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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监督委员会(或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已在全国1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县(市、区)建立或试行。它是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趋势、有效载体和重要创新。这项制度在运作过程中,存在设计不完善等突出问题,有必要从立法和执行层面建立统一的制度规范。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重视,认真指导、总结、规范、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