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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为广东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提供理论支持之目的,概要剖析了广东水资源部门分割管理的现状,并提出了广东水资源统一管理政府机构改革的3个方案:“大改方案”、“小调方案”和“协调方案”。从行政效率考虑,“大改方案”和“小调方案”较优,但从可操作性的角度考虑,“大改方案”和“小调方案”劣于“协调方案”。宜选择“协调方案”作为水资源统一管理省级政府机构改革的技术路线。