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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转型期的中国社会,最高人民法院公共政策创制功能已经显现并且发挥着越来越重要作用。尤其是在司法能动主义的指导思想下,最高人民法院的权力在某种程度上得以扩张。但学界对最高人民法院公共政策的伦理研究并不多,然而良好的最高人民法院公共政策不能推卸潜含的伦理判断责任。文章尝试从伦理学视角出发,对司法伦理与最高人民法院公共政策之间的辩证关系进行了解读;后通过对最高人民法院创制公共政策的影响因素进行全面、深刻的反思,提出了构建司法伦理导引下的最高人民法院创制公共政策的利益整合机制的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