来得非常不易,经过长达半年时间的谈判与博弈,包括沈阳市总工会发律师函、媒体报道、市领导出面协商等,才赢得这个“双赢”的局面,获得了舆论的普遍好评。这也给其他工会组织开展集体协商带来了有益的启示。
北京恢复职工工间操制度
从7月9日起,在北京中断3年之久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工间操制度得到恢复。体育锻炼当然也可以在下班以后进行,但是职工通过工间操可以调节劳动强度,这对于安全生产有着突出的意义。在国外,工间操又被称为“安全操”,有独特的身体和心理调节功能。恢复工间操如同上了“第二医保”,可让无法享受高价健身的普通工薪阶层得到实惠,“工间做操三十分,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
“基因歧视第一案”降下帷幕
“基因歧视第一案”历时8个多月终于降下帷幕。2009年4月,小周等三人参加佛山市公务员考试,在各自报考的部门里笔试和面试总分名列第一或第二,但在公务员体检中,三人被认定为地中海贫血基因携带者,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三人因此向当地法院起诉。
虽然最后佛山市中院二审仍判三考生败诉,但该院同时向佛山人社局发出司法建议,认为“基因案”中出现的问题在今后有可能再次出现,建议佛山人社局对“没有明显临床症状的地中海贫血患者能否进入公务员录用程序等问题进行调研,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维权总需要有人最先发出声音,尽管不一定会被采纳,但相信当声音越来越多、越来越大时,必将成为推动反歧视就业法律、制度完善的强大动力。
用人单位掌握加班证据却不提供应担责
经过了两年半时间的调研论证、起草修改和征求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最终出台。该司法解释规定,对于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追索加班费案件,劳动者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除重点提及追索加班费案件的举证问题外,该司法解释还完善了现行法律未明确规定的其他一些劳动争议案的处理,界定了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明确规定了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主体等。
上海出台柔性延迟申领养老金政策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从10月1日起,在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变的前提下,上海市企业中各类人才都可提出延迟申领养老金,延迟年龄男性一般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60周岁。
一直有所争议的退休制度开始出现缺口。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劳动者受教育年限增加,高学历人才实际参加工作、服务社会的时间延后,在目前法定退休年龄的前提下,可工作年限相对减少。而推进柔性延迟申领养老金工作,有利于更充分地发挥高端人才的作用,实现人才价值最大化。
社会保险法高票通过
10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高票通过了《社会保险法》。至此,这部从2007年底就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的法律,历时三年,经四次审议,最终在“十二五”规划即将启动、中国的社会保障迎来跨越的历史时刻艰难降生。
长期以来,我国社会保障立法主要散见于一些行政法规、规章和政策中,权威性不足,法规之间缺乏衔接。而《社会保险法》在国家立法层面上确立了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这部法律在民生保障方面迈出了历史性的步伐,期待新法早日落地生根。
1月11日,宁波一位职工替6位工人递交了劳动仲裁申请,要求工厂支付加班工资、社保费等。这5年来他为自己和工友共提起36次劳动仲裁,此外他还诉讼56次,把工作过的13家企业全部告上了法庭。他的诉求范围很广,标的一般在几千元,最低的只有119.52元。
这种维权方式被指有“钓鱼”的味道,但“钓鱼”者打完官司就跳槽,只会激化矛盾,却无助于问题的解决。所以我们不赞同“钓鱼维权”,即使发生劳动争议,也提倡通过调解的途径加以解决。其实真正要促使企业知法守法,特别是要使企业不断改善职工收入和工作条件,关键是要形成企业关爱职工、职工关心企业、共谋企业发展和职工权益实现的良好氛围。
雷闯终获药品从业资格
2月22日,23岁的乙肝病毒携带者雷闯拿着“体检合格”的结果,在杭州成功申领到了从事药品行业的健康证明。作为乙肝维权名人,雷闯于去年9月在杭州申领到了从事食品卫生行业的健康证明。
其实这个变化与国家三部委新发布的两个文件有关。2010年2月10日,人社部等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2月12日,卫生部发布《关于修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部分内容的通知》。两个文件加大了对于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保护力度。
“农民工司令”招不到农民工
张全收是深圳一家人力资源公司经理,人称“农民工司令”, 最多的时候,他手下的工人有1.8万名。但虎年春节后公司的缺口有三四万人,他这个“司令”开始无兵可派,成了一个“光杆司令”。
现在一些企业为什么招不到人?这里既有东部地区经济回暖,用工需求总量增加,农民工在家务农日子好过了,部分农民工技能缺失、难以适应企业转型升级等原因,但也与这些企业的低工资、高强度和劳动环境差等有直接的关系。
富士康 “连连跳”
富士康深圳厂区接连发生跳楼、坠楼事件后,富士康集团负责人公开“检讨”:“不管出于什么样的原因,不管员工选择了什么方式,毕竟在富士康的厂区内,员工在工作期间出现了问题,我们应该在管理上、企业文化上检讨自己的问题。”
据悉,富士康在深圳的31万普工中大多数是80后、90后。新生代职工与上一辈职工相比有一个显著区别:上一辈的诉求主要是“能够挣到工资”,而新生代职工则要求有自己的工会为自己主张各种权益。公司当然要重视员工的心理需求,加强人文关怀,但富士康的检讨更应在如何支持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如何提升普通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话语权上多做些反思。
本田 “停工事件”
5月初,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的本田厂工人因工资待遇过低、同工不同酬等问题举行罢工。以此事件为开始,仅5月25日到7月12日,广东省就发生了36起因员工要求加薪而引发的停工事件。并且此次停工潮不仅在珠三角发生,还扩展到全国,江苏昆山美资KOK书元机械近千名工人集体停工,北京星宇科技有限公司1000余名员工停工,西安日资兄弟工业公司两家工厂约900名工人发起停工……
劳资冲突高发反映出当前劳资关系的紧张,更反映出劳动者维权意识的觉醒,对我国劳动关系格局必将产生深远影响。
沈阳肯德基终于签订集体合同
备受关注的沈阳肯德基集体合同“难产”一事,终于有了圆满结局。6月17日,沈阳肯德基工会与公司行政方签订了集体合同,承诺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每月900元,工资平均年度增长幅度达5%,并经职代会讨论通过。这是肯德基在中国内地签订的第一个集体合同。
应当说,这一刻来得非常不易,经过长达半年时间的谈判与博弈,包括沈阳市总工会发律师函、媒体报道、市领导出面协商等,才赢得这个“双赢”的局面,获得了舆论的普遍好评。这也给其他工会组织开展集体协商带来了有益的启示。
北京恢复职工工间操制度
从7月9日起,在北京中断3年之久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工间操制度得到恢复。体育锻炼当然也可以在下班以后进行,但是职工通过工间操可以调节劳动强度,这对于安全生产有着突出的意义。在国外,工间操又被称为“安全操”,有独特的身体和心理调节功能。恢复工间操如同上了“第二医保”,可让无法享受高价健身的普通工薪阶层得到实惠,“工间做操三十分,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
“基因歧视第一案”降下帷幕
“基因歧视第一案”历时8个多月终于降下帷幕。2009年4月,小周等三人参加佛山市公务员考试,在各自报考的部门里笔试和面试总分名列第一或第二,但在公务员体检中,三人被认定为地中海贫血基因携带者,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三人因此向当地法院起诉。
虽然最后佛山市中院二审仍判三考生败诉,但该院同时向佛山人社局发出司法建议,认为“基因案”中出现的问题在今后有可能再次出现,建议佛山人社局对“没有明显临床症状的地中海贫血患者能否进入公务员录用程序等问题进行调研,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维权总需要有人最先发出声音,尽管不一定会被采纳,但相信当声音越来越多、越来越大时,必将成为推动反歧视就业法律、制度完善的强大动力。
用人单位掌握加班证据却不提供应担责
经过了两年半时间的调研论证、起草修改和征求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最终出台。该司法解释规定,对于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追索加班费案件,劳动者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除重点提及追索加班费案件的举证问题外,该司法解释还完善了现行法律未明确规定的其他一些劳动争议案的处理,界定了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明确规定了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主体等。
上海出台柔性延迟申领养老金政策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从10月1日起,在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变的前提下,上海市企业中各类人才都可提出延迟申领养老金,延迟年龄男性一般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60周岁。
一直有所争议的退休制度开始出现缺口。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劳动者受教育年限增加,高学历人才实际参加工作、服务社会的时间延后,在目前法定退休年龄的前提下,可工作年限相对减少。而推进柔性延迟申领养老金工作,有利于更充分地发挥高端人才的作用,实现人才价值最大化。
社会保险法高票通过
10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高票通过了《社会保险法》。至此,这部从2007年底就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的法律,历时三年,经四次审议,最终在“十二五”规划即将启动、中国的社会保障迎来跨越的历史时刻艰难降生。
长期以来,我国社会保障立法主要散见于一些行政法规、规章和政策中,权威性不足,法规之间缺乏衔接。而《社会保险法》在国家立法层面上确立了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这部法律在民生保障方面迈出了历史性的步伐,期待新法早日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