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之习惯在中国近代司法中的适用

来源 :晋中学院学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czd1986624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从清末《大清民律草案》的编纂,到民国北京政府时期将《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作为法源,及1926年民国《民律草案》的告成,再到1929年至1930年《中华民国民法》的编订和实施,中国的民法逐步实现了近代化.其中非常重要的“债”之一编也经历了转型和重构的变迁历程.《债(权)》编的体例设计和制度安排反映了债法在近代转型的过程,而移植的法律并不必然能够适应中国社会的现实需要.债之“习惯”被引入法典,是立法者试图弥合法典和社会实际之间鸿沟的巧妙构思.而民国时期最高司法机关发布的判例和解释例所抽象出的判例要旨和解释例要旨,也包含了数条提及债之习惯应如何适用的规则.债之习惯需符合成为习惯法的条件,遵循不同法源的适用顺序,并接受公序良俗原则的制约,才能在司法实践中发挥效力.
其他文献
平遥推光漆器髹饰技艺是首批入选我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传统民间手工艺,尽管推光技艺是各地漆器制作都具备的技艺和步骤,然而平遥推光漆器技艺以其独特而闻名.除推光技艺外,经过平遥历代能工巧匠对髹漆技艺的钻研与创新,使平遥推光漆器的制作呈现出更为丰富的髹饰技法.平遥推光漆器从传统中蜕变,从革新中再生,展示出中华传统文化与现当代人类生活和审美需求的激烈碰撞.
历经汉末战乱而苟活于世的凡人焦先,在曹魏末期却成为一场持续数十年之久的造神运动的主角.这一偶像化运动,先是将其隐者化,以凸显某种“老学”和“易学”的旨趣:以焦先谦卑不言的行迹安顿“老学”的人生理想,以他幽通知远的先见之明神化其思想境界,甚至将他塑造为人间治乱的预言者.这一现象折射出曹魏士人试图围绕“老学”重建政治、人生与文化三位一体和谐秩序的底层意态.“正始改制”失败和魏晋禅代之后,隐士焦先的偶像化内涵,逐步从外在的“不言之教”转向对养生之道的寄托.这一形象的切换,实与正始时期重“老”“易”的事功玄学向西
2019年US News调整了高校排名的评估指标,这一调整既影响高校资源投放决定,还影响政府公共决策.未来US News需要在评估指标上继续调整,修订社会阶层流动性指标、专家意见指标,加强对数据的确认,减少指标的可操作性,进一步充实指标.我国高校排名评估工作要确保指标的发展性,对评估指标进行标准化处理,评估指标要重视投入、过程与产出.评估指标设计要兼顾本土需求与国际潮流,要把评估指标视作参照系而非指挥棒.
地方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必须建立长期稳定的校外实践基地,以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质量,但是目前地方高校校外实践基地建设依然存在许多问题.为充分发挥校外实践基地的功能,高校与基地幼儿园应正确认识校外实践基地的价值,坚持“共生”的目标理念,加强教育实践指导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实践基地的遴选与管理.
文章以社会治理为现实背景,在明确高校共青团组织开展实践育人的必要性的基础上,就当前高校共青团组织开展实践育人面临的困境,以及实践育人的具体策略进行了探讨研究,旨在为构建符合社会治理视域下高校共青团组织实践育人需求的模式提供相应的参考和借鉴.
勇于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最鲜明的品格和最大的优势,也是党能够始终走在时代前列、长盛不衰的奥秘所在.党的自我革命精神具有极其丰富的内涵,表现为强大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和自我提高的特质和能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贯穿着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内在逻辑,在全党大力弘扬革命文化,传承党在百年自我革命历程中的斗争精神,有助于增强党自我革命的精神动力.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革命传统是党勇于自我革命的基本方法,有效的党内自我监督的优良传统是党勇于自我革命的重要保障.新时代只有把党的自我革命推向深入,才能不
高校科技统计客观地从整体上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高校科技发展的现状和趋势.2016~2019年,山西省高校科技人力投入逐年增长,科技经费投入以政府为主,研发经费投入呈基本增长趋势;但与中部六省份高校相比,山西省高校的科技经费投入、技术转让及成果转化情况排名均靠后.山西省高校产出的科技成果基本呈逐年增长的趋势,但与全国同类指标平均额相比,仍有明显的差距.总体来说,山西省高校聚焦“六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依靠科技创新促进区域社会转型发展的能力仍有待加强.
期刊
新时期,职业教育作为与经济社会结合最为紧密的教育类型,承担着非常神圣的使命.每所职业院校都应该把其教学质量管理工作提升到战略的高度上来,加强职业教育教学的质量保障,构建一个科学可行且合理规范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切实提升学校的办学理念和教育教学水平,提升用人单位对本校毕业生的满意度.本文将OKR理念融入职业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体系,结合我校的教学质量保障构建案例,实现学生、教师学习的自我驱动.
《刑法修正案(八)》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修改为污染环境罪,突出了生态环境本身的独立价值,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具有深远意义.污染环境罪的刑罚方式包括自由刑与罚金刑.山西省司法实践中,污染环境罪的量刑偏轻:罚金数额较低,自由刑刑期较短、缓刑适用较多.观念认知方面,各方主体对环境利益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技术方面,环境污染所损害的法益不易衡量;配套机制方面,环境行政部门进行损害鉴定的范围过窄,鉴定费用过高.倡行义务本位论的环保理念;引进虚拟治理成本计算方法,全面合理地评估损害;扩大社会性鉴定机构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