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3年,央行发文向5个部委、3家政策性银行、4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以及4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征求《贷款通则》的修改意见。在征求意见稿中,1996年下发的《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规定“企业之间不能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变相借贷融资业务”的内容已被删除。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金融改革的形势,放松对企业间借贷行为的金融管制再度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本文从企业财务角度分析放开企业间借贷行为的影响及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