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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社会转型期, 我国学校的德育工作无法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面临多方面的挑战,德育实效性不断弱化。本文旨在分析造成这一现象的几点原因,以期重塑合理的学校德育理念。
[关键词]学校德育实效性内容评价
“‘德’的基本涵义是指人的合乎道即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社会规范的内在思想、感情和外在行为;‘育’是指培养人的品德,即培养人的善的内在思想、感情和外在行为”。[1]德育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和社会性活动,不仅要研究道德原则和规范的内容及其体系,而且更要进一步研究道德原则和规范如何内化为个体德性的问题,即我们所说的德育实效性问题。
当代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要求培养和塑造出适合时代要求的一代新人。而目前我国的德育基本上还处于一种传统的模式之中,其最大缺陷就是教育对象的主体需要没有被足够地关注。虽然德育工作的各个环节都存在,德育活动在进行,但整体效果始终欠佳。
一、传统的道德价值观无法适应社会的转型
当代中国社会正在经历一场剧烈变革。这致使许多传统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受到无情冲击,而新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又没确立起来,因此德育的任务无法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完成。
德育的中心任务是培养受教育者形成一定的价值观念。例如,在计划经济时期,学生从小被教育个人是渺小的,要从属于集体、国家利益,当国家或集体的利益和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必须毅然牺牲个人利益。现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人性获得极大解放,但不确定的经济伦理和不完善的法律制度,远远不足以规范人们在开放社会中的行为,享乐主义、金钱主义、权势交换等泛化的市场行为使社会道德失范。同时,全球化也使得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互相冲击交融,我们的教育对象不可避免地要面临多元文化环境,因此他们在思想道德观上更为困惑,让缺乏时代精神的学校德育步履艰难。
二、德育内容各部分重视程度不均衡,政治化倾向严重
我国的德育是包括思想教育、政治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教育的 “大德育”,但其长期以来政治化倾向严重,一些教材和学校的德育活动空谈政治理论。其后果是使教师教学缺少诚心,教学内容不能令人信服;学生学习没有兴趣,学习政治课只为通过考试,逆反心理增强。
德育目标、评估方式、组织方法与政治教育挂钩,使德育方式沉闷,德育目标假、大、空,而且损害和放松了德育的其他方面。例如,我国的法制教育就很薄弱,受教育者缺乏作为公民的法制意识,这与我国“依法治国”的政策很不相称;而心理教育直到这几年才在一些重点学校开展起来。个人品德的形成、社会政治教养与精神发展属于不同层面的问题,各自经由的途径差别甚大,很难以同一套途径方法达到各不相同的目的。
三、方法上采取简单灌输,导致实效性不高
我国传统道德教育中,最突出的特点就是“灌输”,教育对象被当作“物”而不是有思想的“人”来对待。其最大问题就在于没有对学生道德批判能力和交往能力予以足够的重视,忽视了道德理解、道德情感、道德行为能力的培养,偏离了态度和行为改变的方面,以致像一般课程那样以知识教学或思维训练为目标。在注重个性的今天,实施强制性灌输与命令,不仅忽略了学生的主体意识,忽视了深层次思想情感的培养,而且偏离了未成年人的生活世界。这种生硬方式下教育出来的学生,潜在问题不少。在德育的组织与事实方面,如果缺乏对学生主体性的了解、尊重与发挥,就不可能取得应有的效果。柯尔伯格就曾说过:“灌输既不是一种教授道德的方法,也不是一种道德的教学方法。”
四、德育评价的方式不科学
我国的德育评价存在着明显的缺陷。首先,学校往往把传统的、外在的道德规范强加在学生身上,从而约束他们的行为。但实际上,学生并没有真正理解这些条文规范,为了追求高分,说一套做一套,使德育评估的价值和意义大打折扣。其次,德育评价形式化。目前学校的德育活动并没有得到真正的重视,德育的评价常常是看一个学生如何说、如何写,缺乏将学生的行为、意识、情感联系起来的评价,未能真正、全面、准确和科学地反映一个人的德育水平。再次,我国的学校德育评价多半是对学生道德认知水平的再现。而道德认知只是德育过程中基本一环,只有最终转化为道德行为才是真正实现了德育目标。另外,传统的德育评价是终结性评价,是对学生道德素质的结论性评价,而不是为了促进学生品德的发展,因此,我国的德育评价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
我国社会处在进一步变革和发展之中,学校道德教育要与时俱进,走向现代化,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创新:第一,更新学校德育观念,使德育效果经得起时空的考验。第二,整合德育内容,使其在教学过程中均衡化。第三,推进德育方法的创新。第四,重建德育评价标准,搞好道德评价活动。尽快使学校德育走出单纯传递知识的误区,以塑造健全人格为核心,实现学校德育理想化。
参考文献
[1]鲁洁,王逢贤.德育新论[M].江苏教育出版社,1994
[关键词]学校德育实效性内容评价
“‘德’的基本涵义是指人的合乎道即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社会规范的内在思想、感情和外在行为;‘育’是指培养人的品德,即培养人的善的内在思想、感情和外在行为”。[1]德育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和社会性活动,不仅要研究道德原则和规范的内容及其体系,而且更要进一步研究道德原则和规范如何内化为个体德性的问题,即我们所说的德育实效性问题。
当代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要求培养和塑造出适合时代要求的一代新人。而目前我国的德育基本上还处于一种传统的模式之中,其最大缺陷就是教育对象的主体需要没有被足够地关注。虽然德育工作的各个环节都存在,德育活动在进行,但整体效果始终欠佳。
一、传统的道德价值观无法适应社会的转型
当代中国社会正在经历一场剧烈变革。这致使许多传统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受到无情冲击,而新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又没确立起来,因此德育的任务无法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完成。
德育的中心任务是培养受教育者形成一定的价值观念。例如,在计划经济时期,学生从小被教育个人是渺小的,要从属于集体、国家利益,当国家或集体的利益和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必须毅然牺牲个人利益。现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人性获得极大解放,但不确定的经济伦理和不完善的法律制度,远远不足以规范人们在开放社会中的行为,享乐主义、金钱主义、权势交换等泛化的市场行为使社会道德失范。同时,全球化也使得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互相冲击交融,我们的教育对象不可避免地要面临多元文化环境,因此他们在思想道德观上更为困惑,让缺乏时代精神的学校德育步履艰难。
二、德育内容各部分重视程度不均衡,政治化倾向严重
我国的德育是包括思想教育、政治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教育的 “大德育”,但其长期以来政治化倾向严重,一些教材和学校的德育活动空谈政治理论。其后果是使教师教学缺少诚心,教学内容不能令人信服;学生学习没有兴趣,学习政治课只为通过考试,逆反心理增强。
德育目标、评估方式、组织方法与政治教育挂钩,使德育方式沉闷,德育目标假、大、空,而且损害和放松了德育的其他方面。例如,我国的法制教育就很薄弱,受教育者缺乏作为公民的法制意识,这与我国“依法治国”的政策很不相称;而心理教育直到这几年才在一些重点学校开展起来。个人品德的形成、社会政治教养与精神发展属于不同层面的问题,各自经由的途径差别甚大,很难以同一套途径方法达到各不相同的目的。
三、方法上采取简单灌输,导致实效性不高
我国传统道德教育中,最突出的特点就是“灌输”,教育对象被当作“物”而不是有思想的“人”来对待。其最大问题就在于没有对学生道德批判能力和交往能力予以足够的重视,忽视了道德理解、道德情感、道德行为能力的培养,偏离了态度和行为改变的方面,以致像一般课程那样以知识教学或思维训练为目标。在注重个性的今天,实施强制性灌输与命令,不仅忽略了学生的主体意识,忽视了深层次思想情感的培养,而且偏离了未成年人的生活世界。这种生硬方式下教育出来的学生,潜在问题不少。在德育的组织与事实方面,如果缺乏对学生主体性的了解、尊重与发挥,就不可能取得应有的效果。柯尔伯格就曾说过:“灌输既不是一种教授道德的方法,也不是一种道德的教学方法。”
四、德育评价的方式不科学
我国的德育评价存在着明显的缺陷。首先,学校往往把传统的、外在的道德规范强加在学生身上,从而约束他们的行为。但实际上,学生并没有真正理解这些条文规范,为了追求高分,说一套做一套,使德育评估的价值和意义大打折扣。其次,德育评价形式化。目前学校的德育活动并没有得到真正的重视,德育的评价常常是看一个学生如何说、如何写,缺乏将学生的行为、意识、情感联系起来的评价,未能真正、全面、准确和科学地反映一个人的德育水平。再次,我国的学校德育评价多半是对学生道德认知水平的再现。而道德认知只是德育过程中基本一环,只有最终转化为道德行为才是真正实现了德育目标。另外,传统的德育评价是终结性评价,是对学生道德素质的结论性评价,而不是为了促进学生品德的发展,因此,我国的德育评价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
我国社会处在进一步变革和发展之中,学校道德教育要与时俱进,走向现代化,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创新:第一,更新学校德育观念,使德育效果经得起时空的考验。第二,整合德育内容,使其在教学过程中均衡化。第三,推进德育方法的创新。第四,重建德育评价标准,搞好道德评价活动。尽快使学校德育走出单纯传递知识的误区,以塑造健全人格为核心,实现学校德育理想化。
参考文献
[1]鲁洁,王逢贤.德育新论[M].江苏教育出版社,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