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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13日,人民银行下发《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关于暂停支付宝公司线下条码(二维码)支付等业务意见的函》,暂停二维码支付业务,同时暂停的还有虚拟信用卡业务。对此,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上述两项业务只是暂停,不是终止。人民银行将会同包括有关支付机构在内的各方从技术安全、消费者保护、反洗钱、金融实名制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以安全为底线,支持有关支付机构在进一步完善业务流程和规则、保护支付资金安全、切实落实相应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安排等基础上,按照试点先行的原则开办相关业务,以维护支付市场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