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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利通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和吴忠市“三农”工作总体部署,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容村貌焕然一新,乡村治理能力进一步提高。
推进“三项改革”
理顺乡村治理体制
推进乡村法治改革。向所有乡镇派驻综合执法队,80%的执法力量下放到基层,90%以上的违法行为处理在基层,有效解决了“上级部门有权管看不见,乡镇看得见无权管”的问题。探索推进警司联调,持续巩固人民调解“四张网络”建设,“一村一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2019年调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590件,成功率达97%。
推进扩权试点改革。系统梳理审批事项,将未经批准擅自建设行为处罚等28项行政职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35项公共服务事项下放至乡镇。赋予金积镇社会管理、安全生产、项目投资等县级管理权限,助力打造“宁夏第一镇”。
推进乡镇站所改革。着眼于解决机构设置过多过杂等问题,采取撤、调、并、转等方式,将内设机构调整为“两办两中心一执法队”(即∶党政办和综治办,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和民生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集合服务资源,形成服务合力。
统筹“三化建设”
巩固人居环境改善长效机制
设施建设“一体化”。以特色小城镇、美丽乡村建设为重点,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合理配置”原则,配套建设农村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发电厂、农村垃圾压缩中转站。在金积等4个乡镇试点推行农村垃圾分类袋装化收集。乡村通车里程达到1260公里,卫生厕所覆盖率达到65.2%。
环境整治“多元化”。持续开展“五清一绿一改三有”环境卫生整治和“春季战役”“夏季战役”和“秋冬季战役”。建立了“村组收集、乡镇运转、区级处理”的垃圾收集转运模式,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实现垃圾日产日清。拓展“空心房”整治渠道,将拆除后空地用于绿化、修建广场、停车场等公共设施。落实三级河湖长责任制,深入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等五大行动,入黄排水沟水质达到Ⅳ类标准,黄河利通区段水质稳定保持在地表水Ⅱ类以上。
监管机制“常态化”。建立政府财政投入、农民自筹、社会参与、帮扶共建“四位一体”的投入机制,利通区政府每年安排3000万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按照村庄大小,每年划拨5万~10万元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经费。推广“笑脸积分制”“四色动态管理”等模式,聘用巡河员、护林员、人居环境巡护员,建立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队伍。积极推进社会化运营和专业化服务,引进黄大姐保洁服务公司在所有行政村开展农村环卫保洁社会化服务。
发挥“三类人”作用
夯实党建引领基础
培养储备乡村治理“带头人”。以深化“三大三强”行动和“两个带头人”工程为着力点,精细化抓好“百村争先百名村书记素质提升”行动。打破地域、身份、职业界限,加大从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大学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中培养选拔农村带头人力度。
选好用好村监会“守门人”。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村监会成员对涉及低保、建档立卡评定等惠民政策依法及时公开,村级重大事项定期公开,监督执行未经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项目不予立项、事项不予审批、资金不予拨付。
村民协商议事靠“自己人”。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议等,广泛开展村民说事等各种协商活动,培育“4431”村级民主管理工作法、“六步两管一追责”阳光运行机制等村级民主管理新模式。
利通区将以创建“全国乡村治理建设试点县区”为契机,不断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在做好利通區“调、转、增、融”四篇文章的同时,走出一条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
推进“三项改革”
理顺乡村治理体制
推进乡村法治改革。向所有乡镇派驻综合执法队,80%的执法力量下放到基层,90%以上的违法行为处理在基层,有效解决了“上级部门有权管看不见,乡镇看得见无权管”的问题。探索推进警司联调,持续巩固人民调解“四张网络”建设,“一村一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2019年调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590件,成功率达97%。
推进扩权试点改革。系统梳理审批事项,将未经批准擅自建设行为处罚等28项行政职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35项公共服务事项下放至乡镇。赋予金积镇社会管理、安全生产、项目投资等县级管理权限,助力打造“宁夏第一镇”。
推进乡镇站所改革。着眼于解决机构设置过多过杂等问题,采取撤、调、并、转等方式,将内设机构调整为“两办两中心一执法队”(即∶党政办和综治办,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和民生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集合服务资源,形成服务合力。
统筹“三化建设”
巩固人居环境改善长效机制
设施建设“一体化”。以特色小城镇、美丽乡村建设为重点,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合理配置”原则,配套建设农村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发电厂、农村垃圾压缩中转站。在金积等4个乡镇试点推行农村垃圾分类袋装化收集。乡村通车里程达到1260公里,卫生厕所覆盖率达到65.2%。
环境整治“多元化”。持续开展“五清一绿一改三有”环境卫生整治和“春季战役”“夏季战役”和“秋冬季战役”。建立了“村组收集、乡镇运转、区级处理”的垃圾收集转运模式,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实现垃圾日产日清。拓展“空心房”整治渠道,将拆除后空地用于绿化、修建广场、停车场等公共设施。落实三级河湖长责任制,深入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等五大行动,入黄排水沟水质达到Ⅳ类标准,黄河利通区段水质稳定保持在地表水Ⅱ类以上。
监管机制“常态化”。建立政府财政投入、农民自筹、社会参与、帮扶共建“四位一体”的投入机制,利通区政府每年安排3000万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按照村庄大小,每年划拨5万~10万元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经费。推广“笑脸积分制”“四色动态管理”等模式,聘用巡河员、护林员、人居环境巡护员,建立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队伍。积极推进社会化运营和专业化服务,引进黄大姐保洁服务公司在所有行政村开展农村环卫保洁社会化服务。
发挥“三类人”作用
夯实党建引领基础
培养储备乡村治理“带头人”。以深化“三大三强”行动和“两个带头人”工程为着力点,精细化抓好“百村争先百名村书记素质提升”行动。打破地域、身份、职业界限,加大从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大学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中培养选拔农村带头人力度。
选好用好村监会“守门人”。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村监会成员对涉及低保、建档立卡评定等惠民政策依法及时公开,村级重大事项定期公开,监督执行未经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项目不予立项、事项不予审批、资金不予拨付。
村民协商议事靠“自己人”。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议等,广泛开展村民说事等各种协商活动,培育“4431”村级民主管理工作法、“六步两管一追责”阳光运行机制等村级民主管理新模式。
利通区将以创建“全国乡村治理建设试点县区”为契机,不断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在做好利通區“调、转、增、融”四篇文章的同时,走出一条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