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近年来有些地方实行了会计委派制。笔者认为,会计委派制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均尚有不足之处,恐非治本之道,兹略陈管见于下。 一、会计应是委派还是聘任 《会计法》第23条明文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的任免应当经主管单位同意”。《公司法》也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可见国有企业的财会负责人除事前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