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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公司是一家外资企业,最近准备向股东分红,分配给中方法人股东的红利为免税收入,但是分配给外方法人股东的红利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请问如何确定股息红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另外,我公司持有另一家股份公司55%的股份,近期计划将15%的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请问,股权转让所得如何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