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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诚信体系建设过程中,河北省邢台市为确保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在招投标市场监管环节实行招标代理机构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制度、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代理业务持证上岗制度。对代理机构从业行为信用信息评价、不良行为认定等内容进行动态考核制度,及时准确记录和公告其市场不良行为信息,有效规范了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人员从业市场行为,遏制了挂靠、出借、出让“代理资质”以及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违规违法串岗等行为,促进了诚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